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是比在这的时候,好多了。
他们一部分人议论的声音太大了,鱼尾区的警官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了过去,让另外一部分混血儿警官不得不脸红着站在一边。
“没办法,我们的福利太好了。”大麦克和身边人小声嘀咕。
“他们大概以为先生很好说话。”铁拳菲斯,曾经大麦克的死对头,也是现在站在他身边的人,耸着肩回答。
“看笑话也能放松一下心情。”舒尔顿,大麦克另外一边的人,同样嘀咕着。
所有人都来到了大厅,聚集在引导台周围,负责引导台的班迪尼克坐了下来,啃着燕麦饼看着他们。
然后,奥尔下楼了,他原本想站在原地,但有个警官递给了他一把凳子,他就站了上去:“警局的大家,你们可能发现周围少了些人,他们确实离开了。我的伴侣,我的兄弟,我的朋友们,他们遇到了一些麻烦,所以我把他们送走了。
我信任他们,他们也信任我。所以我做了自己能做到的,保护他们,给他们尽量好的生活。”
那些剩下的混血儿们,有的人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但有的人还在一脸期待地傻笑。
奥尔扫了他们一眼,对傻子,还是得明说。
“不久前又有一位先生来问我:‘你为什么不把我也送走?’字词不同,但大概是差不多的意思。
这位先生,我根本就不认识你。我对你毫无信任,我为什么要为你付出?我是会给乞丐金钱,但那只是一两个艾柯而已。你显然没有意识到,你向我索要的东西,已经远超出了一两个艾柯的价值。
如果是你,你会给一个陌生人付出那么多吗?
哦,我另外要说的是,从明天开始,大家可以回原警局了。很感谢这段时间你们在鱼尾区警局的服务,希望我们下次还有合作的机会。”
奥尔跳下了凳子,混血儿们有的一脸无所谓,有的面露不快,还有的人一脸看好戏地看向了那个刚刚兴高采烈地把他们召集起来,并且言之凿凿地宣称,他们也要被送走了的家伙。
“他刚才可是很得意呢。”“还让我们都感谢他。”
“贪婪的蠢货。”“让我们都一块儿跟着丢脸。”
当然,也有一些混血儿很快就散开了,他们正专注于和在局里认识的朋友道别。虽然只是暂时借调,但鱼尾区日常的福利却是是比他们局里好得多,有加班工资,有食物丰富的警员餐厅,还有小零食,更不用说这里的工作环境了。
真正的好人,是不想离开的。但真正的好人,也不会是贪婪的吸血虫。
可鱼尾区警局的自己人,明明刚才他们聚集过来是为了看好戏的,可现在却都皱着眉,一脸担忧。
奥尔很少这么不给人脸面,毕竟……鱼尾区这庞大区域内居住的市民,还有孤儿院里越来越多的孤儿,难道不是让他付出巨大代价的陌生人吗?
“怎么样能让先生高兴一点?”“让局长回来?”
“……”所有人都在叹气,那唯一的办法显然不可能。
下班的奥尔去杂货店买了十根针,回到家后,他把针放好,打开了储藏室的门,从里边抱出了一个麻袋,这里边放着的是达利安的毛毛。
作为一个大型毛茸茸,达利安每年春秋两季都要换毛,奥尔选择的这些都是达利安春天掉下来的——秋冬长出来的绒毛。
虽然和奥丁的联系距离出乎意料地长,目前依然十分清晰。但是奥尔骗了达利安,在今天早晨让奥丁告诉达利安,他们的联系已经断掉了,因为他不能让达利安二十四小时都待在甲板上。
可思念是恐怖的,他们明明也曾经分开几天各自办案,可和现在的感觉,完全不同。
奥尔得干点什么和达利安有关的事情,好让自己分心,并在分心当中慢慢适应。
所以,他要扎毛毡,目前的打算是不借助马赛克,亲手做的那种,虽然他是个新手,但他有的是时间,能摸索出来。
四十分钟后,不,他不能。
虽然过去的时间不长,但四十分钟,狼毛根本不毡化,他的收获只有一团被弄乱了的狼毛,还有两根折断了的针。如果不是他皮糙肉厚,那应该还能多收获满手的针孔。
狼毛不行?可猫毛,狗毛都可以啊。
当年很多杂七杂八视频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了,努力回想了半天,奥尔才想起来,貌似羊毛毡的戳针不是普通的针,是带着倒钩的。
看来还得用马赛克,正当奥尔用马赛克组成戳针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了。
奥尔愣了一会儿,因为这次没人提前通知他,客人是谁了。
“先生!”外边的人叫了起来,是安卡,“有人来了!”
