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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部落当祭司(95)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时间:2024-10-18 10:47:40 标签:强强 种田文 爽文 经营 基建 原始社会

  常念确实有信心,见对方应的利落,便也不耽搁出手医治。

  然后对面的人就见到让他们不可思议的一幕,年轻的祭司既没有敬天,也没有什么仪式,只是在受伤人的小腿上,用石刀割了口子。

  不过更让女首领吃惊的是,那口子厉竟藏着这死蛇的毒牙。之后又是一阵忙碌,先是竹筒吞火,再是草汁涂伤口,最后一碗难闻的汤汁喂下之后,她的妹妹竟然幽幽转醒,瞧着脸色就知道好了许多。

  “她应该是没事了,这几日叫人背着他行路吧,注意伤口别碰水,估计再有个五六日伤口能长好。”常念叮嘱道。

  从来没见过这样祭祀的祭司,女首领十分好奇,她叫人拿来两身以上说:“这是我原水部落最出色的缝人做的两件皮衣,本来是要带到七星部落交换的,为了表示我们的感谢,特献给祭司。”

  常念没有推辞,接过衣服,没想到母系氏族社会这么早就有缝人了,不枉她耍赖也要见一面。

  不过他接触这些人的目的,可不单单如此。

 

 

第59章 

  将原水部落送过来的两件衣服收好,他抬头问厉:“我担心她的伤口会溃烂,既然都要去一处,是否能同行。”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未遮掩,原水部落的人也都听见了。

  厉当然听得出他这话是借口,伤口已经处理过,现在天气不算炎热,本来伤口面积就不大,不碰水几日便可结痂。

  不过对面的人却没有基本的医疗尝试,看样子似乎很想同行。

  常念见厉不语,正好他此时背对着原水部落的人,暗示的眨了眨眼睛。厉虽然心里不爽,但直觉小狐狸应是有其他目的,只得不情不愿地点头。

  得到首领大人的应允,他欢快地转身与原水部落的人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延越的祭司常念,他是我们部落的首领秦厉。如果你们不介意的化,后面我们可以同行几日。”

  身边没有祭司,原水首领也十分担心妹妹的安危。而且他们都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年轻的小祭司,部落的其他人似乎并不愿与他们同行,想来是不想在交换集会前节外生枝。

  原水的女首领思虑过当下的情况,上前一步道:“谢延越祭司和首领好意,我是原水的首领伏甄,后面就再麻烦祭司照看几日。”

  见计划可行,他的狐狸尾巴又得意忘形地翘了起来,完事还不忘对着厉得逞的笑笑。只再次转身的时候,又一脸认真地说:“既然将人救回来,我自然不希望她有事。”

  原水部落回去收拢人,厉示意暗处的人撤回,之后两个部落十分默契的保持泾渭分明的队形结伴同行。一路上两边的话并不多,只偶尔会寒暄几句。

  终于等到傍晚扎营,催烟升起,常念的眼神一直往人家那处偷瞄。

  厉虽然不喜同行,但也从他的眼神中瞧出不对,小狐狸只有在遇见种子时才会流露出这样期待的神情。将刚烤好的鹿肉送过去,低语问:“她们那里有你要的种子?”

  常念惊讶地接过晚饭,“你怎么知道?”

  厉微微挑了挑眉尾,却还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看你眼睛知道的。”

  常念这才解释:“我还不确定,但大概率会有我感兴趣的种子。你觉得像原水这样的部落,为什么会选择女人做首领?”

  其实厉也不是很明白,明明男人更强壮,更容易占据主导地位。不过他又想到了一点,之前听过大祭司和他说过有些部落有“生育崇拜”,他们觉得女人能孕育生命是神赐予的神迹,所以回道:“因为女人能生崽子。”

  “噗”

  正喝水的常念做了一回喷壶,好在没有呛到。“你,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厉将自己猜想的依据说了出来,他才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可能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我猜大多数的母系氏族部落并不如此。”

  “母系氏族,是你对原水这样部落的称呼?倒也贴切。”

