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三弦三 1瓶~
第17章
叮叮当当折腾到深夜,季宗明才算把自己那个可怜的卧室规整出一点人能居住的模样来。
原本的计划是谁搞的谁负责,季大少爷只想插着腰站一旁当监工。
但是当霍初宵拿着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电钻出现后,这个计划就当场作废了。
“你干嘛!?”季宗明瞪着眼看他就要给电□□上电源,一个箭步冲上去拦住。
霍初宵一脸理所当然:“拆床。”
季宗明:“……”
算了还是他来吧。
正是仲夏夜,开着空调也缓解不了运动带来的闷热,季宗明上衣只穿了一件工装背心,双掌戴着防滑手套,干净利落地就把该拆的家具拆了,该装的家具装好。
真正站在一旁当监工的,是霍大少爷,手里还端着一杯柠檬红茶。
季宗明以为是准备给他的,正要上前顺手接过来,结果霍初宵一个优雅的侧身,自己喝起来。
季宗明:“?”
他想骂街。
霍初宵看他铺床,忽然道:“客厅的人体骨架也搬进来吧。”
季宗明飞给他一个眼刀:“别得寸进尺。”
霍初宵继续优雅地端着小茶杯喝红茶:“摆客厅,半夜起来看着太吓人了。”
季宗明一扔枕头:“操,合着摆我卧室就不吓人了是吧?”
霍初宵诚恳道:“你看着阳气重。”
季宗明眼一闭,他现在后悔搬回来住,还来得及么?
“霍初宵,我再次跟你讲明白,我不是霸道总裁,你也不是偶像剧女主,别跟我来吸引注意那套。你如果把我惹毛了,那就是真的惹毛了,懂么?”
霍初宵认真地跟他对视了一会儿,久到季宗明真的以为这个人理解了自己说的话。
然而霍大少又端庄地喝了一口红茶:“我是男的。”
季宗明简直忍无可忍!
“给老子滚蛋!”
霍初宵临出门前还执着地念叨:“那个人体骨架……”
“嘭!”
季宗明把门一撞,世界都清净了。
是真的清净,这天之后他们之间的交流几乎不超过二十句话。
首先作息对不上,季宗明每天五点半准时起床晨跑锻炼,七点吃完早餐自行上班,这时霍初宵的房门还紧闭着,要等到九点才会打开。
季宗明午餐晚餐全在公司食堂解决,下班更是没谱,有时候直接在公司通宵。而霍初宵每天七点半雷打不动必定下班,在外用餐后才回家。偶尔两人能碰上,但通常也都以疲于公务无暇交谈的季宗明沉默回到自己房间,而霍初宵熟视无睹继续在书房作画告终。
以霍初宵的性格,如果季宗明不主动开口,两个人可以一辈子不说一句话。
周五这天,季宗明似乎格外忙,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回家。
霍初宵正在书房的小阳台里画着夜景,他们这个公寓楼层高,能够一直眺望到市中央公园,一派万家灯火。盛夏的夜风干爽舒适,他最近经常只穿一套丝绸短款睡衣坐在这里绘画。
先是熟悉的防盗门解锁后的嘀声,接着是男人换鞋、挂起公文包、来到客厅倒水喝的一系列噪音。
最后又是一声更远一点的“咚”,季宗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霍初宵忍不住感叹,这简直就是他理想中的舍友好么!
