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时,耳朵里仿佛有无数只蜜蜂振翅,嗡嗡嗡——
照理来讲他应该听不见才对,但盛绍辰确确实实听清了,经过他耳畔,一声短促的嗤笑,如千斤重锤砸中五脏六腑。
这几不可闻的笑声,胜过千万句嘲讽话语,致使盛绍辰羞愤难当,颜面全无。
“我买的奶茶,盛少爷必定不稀罕。”闻录提起奶茶潇洒推门扬长而去。
目睹一切的室友,噤若寒蝉,他严重怀疑自己会被灭口,谁让他看到了盛绍辰接连丢人的样子。
盛绍辰拳头越攥越紧,近乎咬牙切齿,“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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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盛绍辰记恨的闻录此时坐在草地上整理思路。
经过一遭,闻录彻底确认他穿书了,这本书他听朋友讲过,因为他和书里的配角重名,对方还劝他赶紧熟读背诵全文,谨防穿越,闻录充耳不闻,反劝朋友少看网文多练习,否则永远别想超越自己。
伸手摸摸被打肿的脸,早知今日他肯定将书倒背如流。
在记忆深处生拉硬拽半小时,闻录艰难凑齐关于他这个角色的全部信息,一个暗恋主角攻的炮灰舔狗,默默守候,甘愿付出,进可好备胎,退可好兄弟,最后微笑为主角攻受爱情鼓掌。
连酸奶盖都不舔的闻录表示,难度系数过高,告辞。
何况书中的主角攻是盛绍辰,闻录二十九岁离世,在他眼中二十一岁的盛绍辰与熊孩子无异,无痛当爹,谁爱当谁当,莫挨老子。
“盯紧和昌集团,别漏了马脚打草惊蛇。”低沉醇厚的男音如神兵出鞘,震颤心神。
于闻录胸口激荡开阵阵微波,久不消弭。
隔着茂盛的灌木丛,闻录听对方好几次经过他身后的位置,迟迟没离开,起先并未引起他的注意,直到男人说话声传进耳内。
自认没有世俗欲望的闻录头一次起了点心思,好奇地转身,借着灌木丛掩映一睹声音主人。
初春时节,枝丫吐出新绿,吹拂而过的风裹挟着草木清香,男人抬手掸下肩头落花,深灰色衬衣藏不住猿臂蜂腰,反将他优越的身材展露无遗。
他迈步靠近闻录的位置,西装裤包裹的大长腿遒劲有力,走动间可见结实紧.致的小腿肌肉。
多么完美的男性身材,闻录脑中浮现“东方的阿波罗”几个大字,男人应该能够轻松托举自己,任他翻来飞去。
锃亮的皮鞋映入眼帘,严厉的质问劈头盖脸砸下,“你在这儿鬼鬼祟祟做什么?”
此时,闻录的注意力才舍得从男人的身体转移到脸上,眸光微动。
不止声音和身材,脸同样符合他的喜好,这个男人完完全全长在他的审美点上。
男人的容貌称得上龙章凤姿,器宇轩昂,他的发色和瞳色是浓郁的黑,仿若墨汁浸泡过,肤色偏深,属于健康的麦色,沉静深邃的双目上方,眉峰凌厉,可惜左边眉骨刻着一条疤痕,形成断眉,平添一股煞气。
锋锐的双眉下压,男人注视闻录的目光逐渐冰冷,沉声警告:“不该听的别乱听,闭紧你的嘴巴。”
闻录回过味儿来,男人貌似笃定自己故意偷听他讲电话。
上一秒小鹿乱撞,下一秒,小鹿死了。
拍拍身上的草屑,闻录没浪费时间辩解,像对方这类人只会相信自己认定的事情,自大狂傲,眼高于顶,惹人生厌。
闻录再次偷瞄男人,可惜了如此令他满意的皮相,看一眼少一眼。
绕过灌木丛拐进一条小路,闻录打算快点离开这是非之地,几分钟后他稍稍挑起眉,停下步伐,身后脚步声跟着消失,尝试又走了几步,脚步声立刻紧随其后。
闻录眼底浮现一抹狡黠,猛然站定,男人毫无预兆险些撞上他后背,凭借优秀的身体素质稳住身形避免出丑。
“先生,你一直跟着我干嘛?”