“门没锁!”
安卡快步走了进来,奥尔打了个响指:“已经隔音了。”
“大概是亲王阁下。”达利安走了,轮到他们来作为奥尔的岗哨了。
“啊……他也该来了。谢谢,安卡,就把门那么敞着吧。”
安卡看了看那袋子狼毛,还有茶几上的断针:“先生,要我为您买几根羊毛毡的戳针吗?”
“!”奥尔想起来了,这世上可是有毛毡,齐塔大公国的毛毡地毯就格外出名,除了毛毯之外还有毛毡鞋垫、毛毡马甲、毛毡玩偶之类毛毡制品,索德曼本地也有毛毡工厂。奥尔摸了摸脸,终于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露出了一点笑容,“谢谢,安卡,多买点。”
“好的,先生。”安卡微笑着走了,离开时按照奥尔说的,让门留下了一条缝。奥尔闭着眼睛等人,也在回忆毛毡还得用什么工具。
“你好,儿子。”
奥尔睁开眼:“你……”他愣了一下,“你吃什么了,父亲?”
亲王提着个箱子站在门口,略得意地笑着。
他年轻了,虽说他本来就有一张娃娃脸,但之前还是能从他的脸上看出岁月沉淀的痕迹的,尤其是法令纹与眼角的碎纹,但是现在,他和奥尔站在一块,让别人猜,假如是陌生人的话,一定会因为猜不出他们俩谁是哥哥,谁是弟弟而苦恼。
亲王关上了门,他挥了挥手,屏蔽的魔法阵笼罩了这个房间——魔法阵和奥尔使用的略有差别,但强度不相上下。
当走到奥尔身边时,他摘下了左手的手套。他的那只手,已经不再是人类的手,反而更像是一件手状的水晶艺术品。亲王动了动手指,说:“我什么都没吃,我只是拥有了天蓝之歌,在用掉我差不多一半的鲜血之后。”亲王骄傲,但又心有余悸地说。
“哼!假如是你的话,只要大概几十毫升就够了。”火鸟耿耿于怀地说着,毕竟是族中的至宝,他还是希望持有它的是奥尔。
“不过,我虽然变年轻了,但寿命却缩短了。”亲王微笑着说,“因为我的魔力不足以匹配这样的珍宝,好了,别因此而自责,和它签约的过程中,我就意识到了,我能够停止,却选择了继续。在力量和生命之间,是我自己选择的力量。
多十几年的寿命,或少十几年的寿命,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在剩下的时间里,以更强的力量,为血族做点什么,这才是我最大的渴望。”
他温和地看着奥尔,看着他的继承人。
奥尔总是告诉自己,这位亲王和那位国王,是很像的人,他们俩交换位置,会做出几乎相同的选择。他没办法把对方当成父亲来爱,却又不得不越来越佩服他。
“您是为了我把加西亚送走才来的吗,父亲?”还是谈正事吧。
“不全是,解放奴隶的三道命令接连下来,我就猜到你会做动作了,只是没想到你会这么干脆地把人送走。我很好奇,你用什么交换来一个总督的?”他很清楚,那不只是一个总督。
“我向她证明,我能轻易地杀掉天使。”
“啊?哈哈哈哈哈!”亲王乐不可支,“你这个玩笑可真好笑,哈哈哈哈哈!”他笑了半天,但奥尔一直一脸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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