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找个合适的机会两人好好聊一聊,现在暂时没这个时间,当务之急是将人贩子团伙尽可能的抓出来。
沈桥去实验室做了个测谎仪出来,被当成稀罕玩意儿在几个离得近的实验室来回传看一遍,差点儿带不走。
听说他是送去帮助警察查案捉人贩的,那些研究人员才恋恋不舍地把测谎仪还回去。
在测谎仪的帮助下,负责审讯的老警察用精湛的审讯技巧,终于撬开了犯罪嫌疑人的嘴。
开口的是那个扮演宋翠英丈夫身份的男人,他本名杨海亮,大家都叫他杨老三。
有个哥哥叫杨海明,人称杨老二,也是干这一行的,他就是他哥哥带进行的,卖的第一个人是他五岁的亲闺女。
他哥更狠,媳妇儿和几个女儿都卖了,反正手里“好货”多,想要儿子随随便便就能生。
因为杨老二不讲究,贪杯好色,坏过几回事,不如杨老三混得好好,混到现在,在团伙里地位也不如后进来杨老三。
不知道这兄弟俩有什么深仇大恨,杨老三第一个供的就是他哥杨老二。
装疯卖傻死不开口的洪老太太,其实是他们一条线的头领级人物,人称红婆,具体姓什么叫什么家在哪还有几口人,杨老三通通不知道。
但据杨老三所说,光他知道的,经红婆手卖出去的“货”,足有一百多个。
这还仅仅是他知道的,他不知道的还不晓得有多少,简直骇人听闻。
一个被拐卖的受害人,往往就意味着一个破碎的家庭,骂一句人贩子丧尽天良罪大恶极,绝对不为过。
至于他对沈鱼的威胁,被问起的时候杨老三还有些愤愤不平,不想说。
他就看不惯沈鱼那种人,多管闲事。
但嘴都被撬开了,说一半藏一半算怎么回事,杨老三只好告诉警察们,车站当时还有他们的同伙。
当然,现在肯定已经跑了。
按理说,撬开了杨老三的嘴,现在就该顺势去撬红婆的嘴,她明显在人贩子团伙身份不低,最起码是个小头目,很有审讯价值。
但杨老三还交代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有一批“货”集中在某地还没来得及转手。
他知道这个消息是意外,人贩子团体里的人不知道他知道这个消息,所以这些受害者,极有可能还没有被转移走。
第177章
八月二十五日,傍晚。
赤霞漫天,街头摇着蒲扇纳凉的老人,看着天色叹道:“明天肯定是个好晴天。”
“爷爷,为什么呀?”蹲在老人脚边的小孩仰头问。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这是老古人的话,意思就是如果早上看见了云霞,可能要下雨,就不要出门了。如果是看见了晚霞,接下来就是大晴天,自然可以走远路。”老人细致地给孩子解释着。
“哦,我懂了!”小孩看着天边的红霞,嘴里念叨着爷爷刚才说的那句话,心里想着,回头一定要跟小伙伴讲一讲,炫耀他学会的新知识。
一个男人拎着一块肉,一瓶烧酒,挎着个菜篮子往街口走过来,他个头矮胖,鼻子旁边长着个肉瘤子,脸生横肉,看起来不是好相处的面相。
但实际上附近几条街的邻居都晓得,他脾气其实不错,平时见人三分笑,尤其是喜欢小孩子。
男人看见纳凉的老人和小孩,笑着走过来:“李大爷,王大娘……”
叫了一圈,问候了一遍:“乘凉呐。”
老人们同样笑着回应几句,男人从装得满满当当的菜篮子里摸出一个纸包,还没打开,扑鼻的肉香就透出来了。
纸包里头是卤好的牛肉,他随手撕了几条,塞进几个小孩子的嘴里,乐得小娃娃都围着他转,“谢谢王叔叔”喊得可亲热了。
男人笑得本就不大的眼睛更眯起来了,又撕了几条牛肉喂小孩儿,老人们连忙劝:“可别再给了,馋嘴的小娃们。”
“没事。”男人笑道:“就几条肉丝。”
那也不少了!牛肉卖的可贵了,卤好的牛肉更贵。
王大娘看着男人脚边的酒瓶子,右手腕上挂着肉,篮子里塞的满满的,肯定都是吃的,忍不住劝道:“有良啊,有钱还是攒着吧,别都花了。你不是喜欢小娃娃吗?往后娶个媳妇儿,再生个大胖小子,多好。”
王有良不好意思道:“嗐,我这有上顿没下顿的,先混个肚饱呗。”
似乎不想再谈这个问题,王有良跟老人们道别,往自家走去。
他家在巷子最里头的院子里,房子虽然破败了点儿,但很大,加起来好几间房子。
“是他吗?”路口的小卖部,两个打扮靓丽的年轻姑娘正在买东西,店主去拿架子上的商品时,其中一个短发低声问另一个:“是他吗?”
