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忆:“……”
不得不说白忆这一世倒是没受什么罪,他和詹森相认的时间也比较早,不像当海豚的时候,好几年了才认出来。
这一次相认比较早就意味着他俩的幸福生活开始的早。
其实能相爱一世已经够本,两世算赚到,三世就是锦上添花。
即使相爱这么久了,但还是觉得相处的时间不太够。
有时候甚至觉得时间过得真快啊,眨眼间几十年过去,他们却还依旧相爱。
这就是所谓的人间值得吧。
虽然詹森压他的时候超级狠,但詹森很爱他是绝对的。
每一次他长大,白忆只需要躺平干饭就行,压根不用考虑这个生存的问题。
蚺生没那么长时间,野生的森蚺一生也就20来年,他哥詹森相认的这些年里,根本没时间去想和睦不和睦的问题,因为总觉得时间不太够。
他们会在亚马逊河边一起看粉色的河豚,会在早起的一个早晨去爬山看朝阳,也会在太阳落山的时候,靠在一起看着天边被夕阳染红的云彩。
也会在无人问津的黑夜里尽情地造爱,十多年蚺生,亚马逊森林的所有动植物都见证了他们的爱情。
森蚺的一生并没有那么有趣,尤其是他们这种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丛林霸主,可谓是无敌是多么寂寞。
但为了消遣,詹森会带他去森林里追逐他们动物,玩起游戏。
不管下次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他们都不会再有遗憾。
无聊又寂寞的动物生涯,有詹森陪着他,白忆并不觉得无聊,他觉得这样悠闲安静的日子其实很好。
他一直以为詹森的白色是变异品种,直到他还没到年龄就表现出倦怠,白忆才反应过来他的这种白是一种病。
平平淡淡幸幸福福过了九年,白忆十九岁的高龄自己也动不了,但为了照顾詹森,他还是会出去捕猎。
詹森生病了,他开始畏光,整日都不敢出灌木丛。
白忆看着揪心,但也没办法,只能靠自己去养着他。
他很害怕詹森再次丢下他离去,毕竟上一世的经历历历在目。
詹森离去之后,他真的感觉很无助。
可是照目前情况来看,这一世可能詹森还是比他走得早,因为他生病了。
詹森倦怠又疲惫的模样持续了两年,白忆才知道当初为什么他会变得很懒,不喜欢捕猎,因为他害怕阳光。
但是为了追他,他还是努力在白天出去,跟在他的后面。
每每想到这些,白忆就心如刀绞。
他一直都在努力地靠近自己,哪怕自己没有认出他。
为了养活詹森,白忆拖着年迈的身体出去捕猎,可是最近他感觉到自己好像不太行了,连兔子都捉不住了。
神情会恍惚,但是一想到詹森在挨饿,他就打起精神,继续捕猎。
即使詹森每天都在家里一动不动,只要他回去,詹森能给他一个回应,蹭蹭他,他都觉得很开心。
这天他费了大半天的力气捕到了一只兔子,带回去给詹森,他等着詹森回应他,一个蹭蹭或者一个吻都好,他都会开心一整天。
可是这天,他回去之后,詹森并未回应他,他一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白忆把猎物丢在他的嘴边,示意他吃东西。
可是都不见他回应,他的眼睛紧闭着。
白忆凑过去用自己的头拱拱他。
詹森,吃点东西吧,我知道你饿了。
可是他试着推了几次,他都没反应。
白忆的心瞬间像是坠入了寒冰凝聚的冰窟,他有点不敢置信。
用自己年迈的身体卷起他,却发现他早已没了生命特征。
白忆僵住了,他好像一瞬间就失去了活下去的力量。
他知道自己老了,一直撑着在陪詹森,可是他没想到,詹森依旧是最先离去的那个。
这次可没有小虎鲸再来陪他逗他开心了,他只有一个詹森,已经走了。
白忆不由地叹息一声。
他用自己的身躯卷住詹森的,头靠着他的头,闭上了眼睛。
你别走太快了,等等你哥,如果还有下次,可千万别让我再认错了。
我养你小,还要养你病,你就不能心疼心疼你哥等我一起走么?