  常念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这可不是他起的称呼。将这个话题含糊过去,接着说:“我猜你大概率会认为男人更强壮,自然更容易主导权力。其实没错,你这个想法的底层逻辑就是能力决定地位,但同样的逻辑套在母系氏族部落一样适用。如果他们所在部落的领地中猎物稀少但植被丰富,同样劳作一日,负责采集的女人所得的食物却要比男人狩猎多的多,自然女人会容易掌握部落的话语权。”

  听他解释过后,厉觉得十分合理,不管男人女人,的确应该是能力决定地位。

  “所以你猜他们带着的食物中,有你需要的种子。”

  常念点头,“嗯,像我们延越,如果只靠着红薯和芹菜,真的很难吃的饱不是吗?就算他们还没有我要找的谷物,但其他作物一定不少。”

  弄明小狐狸为什么一定要同行的原因,厉罩在脸上半日的阴霾不见了,吩咐身边的战士:“将烤好的鹿肉分他们一些,送过去前撒一点粗盐。”

  “是,首领。”战士领命退下。

  伸手在常念头上揉了揉,“与其在这偷偷的看,倒不如让他们自己送过来让你看个清楚。”

  是呀,他们这边送了鹿肉过去,那边也不好意思白拿,自然是要再送一点事物回来的,这样就能看到他们吃的是什么了。

  给厉比了一个大拇指,常念夸奖道:“还是首领大人英明。”

  果然,鹿肉送过去没多久,对面也送了一些食物回来。某人就和等待拆礼物的小朋友一样,对着端过来的东西望眼欲穿。

  土豆、南瓜、胡萝卜外加一只鸡,好家伙,放到现代社会这妥妥的减脂餐啊!但咋说呢,确实能管饱。

  拿起一个烤土豆掰了两半,一半给厉,一半留给自己。“你尝尝,它叫土豆,味道应该还不错。”

  咬一口,松软绵密的口感,好吃。

  不过和土豆一样,胡萝卜和南瓜也是整个扔到炭火中烤的,南瓜还能吃一点,胡萝卜可真是一言难尽。常念感叹,原始社会对食材的处理还真是“大开大合”!

  厉更喜欢吃肉,觉得虽然口感还行,但也就那样。不过见小狐狸的表情,倒是很喜欢这茎块一样的东西。

  “太好了厉!土豆本身就是种子,南瓜的种子是这白白的东西,我们想办法换一点过来。”

  这事好办,今日路上也猎了不少猎物,还有一只羊没有拆解,厉让人送过去。

  那战士扛着羊过去,与原水的首领说:“您好,我们祭司很喜欢刚刚送过去的食物,不知道可否用这只羊换一些回去。”

  伏甄有些惊讶,就算他们的食物多以菜为主,但也知道肉比菜味道更好,也更容易果腹。对方不但是救命恩人,还抬了一只羊过来,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遂吩咐手下去取。

  战士比划了土豆和南瓜的形状,补充道:“只要这两种就可以。”

  伏甄一点也不意外,他们部落中的人就有很多不喜欢红根草的味道。

  原水的人也很大方,派了两个战士一同回来,带着一筐土豆和一筐南瓜。要不是顾忌祭司的身份,常念简直想把土豆拿出来一个个稀罕,这可是土豆啊!

  虽然并不是谷物,但想到它三千到六千的亩产,想到它抗造好种的“脾气”,常念就笑得眼睛弯弯的。上辈子还不是末世那会儿,他的国家就在二零一五年将土豆定为第四大主粮作物,可见土豆作的地位。如今叫他遇见了,自然也要好好培育才是。

  颠了颠一筐土豆的重量,起码可种两亩地,冬日种在大棚里,明年春天便能收获起码六千斤的土豆。不过想到需要建成玻璃大棚的数量,他决定先种一亩地,三千斤的种子也足够延越吃用的了。

  “厉,有了这些,我们延越就有底气了。等城墙建好,等明年春天播种秋日收获,即使有敌人来袭将我们困在城中几月,我们也不会挨饿。”

  怪不得,怪不得他这么开心。但厉看了一眼筐里的土豆,怎么也不觉得能吃一年。

  不用他开口,常念也读懂了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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