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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部落当祭司(134)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时间:2024-10-18 10:47:40 标签:强强 种田文 爽文 经营 基建 原始社会

  一旁的厉终于开口,他脸色阴沉地说:“祭司慎言。”

  啊?哦!吃醋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勾/引,啊不对,是在利诱你,希望你看到延越更多的诚意。”

  伏甄无奈一笑:“祭司的意思,我懂了。”

  之后她又与妹妹招手:“伏苓过来,你不是与我说有看上的男人吗?”

  啥?常念一副吃瓜乐子人的表情,搓搓手想知道是谁。她们才来部落半日,见到的人不多,所以大概率是之前就见过的,难道是启吗?想想觉得似乎有可能。

  伏苓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但终究性子爽朗,于是鼓起勇气说:“祭司今日不是问我有没有看上的人吗?我有。”

  “好啊!我们延越最不缺的就是好男儿,你要是看上了,祭司帮你追,怎么样?”他像逗弄妹妹似的说。

  “好。”伏苓豪情万丈地应。她转了个方向,径直走向前面。

  常念朝那个方向看过去,只站着三个人申、庚还有盛。盛应该可以排除,毕竟今日是第一次见,那庚和申会是谁?申还好是单身,但庚......

  自打伏苓朝他们走过去,盛就肉眼可见的紧张。果然,最后茯苓停在庚的跟前,说:“去年一起回来的路上我就看上你了,能做我的伴侣吗?”

  母系氏族的部落,寻找伴侣也多是女孩子主动,所以在伏苓看来她这个举动很正常。可延越哪见过如此爽朗的,在场就有几个单身战士心动了。毕竟他们想也知道,这次伏苓的告白肯定会失败。

  常念是第一次见庚慌了,他赶忙去抓盛的手说:“那个,你听我说,回来的路上我们都没说过话,我,我不知道她怎么会突然这样说。”

  盛也不知道如何办,只漂亮的丹凤眼有些红。

  这下庚更慌了,忙和伏苓说:“姑娘,对不起我已成婚,啊,成婚就是有伴侣的意思。旁边这位就是我媳......”

  想到平日盛还是狩猎队的队长,他赶忙改口说:“旁边这位就是我夫君,我们已经领了婚契,按照延越的规定,领了婚契的伴侣要对对方忠诚,不得再行嫁娶。”

  在他说出“夫君”二字时,盛就愣住了。好半天他才缓过神来,抱歉道:“对不起首领、祭司,我可能要带庚先离开一会。”

  别说他愣了,其他人也呆愣半天,听到盛的话,常念忙应允:“嗯,你们忙去,忙去。”

  然后他不好意思和姐妹二人说:“抱歉,这下可能要食言了,庚他有恋人。”

  伏甄的脑子好像一下被什么东西打通了,她终于知道为什么每次厉见她都一副敌意很大的样子,原来在延越男人和男人也能是伴侣!果然,延越和原水不一样,还挺......魔幻的!至于是否反感,倒也没有。

  想到祭司说的人生来平等,这么一看也对,既然身份可以平等,那感情自然也能平等,所以有同性/伴/侣这种事发生,也合情合理。只是妹妹可能要伤心了。

  伏苓刚刚就一直低着头,听到他的话才将头抬起来,脸上有茫然和常念看不懂的情绪。

  “没,没关系。他们两个......挺好的,至少都长得很好看,应该很幸福。”说完她还朝常念一笑。

  常念?这是情敌秒变磕CP?

  盛拉着庚一路回了家,进门后他将人抵在墙上问:“你,你怎么能说,我是,是你夫君呢?”

  自从有了婚契,常念给大家科普了夫妻、媳妇、夫君等称呼,所以盛才会如此反应。

  庚伸手扣住他后颈,轻轻安抚道:“不是吗?你我既领了婚契便是夫妻,称你夫君有何不对?”

  “可,可那么多人,你,你是......”

  虽然现在庚不再是首领,但盛也知厉待庚不同。等延越以后成为大部落,他至少也要被人称一声大人,怎么能在外面叫自己夫君。

  庚在他唇上轻轻亲了一下,“想那么多做什么,敬重信服我的人不会因为我叫你什么而改变态度,我本来就是你的妻子、媳妇、夫君,你也一样。”

  他用力的把人抱在怀里,脸颊蹭着盛的头发,“我的夫君可要记住了,我们的感情从始至终都是平等的,不需要谁臣服谁,知道吗?以后要是再为这些事情烦恼,我会......"

