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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部落当祭司(96)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时间:2024-10-18 10:47:40 标签:强强 种田文 爽文 经营 基建 原始社会

  “我之前和你讲过一亩地有多大,这一筐土豆至少可以种一亩地,而经打理过的土豆田,一亩地至少可收获三四千斤。”

  知道厉对斤没多少概念,遂指着一旁的筐说:“这个藤条筐中的土豆应该有三十斤。也就是一筐土豆种下之后,大概能收获三四十筐。今年冬天我在大棚里育苗种植,等明年春天再将收获的三四十筐土豆种好,你猜秋日能收获多少?”

  他给出的预估已经十分保守,毕竟第一次种地还是要给惊喜留足余地。

  厉不会乘法也不会心算,虽然说不出准确数字,但也知道十分可观。就如念说的那般,以现在的族人计算,吃上几个月绝对没有问题。

  有了土豆开头,厉又问:“那这南瓜呢?”

  “南瓜啊,虽然亩产也不算低,但不如土豆更适合充饥。不过它营养丰富,味道也更好一些。”

  厉看一眼没吃完的烤南瓜,说真的,他不知道哪里味道好。

  常念轻咳,“是他们做的不对,等回去了我做给你吃,保证你会喜欢。”

  厉控制住了嘴角要翘起的弧度,他很喜欢小狐狸说为他做事,这让自己有一种占有他的错觉。不过即使是错觉,他也很喜欢。

  第二日换药,伤口已经完全消肿,这让原水部落的人对常念更有好感。

  “恢复的不错,这两日再注意些,很快会好的。”常念重新换了药,又用叶子包扎好。

  厉就跟在一边看着,脸上的表情有些冷。他不喜欢念照顾其他人的样子,那样温柔的一面就该只属于自己。

  伏甄又再次说了感谢。

  常念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问:“我看你们带了很多只鸡,是留在路上吃的吗?”

  “是,比起你们部落,我们原水并不十分擅长狩猎,所以路上会准备好大部分的食物。”

  果然和他猜想的差不多,他试探着问:“这些鸡是你们自己圈起来养的吗?我们部落中的姑姑婶子们也会养一些野鸡野鸭。”

  伏甄有些吃惊,据她了解现在大多部落并不会驯养鸡鸭,一是觉得没用,二是不得方法,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男人做主的部落会养这些。

  不过她神态并未表露,也坦诚道:“是的,我们许多族人也会自己养一些,这样吃用时会方便。”

  有了这话开头,后面就更容易继续了,常念开始与伏甄聊起了彼此部落的一些事。比如给伏甄妹妹处理伤口用得草药长什么样子,要如何做,都能用在哪些外伤。

  他明白,想要得到对方的信任,自己就要交付出一部分的真诚。

  果然,伏甄没有想到他会将这么重要的方法交给自己,内心的好感也更多,一些算不得重要的事便能与他交流一二。

  两部落同行的这几日,常念几乎每日都要与伏甄聊上不短的时间,他们也从最初的试探变成觉得对方是可以相交之人。

  只是跟在一边的厉脸色越来越差,明明知道小狐狸的目的,但仍旧看不得他对别人那般笑,尤其是一个看似对他好感的女人。

  十五岁,已经是可以寻找伴侣的年纪,怎么会让他不担心呢。

  伏甄身为首领,自然性子爽朗,在与常念的相处中很容易把他看成弟弟,所以行为难免不那么拘束。

  她摸了摸常念上身的皮子说:“这鞣制的技术不如我们,但这缝制的手艺却要比原水缝人还要好一些。”

  厉站在不远,见状一把将人搂到怀里,眼神森然地看向伏甄。

  伏甄愣了一下,她发现比起这位小祭司的友好,延越的首领似乎十分不喜自己。

 

 

第60章 

  “厉,你干嘛?”常念几乎双脚离地的被厉抱过去,到他身边才又被放下来。

  感受到怀里人的挣扎,厉抱着人的手更紧了,他眸中墨色暗涌,语气冷硬地说:“太晚了,回去休息,明日便到七星,就此别过。”

  被半胁迫似的带回帐子,里面正好只有两人。厉背着光看不清他的表情,常念气鼓鼓的问:“刚才怎么回事?”

