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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部落当祭司(48)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时间:2024-10-18 10:47:40 标签:强强 种田文 爽文 经营 基建 原始社会

  常念伸手抚了抚他飘逸的鬃毛,神色认真的问厉:“你觉得马的优点是什么?”

  这些年一直和野兽打交道,哪些野兽有什么特点厉都一清二楚。他根本不须要思考的回:“马的速度快,耐力很好。”

  “除了这个呢?你觉得它还有什么优点。毕竟耐力好又能跑的可不止马一种,比如羚羊、豹子、狼,他们的速度与耐力都不比马差。”

  牵着的枣红马像是不满意常念说的话似的,歪了歪马脸,将人向前带了两步才停下来。

  厉揽住他的腰,帮着他稳住身形,才收回手说:“同样是擅长奔跑,马的体型比它们大,经过驯化可以载人。”

  常念眼睛一亮,“没错,就是可以载人。以我们部落为例,从部落到边界大概有六十公里,而正常马的速度一个时辰能跑八十公里,如果骑马的话,从部落到边界只需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快一点的话,一个半时辰就可以跑一个来回。”

  厉很清楚马的速度,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但想到驯养问题,他无奈道:“发现马这些优点的人绝对不在少数,但除了城中非常有实力的家族外没人能养马。”

  拍了拍枣红马的肚子,常念解释:“当初我知道许多部落会驯养驴子但很少养马时我就特别不解,后来才想到是马的肠胃不好,不容易饲养。”

  弘终于找到能插嘴的机会了,询问:“什么是肠胃?”

  把缰绳递给了厉,他拾了根树杈一边画一边说:“肠胃是动物内脏的一部分,不只是动物,我们也有。你们平时宰杀野兽时看到它们肚子里用来装食物的袋子就是胃,像绳子一样长的东西就叫肠道,两个部位放到一起叫肠胃。刚才说马的肠胃不好,是因为马的胃很小。如果你观察过就会发现,和马体型差不多的牛,它的胃袋子大概是马的十倍。”

  延越附近的牛并不多,但之前也偶有猎到过,尤其是弘还有一段特别的经历。

  “去年首领猎杀过一头牛,我当时不小心戳破了它的胃袋子,可真是太臭了。那会儿我就说难怪角兽长这么大原来是吃得多。”

  感觉什么事到弘这里都能有特别的走向,他笑着问:“你知道马的胃有多大吗?”

  弘比画了一下,正如常念说的,约莫有牛肚的十分之一那么大。

  他又在地上画了一头牛和一匹马,再分别在两个动物的肚子上划出它们的胃,“所以你们看,差不多的体型,胃却差了那么多。”

  扔了手里的树枝,拍了拍手上的灰,常念继续说:“让我们回到之前说马不好饲养的问题上,因为它的胃小,所以消化功能就比同样个头的牛差很多。它不可能如同牛一样,一次吃很多,然后保持相对长的一段时间不进食。马必须吃好消化且新鲜的东西,而且要少吃多餐,这让它的养殖成本大大增加。如果不是足够了解马的习性,养马就会越养越瘦,甚至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养死。”

  “没错,这也是为什么即使如城那样的地方,也不愿意多养马的原因。养一匹马所消耗的要比几十个人的花费还多,而且一个不小心马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养死。比起马,驴的速度虽慢,却结实好养活。”厉分析道。

  被说矫情,枣红马似乎并不乐意,但介于现在牵着他的人手里还拿着鞭子,想到那脆生生的声音,就觉得肉皮子火辣辣的疼,所以即使不情愿,它也没像拉扯常念那样拉扯厉。

  常念不赞同的摇了摇头,“虽然说铜驴铁骡纸糊马,但驴有驴的优点,马却也有马的优势。只要解决马的口粮问题,他就能成为延越走向强大的基石。”

  他看向厉,坚定的说:“如果在未来由你组建一个骑兵营,营中的战士每人一匹战马。他们可以快速的长途奔袭,无论是奇袭还是回身支援后方,都可以用超乎对方想象的速度完成,你觉得那时候谁能战胜延越。”

  兵贵神速,即使在原始社会同样适用。

  厉攥马缰的手握的很紧,就连指关节都被攥的发白。他尽量保持冷静的问:“那要如何解决喂养马的问题?”