  庚不轻不重地咬上他的耳垂,说:“以后要是再为这些事情烦恼,我会让你三日下不了炕,可记得?”

  盛的眼尾鼻尖都红了,颤声说:“记,记得。”

  窗上的竹帘被人用力扯了下来,花倚支隔,急风骤雨,一室春色。

 

 

第82章 

  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常念也有点尴尬,都怪自己当时没提前问一嘴。他不自在地捏了捏耳垂,想到自己竹篓里的奶糖,刚准备拿几块哄哄小姑娘,就听厉开口:“出门时玥说要做千层酥,这会儿应该做好了。野,你送伏苓回去,小孩子应该喜欢那味道。”

  一句话,即将有些尴尬的伏苓送回家,又用小孩子代指伏苓,那刚刚的事便是小孩子的胡闹,不必在意。

  伏甄挑了挑眉,有些意外。还以为这是个不近人情的罗刹,原来也会给人递台阶下吗?

  她这属实是想多了,台阶确实是台阶,不过那是给他家小狐狸铺的。

  吩咐完野,他又与不远处的人说:“伏甄首领,一起去兵营看看吧,相信那里你也会很感兴趣。”

  带人去兵营的路上,厉仍与常念并排,他不着痕迹地揉搓着小狐狸的手指安抚。

  兵营已经和刚修建时变化很大,不但地面夯实平整,训练场内也按功能划分了区域。靶场、马场、步兵训练场,还搭了主将讲话的木台子。因为巡防城建造完成,兵营又恢复操练,马场内尘土飞扬、靶场内也是嗖嗖飞射地箭雨。

  厉看着训练有素的战士,询问:“伏甄首领,你觉得这些人如果在战场上可以以一敌几?”

  一眼望去,场内战士全部身穿藤甲,头戴头盔,步兵因在模拟对敌,手中还握着盾牌。

  原始社会确实也有盾牌,不过都是粗粗编织或是成块的木板,像延越这样细密编织且轻盈的盾牌,伏甄是第一次见。

  伏甄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如果前方有手持盾牌的人冲锋,后方有箭雨护持,加上他们穿的这种如盾牌一样的衣服,几乎可以说是势不可当。

  他保守的预估道:“以一敌五,不成问题。”

  厉只点点头,没说话。

  因为她看到的并不是延越战士全部的实力,在被看管的库房中还放有二十套重骑兵的甲胄,从人到马,完全是按照宋代的铁浮图铠甲打造的。

  甲胄覆盖全身,除脚踝以下,只有一人一马的四只眼睛没有遮挡。如若让这样的重骑兵列成横排持长枪向前突进,便犹收割生命的死神,肃杀诡异。

  厉带人练过一套阵型,重骑兵在前,弓箭手在侧,后方是手持长矛的藤甲兵。这一路突过去就好像肉坦加上战士再搭配法师,而现在原始部落的战力最多与野怪是一个级别的,如此打法不说如屠猪狗吧,至少也是砍瓜切菜。

  以一敌五?远远不止!

  “我族战士身上所穿铠甲名为藤甲,以一般木矛刺之绝无可能刺穿,至于青铜兵器,也可格挡一二。如果你感兴趣,延越还有几套,此次一并带回原水。至于编织之法也不算难,以如今两部落的交情,教给你也无妨。”

  厉侧头看向伏甄,淡淡地说。

  “这?可以吗?”伏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叫藤甲之物,可大大保证战士的安全,刚她就在心里暗叹,可谓神兵也,如今对方却说不但与之交换,还能交与编织之法,怎能叫她不惊讶。

  “有何不可。”

  说完,厉站在台上,提声命令:“骑兵营列队。”

  除去东南西北四个巡防城中各指派的五名骑兵,还有陪同外族参观的申、野他们几人,其余三十名骑兵均在部落操练。听到首领号令,三十人整装上马,停到台前不远的位置,横六纵五,齐齐列好队。

  来的路上伏甄听启说过战马,当时他还挺惊讶的,延越竟然可以养马。要知道马匹娇贵饲养成本高,纵使大部落也少有驯养,而且这东西在别处都是个样子货,最多驼人遛两圈,真指望他带人狂奔,估计没走多远都得从上面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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