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和精致是宁悠的本能。
他不喜欢没礼貌的人,更不能忍受野蛮行径。
谁知意外发生,他在边境的森林里迷了路,被一个荒野糙汉粗鲁地拎上了马背。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原来他以前见过的野蛮,都不叫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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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暮×宁悠
荒野糙汉×娇贵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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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是护林员,问就是有钱人的爱好
受家世显赫,野外生存能力基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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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可婚背景
恋爱为主,剧情为辅
整体基调还是甜文~
1V1 HE年下 受不知道这是篇年下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同性可婚
第1章 边塞男人
这一定是宁悠这辈子最狼狈的时刻。
远远看见有人骑马而来,他连忙挥舞起双手,不顾形象地从山坡上俯冲而下,本想在马前及时刹住脚步,却不料被脚下的树枝绊倒,摔了个结结实实的狗吃屎。
疾驰中的黑马受到惊吓,两只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了一声高亢的嘶鸣。
眼看着马蹄即将踩在宁悠身上,马背上的男人牢牢拽住缰绳,调转马头的方向,这才避免了宁悠成为马蹄下的亡魂。
——在白桦林里迷路的这几个小时内,宁悠设想过自己的无数种死法,唯独没有想过被马踩死。
无论如何,总算是得救了。
宁悠一边闻着泥土的芬芳,一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双腿早已累得精疲力尽,这重重的一摔,倒摔得宁悠丧失了求生的斗志,浑身酸软地趴在地上不想起来。
但天生的洁癖不允许他趴在地上,他慢腾腾地撑起上半身,正想让马背上的好心人带他离开这迷宫一样的白桦林,却听头上劈头盖脸地响起了一声冷冷的呵斥:“你找死吗?”
起身的动作一顿,宁悠下意识地抬起下巴,对上了男人的视线。
新疆的天黑得很晚,下午七、八点钟才隐约有太阳落山的迹象。但在这茂密的白桦林里,金黄的叶片阻挡了大部分光线,使得宁悠看不清男人的长相,只能约摸感到那双漆黑的眸子看他的目光极为不友好。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宁悠收回视线,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树叶。
马主人的不友好可以理解,因为要是换作宁悠开车出行,正常通过十字路口,却突然有人闯红灯,逼得他不得不紧急刹车,他也会有同样的想法——这人赶着去投胎吗?
唯一的不同是,良好的教养不会让宁悠说出心里的想法,他顶多只会给冒失的人一个不善的眼神,让那人自己体会。
“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男人用力拽着缰绳,安抚在原地踏步的黑马,兴许是宁悠认错态度较好,又的确是不小心绊到树枝,他的声音好歹是带上了些许温度。
“抱歉,腿有些不听使唤。”宁悠又道了一次歉,神情恢复了以往的从容,仿佛刚才的狗吃屎从未发生过一般,“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出去吗?”
男人终于安抚好了黑马,从马背上一跃而下。他微微皱着眉头,打量了宁悠两眼,问道:“你怎么会迷路?”