男人神情有一丝不自然,理不直气也壮道:“顺路。”
闻录审视他几秒,不咸不淡地应了声,“哦。”
前方青年不再追问,盛荀彰暗暗松了口气,应该没被发现。
手机铃声截断盛荀彰思绪,屏幕显示陌生号码。
“抱歉抱歉盛董,欢迎莅临本校,我是今天负责接待您的小吴,实在对不起开会耽搁了时间,您现在在哪儿?我马上过去接您。”气喘吁吁的声音小心翼翼询问,估计跑着往他这边赶。
盛荀彰懒得跟人发脾气,至于今天被耽搁的时间,少捐一栋楼换吧。
“行了,你赶紧过来,我在……”盛荀彰环顾四周,人麻了。
我在哪儿?为什么四边八方景色长得一模一样?这么多条岔路,他进了迷宫吗?
或许他该拉下脸皮问问闻录。
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将他高大的身影衬得格外寂寥无助。
闻录呢?!
大脑暂时性死机后,盛荀彰一秒想通关键,闻录不仅发现他迷路,还借此反将他一军。
咬了咬后牙槽,盛荀彰气笑了。
闻录,真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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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喂——盛董您还在听吗?您在哪儿呀?”
盛荀彰抬头望望天,天朗气清,碧空如洗,“一朵云下吧。”
第2章
循着记忆走回住所,闻录拧动钥匙,午后太阳的微光透过云层倾洒在地板上,细碎的尘埃浮动像一颗颗金闪闪的粒子。
屋里陈设一眼望到底,是个逼仄的二居室,布置十分温馨,显而易见主人很爱惜每一样物什。
换上拖鞋,闻录几步路便溜达完客厅,卫生间和浴室在一块,简单做了干湿分离,厨房明亮整洁,完全没有残留油烟味,灶上放着一口锅,揭开盖子,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咕咕——”
肚子应和般发出噪音,摸摸略微凹陷的腹部,闻录严重怀疑原主做好饭菜第一时间给盛绍辰送去,自己一口没吃。
他素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在会使用基本家电。
夹起一块炖得软烂的肉,肥而不腻,口舌生津,哪怕吃过各国美食的闻录也得夸一句厨艺好,每天做给盛绍辰那个不懂得珍惜和品鉴的玩意儿吃,当真牛嚼牡丹,实属浪费。
脑中闪过倾倒一地的饭菜,全是原主的心意,盛少爷嘴巴刁,不肯吃便宜货,给他做的菜不仅要色香味具全,食材也必须是最新鲜的高级货。
原主家顶多算小资家庭,与盛绍辰家堪称云泥之别,假若真顿顿去进口超市买空运食材,原主估计早已倾家荡产,他只能尽量买新鲜纯天然的食材,每每天不亮就去赶早市。
即便如此,他做的饭菜仍会遭到盛绍辰挑剔,满怀期待送上门,结果朋友随意提一嘴,盛绍辰就跟朋友出去下馆子了。
回顾完相关记忆,闻录筷子重重插在米饭上,“吃屎吧!”
不愧是原书作者亲自认定的炮灰舔狗,这日子一天天过得太憋屈了。
闻录颇为后悔当时没把地上的饭菜捞起来糊盛绍辰一脸。
穿书前闻录短暂活了二十九年,但他含着金汤匙出生,父亲是富豪榜上有名的企业家,母亲是享誉世界的钢琴家,未曾因生计发过愁,第一次住这般窄小的屋子,酒店套房都比这里宽敞。
闻录仪表堂堂,家境优渥,个人能力出众,是领域内的佼佼者,向来只有别人追求他的份儿,哪有人敢妄想他去做别人的舔狗。
握住筷子的手倏地一僵,闻录缓慢翻转手臂,内侧朝上,他的肤色极白,胜过新雪,小臂内侧一块小小淡粉的印记尤为突出。
一朵可爱的小梅花,好似小猫爪将将印下。
闻录歘地站起身,径直推开卧室门找到一面等身镜,此时此刻他才关注起自己的容貌,镜中人高高瘦瘦,腕骨凸出,宽松的卫衣遮挡住具体身形,闻录毫不犹豫抓住衣摆往上一脱,接着是裤子。
偏长的头发由于衣料摩擦,丝丝缕缕悬浮半空中,展露青年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骨节分明的手指插|进额发,将碍事的发丝尽数揽到脑后,一张俊美张扬的面孔清晰映照镜中,青年属于浓颜系长相,五官深邃立体,又带着东方人特有的内敛,令他面部线条不似纯正外国人那般硬朗,多一分太过,少一分不足,恰到好处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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