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环视周围一切时,光线被遮挡住,双眼所不能触及的地方,皆是阴影。
而当他闭上双眼时,一切皆不可见,因此一切皆处于阴影之中。
无处不在的阴影从他意念之中入侵现实,以他为中心侵蚀蔓延,空气、雨水、地板、废墟皆被染黑,形成了专属于他的病态领域。
悬浮在无垠漆黑的虚空之中,霜傲天的深红之冕失去活性,彻底被压制。她仿佛迷失在深渊中,漫无边际地漂流,被放逐到宇宙的尽头。
不见寒的病症并没有达到能正式操控领域的水平,能引动病态领域,不过是受沐汀兰和空中城堡的影响,提前触到了领域的边缘。然而只是这短短一瞬,已经足够对霜傲天造成等阶的绝对碾压,使她瞬间失去战斗能力。
越阶打开领域,他自己也不好受。原本就在失控边缘的侵蚀度,更是空前活跃,让他怀疑自己再使用一次阴影,就会陷入崩溃之中。
他身体已经有大半融化成流动的阴影,在半空中漂浮,难以维持人类的形状,只有不断告诫自己苍行衣还在身后,才能维系住最后一线理智。
他嘴唇张合,艰难地发出扭曲的声音:“释梵……”
碍事的人都已经解决干净,他得赶紧把侵蚀度稳定下来。
苍行衣瞬间就领会了他的意思,从口袋里取出手术刀,准备划破释梵的手指取血。
一个巨大的漆黑影子,忽然从侧面撞来。
那个影子看似鬼怪,像是没有实体,却又结结实实将苍行衣撞了一个趔趄。苍行衣下意识地使用了病异,可那怪物根本就没有眼睛,无法被他控制。
巨大的黑影下,是双眼紧闭的侯立谢。
苍行衣的病异确实防不胜防,可是只要不看他的双眼,就不会受到影响。侯立谢此时目不能视,骑在他双肩上的那个巨大黑影却代替了他感知环境的能力,准确地告诉他谁在什么位置,释梵又在哪里。
他笔直地冲向释梵,托着双臂将释梵架起来。巨型黑影从他肩上滑下来,朝他低头,让他坐在自己肩上。
旋即侯立谢架起释梵,巨型黑影扛着侯立谢,拔腿就奔向暴雨深处。
第276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三
在怪物环伺的危险雨夜中,侯立谢没有逃出多远。
他只是拐过了两个街角就停了下来,从巨型黑影身上滚下来,将释梵平放在地上,半跪在释梵面前,顶着雨喘着粗气。
他身后的黑影微微躬身,似乎想替他遮挡暴雨。可是它的动作无济于事,雨滴穿过它半透明的庞大身躯,仍旧砸落在侯立谢身上。
侯立谢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发生的一切,他满脑子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夙愿终于要实现了。
侯立谢在改名叫侯立谢以前,使用的名字一直是“侯群峰”。
他出生在内地偏远县城郊外的山村里,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就这半文不文的名字,还是路过的算命先生给取的。家中砸锅卖铁供他去读书,他一直以来也认为读书是改变贫穷的命运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一切文字都有一种痴迷的热爱。
读书的时候他每天要走二十里路去县城上学。边走手里边拿着笔记本子翻看,一旦冒出什么灵感立刻就在田埂边上蹲下,垫着石头记下来。几年积攒下来,零零散散写了不少散文小说。
他周围的同学都和他是差不多家境出身,往往读完了小学或者初中就要辍学回家帮干农活,偶尔翻翻他写的东西,也多半是当做聊天笑侃的谈资,从来没有人认真看过。
他总是觉得自己与周围这些人格格不入。
初中最后一年,他给省里举办的作文奖投稿,被评了特等奖,被保送到县里最好的高中,还给了一笔奖学金,不用像大部分同龄人那样回家务农。在城里的高中,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愿意认真看他小说的读者。
侯群峰他们班的班花父亲是个爆发户,在县里开钢材厂,本身没什么文化,说话也很粗鄙。班花自诩是读了书的女孩子,因此不太看得起自己的父亲,反而对有文学才气的男孩子有特别的好感。
她每天下课都会来找侯群峰,问他要他上课时偷偷写的更新看。班花的人缘很好,因此带动班上其他同学都对侯群峰友善起来。那是侯群峰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成绩上等水平,有漂亮活泼的女孩喜欢,同学们都夸他小说写的好,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文豪。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象,自己写的小说马上能出版成书,迅速红遍大江南北。然后开签售会、改编影视作品、译成外文发行海外,成为举世瞩目的文豪。最后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他会站上领奖台,优雅而不失谦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太太,是她从年少时期以来一路不离不弃的支持,才造就了我今日的成功。”
那时已经嫁给他多年的班花,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坐在台下,眼含热泪地为他鼓掌。
他的梦想在高考结束那年夏天破灭了。
班花的父亲知道了他们交往的事,不满侯群峰贫困的家境,严厉禁止班花和他继续往来。
侯群峰一开始并不知情,只是奇怪为什么班花忽然不再联系他。
直到他去县里快递站拿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刚刚拆开信封,从里面拿出心仪名校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人强行拖走,押进一栋小洋楼里。他才知道班花因为和他谈恋爱被她父亲禁足在家,已经绝食了两天,哭着喊他们之间是真爱,如果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她宁可死。
父亲妥协了。
他叫手下的员工带来了侯群峰,告诉他自己膝下只有班花一个独女,不可能让女儿嫁到一个贫困户里去受苦。他可以接受女儿和侯群峰结婚,但侯群峰必须入赘,将来他们的孩子跟母姓。同时侯群峰也不能再去城里读大学,必须留在乡下和岳父学习打理工厂的运转,继承岳父家里的钢材厂。
侯群峰脑子里嗡嗡作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班花家的,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去名校读中文系,然后当一名作家,是他从小到大的渴望。可是读名校需要的学费、城里高昂的生活费,是他的家庭负担不起的。光是送他去读高中家里已经欠了许多外债,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也到了该读书上学的年纪,还凑不出学费来。
如果他答应了班花父亲的要求,娶一个家里有钱的妻子,接手岳父的产业,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他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很快成为家乡人人羡慕的青年企业家。坐拥娇妻爱子,家财万贯,简直是人生赢家的典范。
可是他真的甘心吗?
思想斗争许久,他一时想要决绝地放弃班花父亲抛来的橄榄枝,舍下这段有缘无分的爱情,勤工俭学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一时又想按捺下自己对坎坷未来的向往,忠诚于眼前的困窘,接受平平无奇但是一帆风顺的富裕人生。
他恨不得把自己分裂成两半,一半能选择这个,一半能选择那个,这样就不用在现实和梦想的矛盾中来回摇摆,痛苦不堪。
他最终还是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长久以来的文学之梦,明天就去向班花的父亲说明决心,于是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可当他再次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站在街上,穿着干净的名牌休闲服,拿着崭新的手机。班花笑着挽着他的手,喊他老公,叽叽喳喳地问他订婚宴打算邀请哪些同学来参加。
他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敷衍地应答着班花的话,他才在对话中了解到,在自己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里,他答应了班花的父亲放弃去读大学,为表决心甚至当面烧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定下了举办订婚宴的时间。从这年暑假开始他就要逐步学习接手钢材厂的运营,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和班花结婚,一生成为替这家人打工的附庸。
怎么会这样?
他不是决定好不顾一切困难,要去追逐理想了吗?
他脸色差极了,和班花道别之后,冲回家开始研究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他穷尽了自己的想象能力,调动所有的知识,用各种手段试探自己,终于发现了一个令他不敢置信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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