距离的骤然拉近让宁悠看清了男人的长相,张扬的浓眉和深邃的双眼并不是罕见的搭配,但放到这个男人身上,却总有种莫名的野性。
这股野性或许来自那不修边幅的胡渣——宁悠最不喜欢的男性特征之一。
“这就说来话长了……”
如果让宁悠重新来过,他一定不会因景区游客过多,不自觉地露出不高兴的神情。
这样一来,李朝也不会觉察到他的不满,让本地的导游带他们去没有游客的地方。
导游确实尽职尽责,把他们带去了一处偏门的景点。
在这十月初的季节里,哈纳斯国家地质公园被成片成片的白桦树染成了金黄色。在漫山遍野的金黄之中,偶尔点缀着西伯利亚冷杉的青绿,而在黄绿相间之外,则是贯穿整个景区的哈纳斯湖的蔚蓝。
无论位于景区的哪个方位,边境的风景都能让生长在城市的宁悠心旷神怡。
以至于他对李朝的印象分都跟着涨了不少。
宁悠和李朝只见过两次,第一次是相亲,第二次便是现在。
两人的长辈在不久前确定了商业联姻的内容,不出意外的话,两人从北疆旅游回去之后就会完婚。
原本宁悠是不想结婚的,他甚至不想谈恋爱。
早些年的时候,宁悠也有过心仪的对象,但每当两人距离拉进,他总是会越来越挑剔,就连对方冲浪的姿势不够优雅,都会成为他心中的扣分项。
久而久之,宁悠对感情的事逐渐失去了兴趣,整个心思都放在自己的研究项目上。
也正因如此,他才刚满二十九岁,父母便给他下了死命令,要他在三十岁之前找个才能兼备的夫婿,帮忙打理宁家庞大的家业。
李朝算是宁悠心中完美的未婚夫人选,还记得他对宁悠说过的第一句话:“你好,我叫李朝(zhao),朝阳的朝。”当时宁悠就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人。
在旅游的路途中,李朝对宁悠也足够体贴,就连宁悠要去卫生间,他都问需不需要陪同。
如果让宁悠重新来过,他一定不会觉得小题大做,对李朝说那一句“不需要”。
“当时我和朋友走在一条林间栈道上,我去了趟附近的卫生间,然后……返回的时候应该是走错了方向。”
宁悠省略了前提,选择长话短说,他相信马主人也不会好奇他来北疆旅游的缘由。
“你说的那条栈道在山的另一面。”马儿彻底安静了下来,男人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扬了扬下巴,“你能联系到你的同伴吗?”
宁悠摇了摇头:“手机没电了。”再说这荒郊野外的,就算手机有电也没有信号,否则他早就联系上了李朝。
男人看了看宁悠过来的方向,又看了看自己要去的方向,像是斟酌了一番,最后对宁悠道:“天快黑了,只能先带你去我那里。”
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无论去哪里,只要不把宁悠一个人扔在林子里就好。
虽然这个边塞汉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凶,但正如宁悠对这里民风淳朴的认知,这个当地人果然乐于助人,并没有弃他于不顾。
“谢谢。”宁悠礼貌地说道,“请问你怎么称呼?”
等宁悠回到锦市以后,他一定要派人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这位救命恩人,并且再以恩人的名义给当地政府捐个几百万,用于修建基础通讯设施。
男人自然不知道宁悠的计划,回答得相当随意:“李暮。”
宁悠惊讶于这立体的五官竟然并非少数民族,一时间忘了询问男人的“mu”到底是哪个“mu”字。
这时,李暮拍了拍身旁的马鞍,对宁悠道:“上马。”
“等等等等。”好不容易恢复从容的宁悠又慌乱了起来,“必须要骑马吗?”
小时候宁悠学习过马术,他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只pony对他一点也不友好,不仅不听使唤,还把他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长大后的宁悠对猫猫狗狗之类的小动物无感,很大程度就是源于小时候学习马术的阴影。
“不然呢?”李暮没有给宁悠其他选择,他理了理马鞍,用手固定好马镫,示意宁悠道,“踩这里。”
宁悠仍旧有些犹豫:“可是我不会骑马……”
“没有让你骑。”李暮道,“我在你后面。”
天色越来越晚,继续耗下去不是个明智的行为。宁悠也想早点离开这里,于是他一咬牙,双手扶住马鞍,右脚踩上马镫……
然而接下来他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眼前的黑马高大健美,肌肉发达,宁悠相信它肯定能驮得住自己,但他总有一种感觉,似乎他只要右脚用力,马鞍就会从马背上滑落下来,又或者黑马会因他的上马而向右边摔倒。
这是不习惯骑马的人常有的一种错觉,宁悠知道他现在只需要右腿用力一蹬,再伸长左腿翻上去就好,但他往上跳了两下,最后还是无助地看着李暮道:“我上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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