等到季宗明搬出去和初鸿同居那天,他觉得自己至少会拿出半天时间来怀念这个男人的离开。
至少迄今为止,霍初宵觉得自己已经过上了理想中的生活,现在他只等一年后升到静界工作室的资深画师,再把婚一离,一个人孤单又幸福地度过后半生。
或者他还可以养个宠物?工作室的两只猫对他都格外亲昵,有时候同事们也会把自家的宠物临时带来看管一天,霍初宵记得秦淮就带过狗,一条毛色极其漂亮的陨石边牧,跟他也是亲得不行,第一次见面就往身上扑。
霍初宵越想越觉得自己适合养宠物,等到周六前往画展,在检票口和同事们汇合时,他特意问了秦淮好几个有关养宠的问题。
秦淮被他忽然的主动搞得很是受宠若惊,小心又热情,简直为这几个简单的问题倾尽所言。
霍初宵听着却开始走神:“感觉好麻烦……”他有点失望。
秦淮一愣,连忙改口:“不麻烦,是我说得有点啰嗦……”
他想要再说点什么,却被同事碰了碰。
“老秦,看到没,”同事冲不远处努了努嘴,“我就说这个画展咱们非来不可,人家斯拉夫人都千里迢迢过来逛展呢,含金量绝对杠杠的。”
秦淮顺着望去,果然看到几个浅黄发色、鼻梁高挺且阔、双眼碧蓝的俄罗斯人。
那几个外国人似乎有当地的向导,和另几个中国人围在一起,正愉快地低声交谈。
秦淮有点意外,其中一个中国人他居然看着有些眼熟,人高马大,块头和欧洲人比起来都毫不逊色,脊背挺得笔直飒爽,像是军人……
靠,那不是季宗明么?
秦淮下意识地看了眼霍初宵,才发现后者早就跑去纪念品台前挑着小玩意儿去了,像是压根没看到季宗明。
他又想起上次见面,季宗明居然说自己是霍初宵法定伴侣。霍初宵结婚了这事儿工作室都知道,倒不是因为他真的带了喜糖过来,而是秦淮说的。
霍初宵刚来工作室那阵子,不说话,性子独,同事们都跟他保持距离,又羡慕他的画技,总是把人看得很神秘。
神秘的人总是有天然的吸引力,不久,在茶余饭后的闲聊中,大家的话题就绕到了“霍初宵是不是单身”这事儿上,有几个外向的甚至开始计划着怎么拿到他联系方式,发展发展关系。
秦淮听这种话听多了,终于忍不住在某次就餐时一拍桌子,扬声道:“人家结婚了,都收敛着点。”
于是话题又转变成了“为什么这种极品帅哥会英年早婚!”
同事们消停了,秦淮的心思却活络起来。
他知道霍初宵是被迫联姻的,和结婚对象没有感情。
而且像他们这样的商业婚姻,通常都是各玩各的不是么?更何况霍初宵来这儿工作这么久了,从没见什么“丈夫”接他下班,说明他们一开始就是分居不是么?
毕竟如果他和霍初宵这样的人结婚,就算没有感情基础,仗着这么得天独厚的条件也绝对会想尽办法培养出感情来。
……
打住!秦淮强行刹住那些不该有的念头。
但这个念头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在他第一次见到霍初宵时,在默默站在画室门外看他为学生们范画时,在他那天用最温和迂回的方式送给罗然颜料时……
秦淮都觉得这个人温柔到骨子里。
真有够怪的,霍初宵明明话少又为人冷淡,怎么会让他觉得温柔呢?
他偶尔也会想象霍初宵的联姻对象会是什么样子,肯定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像他弟弟被丢去部队重新做人前那样,草包一个,完全不懂欣赏霍初宵的好。
谁他妈知道居然会是季宗明啊!
但秦淮转念又一想,是季宗明也挺好,这位比纨绔草包更厉害,脾气大本事也大,要是摆明了对霍初宵没感情,那肯定就不会改变了。
可他今天为什么也会来画展?
季宗明对外界的感知力堪比野生动物,敏锐得很,秦淮不过盯了他两秒钟,就已经有所察觉,回望过来。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秦淮客气地跟他点了点头。
季宗明没什么表示,只冷冷瞥他一眼就移开,似乎在找其他人。
秦淮眼一眯,凭借男人对男人的了解,他觉得季宗明在找霍初宵。
但霍初宵已经跑去买什么文创周边冰淇淋了,被一群小孩子围着,格外惹眼。
对这边的暗潮涌动完全没感觉。
季宗明终于才找到那个身影,发现霍初宵果然正在买甜点,只觉得额头上冒出三道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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