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赊雨记得当时盛欣阳在一家非常不错的证券公司实习,可刚实习两个月就辞职了,理由是他认为公司的老人排挤他,只让他打杂,并没有教会他真才实学。当时同样身为实习生的夏赊雨表示理解,并且用自己一个月的实习工资买了一个钱包来鼓励他。现在想来,那个月夏赊雨自己也一直在干着订餐、打印、报销、会务,美化PPT之类的工作,熬夜的天数可能比盛欣阳还要多。或许这个人的不踏实当时就可见一斑,只是夏赊雨没有察觉。
“然后这个。”盛欣阳扬起了一个红封皮的荣誉证书,“这是我们一起参加福利院的公益项目得到的奖励,还有……”
夏赊雨感觉自己开始有点走神,垂了垂视线,却不料看到了奇怪的东西。
察觉到对方表情逐渐凝固的盛欣阳,也停止了继续说下去,顺着夏赊雨窘迫的视线向下看,发现箱子边缘露出来的黑色棒状物的一角。
盛欣阳也尴尬地碾动了一下喉结,低声总结道:“那个也是你以前用的……我都留着。”
两人都顾着眼前,没有留意周围,加之杂货间沉闷狭小,隔绝了一部分外面的动静。等两人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时已经距离很近了,夏赊雨立时沉默下来,脚步声也随即在门边刹停。
只见傅苔岑站在门边,擦拭着湿淋淋的头发,露出饶有兴味的表情:“抱歉,我不是故意偷听的。只是过来提醒一下,前台好像来了客人,摁铃已经摁得有点不耐烦了。”
他出来的时间没比夏赊雨晚多少,盛欣阳立刻意识到了这一点,表情变得复杂:“刚刚你们一起洗的澡?”
夏赊雨硬着头皮,佯装平静地应对:“他房间的淋浴坏了,而且这是你的民宿,应该不需要我提醒你,里面有两个隔间。”
倒是无可指摘,既然这样设置,自然就可以供两个人使用。前台再次响起急促的服务铃,盛欣阳后牙紧咬,深深看了傅苔岑一眼,暂时放弃探究,越过他向前台走去。
夏赊雨这才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个早上简直过得乱七八糟,他忿忿地踢了纸盒一脚,让它顺势滑进库房的架子底下,不想再看到它,随后转身向门口走去。
可傅苔岑却没有侧身让开,只是靠着门框笑了笑。夏赊雨已经太过了解他,眼睛眯起来,嘴角勾起,只要这样一笑就知道他没憋什么好话。
果然下一刻傅苔岑下巴一扬,对着纸箱里的那个玩具,哼笑一声。
“怎么,他满足不了你吗?”
其实跟满不满足没什么关系,只是那时候夏赊雨刚食髓知味,对什么都好奇,自己买一些东西来玩一下,简直再正常不过。
只不过一到傅苔岑嘴里就变得非常难以启齿,夏赊雨一忍再忍,忍无可忍,决定反击。
“用这个就代表他不行?”
傅苔岑没想到他会正面回应,收敛了些笑意耸耸肩:“不是吗?”
“那如果我说,我现在家里还有,那是不是说明你也不行?”
傅苔岑意外地挑眉:“你是在替他说话吗?”
“我没有。”夏赊雨抱着手臂说,“我只是用你的逻辑在说话。”
“你现在有不代表什么,我们并没有住在一起,你总有需要而我不在的时候。”傅苔岑好像没有被挑衅到,而且他的重点确实很歪,“我突然发现,我好像都没有去过你家。”
夏赊雨听出他语气里的不平,表示难以理解。
“你住180平,我的70平很值得一去吗?”
傅苔岑看了一眼前台的盛欣阳:“但是他去过,你们那时候是不是还住在一起?”
夏赊雨觉得他计较的点真的很奇怪:“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那时候是我的男朋友。”
潜含义是,那你是我什么人。
傅苔岑没说话,他沉着眸子看了夏赊雨一会,好像在思考,以至于再开口时差点以为他会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结果他只是再次重申:“我要去。”
开始不讲道理了,但夏赊雨看着这张脸,意外地觉得还蛮可爱,有点生不起气来。
“好。去,回去以后就去。” 夏赊雨无奈地盯着他问,“所以现在可以让我出去了吗?”