  许是一路回来,让他脑子清醒了一点,再开口时已不似刚才那般态度。“我看见,她摸你。”

  啥?

  “你你你,不许胡说,伏甄才没有摸我,我们只是在讨论制衣的事。”

  因为着急辩解,常念脸上都带着薄薄的红晕。想到厉的脾气,如果他以为伏甄是猥/琐大姐,确实有杀人的心。

  知道是自己反应过激,厉将头靠在常念肩膀上,喃喃道:“以后谈论制衣也好,谈论其他也好,别让别人碰你。”

  常念喉咙滚动了一下,听他说话的口气......怎么好像在吃醋。好在一阵凉风吹进来吗,让他清醒了许多,他告诫自己别以为你心思不纯,别人也都与你一样。

  “好,我,我知道了,但以后不可以这么无理。”

  “嗯。”

  第二日,两个部落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正式辞行。

  “感谢这几日的照顾,我们就此分开,希望以后你能带着......族人来原水做客。”本来伏甄想说带着首领,但一想到昨日的那个眼神,她觉得还是少见为妙,遂改成了族人。

  常念是真的很喜欢伏甄的性格,觉得如果再晚些年,便能被称赞一句女中豪杰。

  “谢谢伏甄首领的好意,与你相聊几日我对原水十分好奇,如果有机会一定会去贵部落做客。”

  原水离延越的距离并不远,最多两日路程。

  骑着小毛驴又摇晃悠了小半日,终于能瞧见七星部落。远远望去,一下让常念想到二十一世纪前后农村乡间的集市。

  吵吵嚷嚷、席地而坐,只不过一个个摊位从贩卖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琐碎物事,变成了奴隶驴子还有盐巴等物。最显眼的还是七星部落自己的摊位,只要是集市上常见的,七星部落都有交换,还分门别类的留下相对的管事和负责护卫的战士。

  常念还看到,在交换集会南边是七星部落的驻地。驻地的外围用高约两米多高的树干交叉围挡,即使擅长跳跃奔跑的大型野兽也无法冲进去。

  比起围挡,更引人注意的是四个角分别放置的百年树干,树干直径就有四五米,高更是有七八米,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运过来的。他猜测树干的中间应是凿空一部分,让人可以从内部爬到顶端。顶端修整齐平,用皮子支起了帐子,帐子里有人,在负责观望。如此算来,这该属于人类早期的瞭望台。

  进七星部落前,他们五十多人的队伍又分成两组,常念与厉一组带着二十人,其他三十人一组。因为在交换集会上,即使如同延越这样的小部落,也可以在空处寻一个地方将想要交换的东西摆出来。

  三十人带着一块淡红银矿,目的就是为了交换女□□隶。

  淡红银矿外形神似水晶原石,只不过不如水晶透亮。大部落和城中的贵族很喜欢这些东西,虽然这块淡红银矿在他们眼中不如红色水晶,但以现在一无所有的开采条件,水晶何其难得,能遇见此种品质的宝石,大部落中的人也会愿意交换。

  在他们看来,水晶或是其他稀有物品,都是身份的象征。

  或许是受限于当下的交通方式,参加这次交换集会的人所在部落离此并不遥远,所以常念也没瞧见长相特别有异族特征的人。

  当然,在七星自己组织的交换集会上,除了部落本身设下的摊位,七星部落的族人自己也会拿出一些东西过来交换。

  此时,常念就见到一个只有五名女奴的摊位,看样子她们平时待遇似乎很差,有的瘦的眼窝深陷颧骨突出。虽然用卖相来形容人很有贬低的意味,但作为被拿出来交换的,这五位女奴确实不如其他的女奴看着健康。

  但观其神色,大概是长期饥饿和虐/待造成的营养不良,想着如果带回去调理,应该能恢复许多。这次遇见了,倒也没办法无动于衷,决定将人交换回去。

  还好人数不多,他能量力而行,如果真的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就算想管管也无法,于是附到厉耳边问:“我们能将那五名女奴交换过来吗?”

  来的时候厉与他说了许多,大概对这里的“物价”有个大致了解,便补充:“我觉得用伏甄给我们的皮衣应该能交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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