  常念把缰绳拿了回来,顺便帮他把手舒展开。

  “可以从马的饲料也就是他的口粮入手,好的饲料能提供多种营养,而且可以拉长它们的进食时间。你或许不知道,延越在养马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不好好利用,那就是我的失职了。”

  “优势?”厉疑惑。

  “是,优势。”常念确定的点点头,他没准备卖关子,直接解释道:“西边的碱蒿子是十分优质的饲料,别看那东西尝起来苦,闻着味道也冲鼻子,但其实碱蒿子里边的营养特别丰富,例如脂肪、蛋白质、粗纤维、矿物质还有多种维生素。”

  发现好久没犯的老毛病又跑出来了,他咳嗽了下翻译:“上面说的那些,就像是同时吃了肉、鱼、芹菜和水果一样。你们说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好吃的,还会缺营养吗?”

  那自然是不缺的,厉没想到一个之前没看上甚至是嫌弃的野草竟然这么有用,不但能烧碱,现在还是喂马的绝好草料。

  他要说的惊喜还不止这个,“你还记得上次游商过来给驴子吃的那豆子吧。”

  他那么宝贝的东西,厉当然记得。“嗯,怎么?他们也适合给马吃?”

  “没错。”常念肯定道。

  “比起碱蒿子,黄豆更方便随身带着。当然,不是像游商那样背着筐到处走。我们可以把黄豆做成豆饼,这样榨出的豆汁或豆油留给我们吃,饼子就成了即方便携带又富含营养的草料。如果长途奔袭,豆饼掺上干草就是马的口粮。不但可以让马如人一样保持一日三餐的节奏,还能保证营养供给。”

  “所以,这就是你那么在乎那些豆子的原因?”厉觉得,难为他小小年纪就要思虑如此周全。

  常念:......

  要怎么告诉厉,当时他的脑子里只想着豆浆、豆腐和豆花呢!

  听到这里,弘急的直抓头。

  “怎么了?你有什么问题吗?”常念疑惑。

  弘站直了身子,坚定的说:“如果有骑兵营,我一定要参加,只是,只是......”

  厉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大男人说话别婆婆妈妈的。”

  弘一紧张,话基本是吼出来的。“只是我刚才摸过,马毛比较硬,是不是会很扎屁股!”

  噗!所以这大块头是在纠结他的腚!不愧是你啊,弘!

  常念没忍住,笑弯了腰,他扶着腰说:“放心,过段时间玥和兰他们的布就能纺出来了,到时候穿上裤子,保证扎不到你的屁股。”

  但说到这,他收回了笑,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虽然不扎屁股,但想长途奔袭还是需要马鞍,不然再强大的战士也有顶不住的时候。可是做马鞍,就必须有铁,还是需要寻找铁矿啊!”

  厉拉着马缰停了下来,转身面向他说:“不着急,按着你的计划一点点推进。有我在,在实现你的计划之前,没人能踏进延越。”

  常念很喜欢厉自信的样子,但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厉说要给自己当后盾时橘色暖阳从他背后透过的光。

  这一刻,他笑得极灿烂,仰着脸迎着光说:“好。”

  后来延越的骑兵营让人闻风丧胆,而他们不知道之所以能有这个骑兵营,是因着延越的首领心疼祭司走路会腿疼抓回来了马。

  将枣红马重新栓好,几人往家的方向走。部落里的孩子吃完饭并不想乖乖待在家里,你追我赶的在外面撒欢。为首的小不点常念可太熟了,不就是芽那个小家伙吗?

  他看着弘打趣:“怎么,你儿子这是准备拥兵自重?”

  理解了兵的概念,弘大概能明白什么是拥兵自重,他嘿嘿一笑说:“这还多亏祭司了。”

  “我?多亏我什么?”

  想到祭司对自己崽子的照顾,弘的心里就特别感激。“就是你宠着芽,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今儿您送过去的饺子他又带出去不少,都给小崽子们分了,那还能不追着他。都等着以后祭司你这有什么好吃的,他们去芽那里尝新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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