我这么大年纪了,还得为你肝肠寸断,你说你过不过分?
詹森离去之后,白忆也再没出去过,许是太过伤心,肝肠寸断,又是十九岁的高龄,所以在詹森逝去的第二天,白忆就走了。
没有你,活下去也没意思。
不如就期待下一次相遇。
詹森,等着哥吧,哥会来找你的。
郁郁葱葱的灌木丛里,大森蚺将大白蚺卷在自己的身体里,彼此的头部相互依偎,眼睛紧闭,安安静静地放在地上。
从他们死去还要相拥的姿态能看出,他们生前应该很相爱。
又有冒险者路过这个地方,偶遇了这一幕,只是他遇到的时候,两条森蚺都已成尸骨。
他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发在了社交平台上。
“爱情神话原来真的存在,生同寝死同穴不是传说。今天路过亚马逊河流附近的森林,发现了这神奇的一幕,两条大蛇相拥死去,其中一条还是罕见的白蛇。”
很快就有森蚺爱好者锁定了他们的位置。
“这俩好像Perry和那条白蚺啊,虽然我入坑晚,但我还是为他们的神仙爱情落泪,我翻过查尔斯的记录视频,这位置和这身型很像他俩。”
“今天也是为神仙爱情落泪的一天,动物都有挚爱,而我没有。”
“祝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依旧相爱如初。”
是的,他们会在另一个世界相爱如初。
因为他们的缘分不止这三次。
*
茂盛的红树林覆盖着这一片森林,像火焰一般延伸好远。
这里是孙德尔本斯三角洲。
这里有著名的红树森林,造成世界的奇观
又因这里靠近孟加拉湾,所以主宰这里的是孟加拉虎。
孟加拉虎,又名印度虎,世界上分布最广的虎亚种。
其身形和重量仅次于西伯利亚虎(东北虎)。
一只白底黑纹的老虎正拖着猎物梅花鹿一边回家一边对四周的环境进行警惕。
他是孟加拉虎的变异种,因为正常的孟加拉虎是大量棕色和白色打底,但是他却是白色打底。
他的颜色在众多森林之王里显得很独特。
但模样又过分可爱,所以深受人们喜爱。
他把猎物拖到了一处野草比较深的地方,很快,深草里就探出四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是四只棕色底的小老虎。
公老虎白忆将猎物腹部撕开,露出里面柔软的内脏,然后将容易咀嚼的部分咬碎,吐在四只瞪着萌萌大眼睛的小老虎面前。
小老虎们都非常精神,争相去进食。
白忆也深感生命的力量之伟大。
遇到这群小东西时,正在下大雨,他们不安地在草丛里叫着,很明显他们的家长不知道去哪里了。
白忆守着他们等了一天,没见他们的家长回来,就自作主张带他们离开了。
这四个家伙让他想起了詹森一家四兄弟,心情有点复杂。
他醒来一个多星期,没有意外,他又穿了。
这次穿成了森林之王老虎,但很明显他和其他老虎不一样,他是白色的。
其他的老虎是棕色的。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但是母老虎也只有在繁殖季节才会和公老虎待在一起,不需要了的时候,她们也选择独立,不会和公老虎待在一起。
所以这一带有他这个老虎,基本上是没有其他老虎的。
老虎这种动物不像狮子,他们是独行侠,擅长独自生存,根本不屑抱团。
因为他们在丛林里真的毫无对手。
唯一的对手就是他们的同类。
当然了,并没有老虎会傻到去侵占其他老虎的领地,除非他有足够的把握战胜领地的王。
不知道别的老虎是怎么想的,反正白忆自己觉得,在这一带拥有自己的活动领域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他才不会去主动入侵其他老虎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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