“我看像,八九不离十。”长发姑娘同样压低声音道。
王有良的长相十分有辨识度,据杨老三交代出来的线索,王有良,人称王瘤子,就是这个据点的负责人。
店主取完货回来,两人立刻闭上嘴巴,结完账出来,外面大树下的老人正在谈论王有良。
跟她们了解的表面信息一样,王有良是个跑大车的,跟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邻居都猜他是倒爷,所以手里有钱,阔绰,朋友也多,家里经常人来人往。
但这一行也危险,所以羡慕嫉妒的人多,真正敢干的人少,况且要门路要本钱,不是谁都能干的。
两个姑娘跟树下的老人们聊了几句,外地口音,打听人,像是来寻亲的。
因为给出的信息比较大众且模糊,老人们一连给出几个回答,都是沾点儿边的,但又不确定的。
看着七曲八绕的街道巷道,长发姑娘似乎胆怯了,轻声道:“咱们先去吃饭,回头叫大哥一起过来看看。”
短发姑娘点头:“行。”
两人结伴走了,老人们没当回事,继续唠嗑扯闲篇。
王有良两手提满东西,慢悠悠往自己走,他家在巷子尽头,想到他家必然要穿过这个长长的巷子,有且只有这一条路,只要守好大门口就行。
到了门前,直接伸手推门,两扇对开的木门,他不像一般人直接从中间推,也不推右边的,反而别着手去推左边那扇门。
门一推开,腰雁子上已经被抵上了一把匕首,隔着轻薄的衣衫,甚至能感觉到刀刃锐利的锋芒。
王有良不动声色走进去,反身关好门,守在门口的人这才放下匕首,去接他手上的篮子。
几个屋里都有人探头,看见是王有良,又缩了回去。
“买了啥?”
拿匕首的男人剃了个几乎能看见头皮的短寸,在篮子里翻找了一遍,看见都是些熟食,顺手撕了点儿卤肉塞嘴里,一边嚼着一边不满道:“就这点儿肉,够分几口,咱们这么多人呢。”
夏天天气热,粮食可以藏在车厢里、各种容器里,多带一些回来,肉、蛋容易坏的,只能每天买新鲜的。
“有的吃就不错了。”王有良没好气道:“我再能吃,还能真买个几十斤回来?”
他一个人,买那么多吃不了就会坏的东西,难道不会招人怀疑?
寸头男当然清楚,他只是随口抱怨了一句,手上的匕首转了个花刀,扎进王有良买回来的生肉里:“买这玩意儿干啥,小驴子的厨艺太差了。”
“嫌不好吃你自己去做。”王有良提着东西往里走,一个瘦巴巴耳朵很大脸有点儿长的年轻人走过来,把生肉接过去,转身去了厨房。
“嘿,我说二瘤子,你是吃枪子儿了?火气这么大?”寸头男不满道。
“瞎说啥呢!”最大的那间卧室里,走出个黑壮男人,他瞪了寸头男一眼,吃枪子可不是什么吉利话,不能随便乱说。
寸头男撇了撇嘴,黑壮男别看长得粗壮蛮实,其实心很细。
他、寸头男,还有王有良三个人,就是一整条线上的负责人,王有良负责这个据点,寸头男和黑壮男,分管运输和售货。
寸头男是三人中,武力值最高的一个,匕首使得出神入化,曾经活剐了一个试图逃跑被抓回来的女人,割了不知道多少刀,一间屋子的地面都被染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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