明白这个人脸皮的极限也就到这里了,得了逞的傅苔岑也不再阻拦,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往后退,好让他出来。
两个人并肩往住宿区走,察觉到盛欣阳从前台那里投来的幽怨目光,夏赊雨步伐更快了些,他预感到后面几天都不会太好过了。
“刚刚我是不是让你晚一点出来?”他责备道。
“我确实有晚‘一点’,就是晚得不多。”傅苔岑反问,“怎么,你很怕他知道?”
“我不是怕‘他’知道。”夏赊雨解释道,“我只是不想让别人觉得,我签你的版权是因为书本身以外的原因。”
这话倒触动了傅苔岑,夏赊雨珍惜他写的东西,也希望在其他人眼里它也是最好的。不掺杂别的因素,就是因为它好,所以他要签它。
他大概也明白,夏赊雨不想把工作和私人生活搅合在一起,也大致是类似的考虑。傅苔岑突然觉得心里舒服了不少。
“我无所谓,随便他怎么想。”傅苔岑说,“不过如果你觉得麻烦的话,反正我一会要出门,你可以和他再处理一下之前没解决的问题。”
“我和他没什么要处理的。”夏赊雨直接斩断了这一建议,“你出去露营?”
“嗯。”傅苔岑抬头眯起眼看看太阳,“今天是晴天,想去湖边过一天。”
夏赊雨立刻向楼上走去:“我去准备一下马上下来。”
“你真要去?”傅苔岑问。
“当然。”
“你有带帐篷和钓竿吗?”
夏赊雨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扬眉俯视他:“没带,但我会租,有必要也可以买。不会影响你的路线。”
出发前先吃了西式早餐,牛奶加面包,还在前台看到了盛欣阳昨晚说的白天会来打工的男孩,叫阿布。年龄大概20岁上下,五官是很典型的新疆人,眼窝很深,颧骨也高,留个寸头,性子外向且活泼。据说家里有一片马场,他之前一直跟着父亲在马场放马,最近腻歪了,想做点别的,就跑来民宿做兼职。
一听说傅苔岑和夏赊雨他们要去露营,立刻推荐了很多适合露营的地点,还有哪里可以买到睡袋和帐篷。
夏赊雨结合自己查到的信息,立刻用谷歌地图标记出几个顺路的购买点,好在不扰乱傅苔岑计划的同时购置到自己会用到的东西。
阿布滔滔不绝的:“还有如果你们要骑马的话,尽量选那种垂头的马,比较温顺,马头高高的,很喜欢尥蹶子那种,别选,凶得很。”
说罢又骄傲地给他们展示自己头皮上的疤:“看到了吗,我十二岁,战胜我家马场最烈的马的凭证。”
头发短本来就遮不住头皮,一眼就看得很清楚,夏赊雨背上双肩包,拍了拍他的肩膀:“了不起。回头到你家骑马去。”
说着就出门,傅苔岑已经取了租的车在民宿门口等,帐篷等用品已经装进后备箱。他降下车窗,看到夏赊雨拉好冲锋衣的拉链走到门口,又被盛欣阳拦住讲了几句话,才又走过来。
傅苔岑从车窗探出上半身:“你开我开?”
夏赊雨知道他不喜欢开车,主动说:“我来吧。”
于是傅苔岑就下车,跟夏赊雨调换了个位置,坐进副驾驶位,看着夏赊雨启动汽车。
车辆很快行驶在公路上,太阳升得愈高,晴空万里,碧蓝如宝石,唯有靠湖水的方向漂浮着绵软云朵。傅苔岑拧开音乐,问:“这首听不听?”
“叫什么?”
“山春。”
就听歌词里唱:我们往山,一路往南,越了那座山,一马平川。应景。
“可以。”夏赊雨回答,“挺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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