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捂住自己的喉咙,看着他,哑声道:“你做梦。”
故事大王表情古怪,冷笑一声。他居高临下,一双眼睛在寂灭中涌出无数杀意。他知道叶笙不是蚂蚁,因为这个没有任何异能的人摧毁了他的计划!摧毁了他的故事!
故事大王仰起脖子,骨骼轻微作响,他低声说:“春城快要毁灭了,你不想成为我笔下的角色,那么你就留下来陪这个世界吧。”
突然间,一股巨大的吸力,从下往上,缠住叶笙的脚。叶笙愣住,他体内翻涌,喉间涌出一口血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血液里好像有花的芬芳,诡异又沁人心脾,熏得人醉。
他低头,看到流沙缠住他的脚,而他纹丝不动,他的双腿好像变得不像自己的。
它们变得像两根木头,在泥沙里生根……生根……
春城的种子在他体内发芽了!
故事大王怪异地看着他,眼里是杀戮是讽刺是悲哀是嘲弄。故事大王说:“留下来吧,作为春城的一部分,在这里生根发……”
“芽”字还没落下,突然间,一股极寒极冷的气息自后方蔓延。故事大王的话停在口中,他愣住,错愕地回过头去,随后瞳孔瞪大,看着那束光。
那仿佛超越光速的箭矢,破空而来。
它通身是银色的,周围却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血光。
这枚箭矢过来的刹那,草木凋零,虫兽作古。万事万物摧枯拉朽,空气中每一粒元素都在动荡,世界被分离出各种物质。而此时每种物质都以一种极度怪异的姿态,在进行着逆自然的运动,变成“之前的状态”。故事大王望着这道把世界照得纯白的光,他身上被烧焦的皮肤,都被吹开,露出崭新的、完整的皮肤来。但是紧接着,他的半边身躯开始粉末化,细碎化。
故事大王意识到这是什么,眦目欲裂。
——时间。这是一只射向他的光阴箭!
被它射中,他必死无疑。
故事大王被逼到绝境,咬牙切齿,握着笔眼珠瞪出:“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这是……我的故事里啊。”他拿起手里的笔,无数文字绕在它笔尖,那无数的喜怒哀乐汇成浩瀚的力量,帮他抵挡住了光阴箭最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依旧受了深深的影响。身躯虽然没有灰飞烟灭,但变成了一个虚无的小孩的幻影。而笔下的文字,也将这个马上就要倒塌的故事世界改头换貌。
叶笙抬头,这只箭化为流星散落。缠着他的泥沙消失,埋在他体内的春城的种子也消失。根须作废,叶笙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他眼睛被光所灼伤。他闭上了眼,身体突然变得无比轻,轻轻飘飘的,好像自己变成一团沙,被吹散了。
在这一片纯白的光中,叶笙好像听到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稚嫩清脆,满怀纯真。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剧烈刺目的白光过后,叶笙感觉自己慢慢地又有了重量。他睁开眼,看到了让他熟悉的,恍如隔世的一幕。
他看到了清平镇。
他来到了清平镇的街上。那个梦里缥缈虚幻的清平镇,真实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是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前方传来一阵颠勺翻锅的炒菜声,烟火味香飘十里。
叶笙的思维转动很快,他之前在把玩枪的时候,就发现了里面还剩下一丝残留在匣壁上的灵异值。
这点灵异值,连一个F级异端都杀不死,但足够杀死一个凡人了。或者说,杀死一个小孩……
叶笙闭眼又睁开,脸色苍白,忍着剧痛往前走。
青石板路凄幽。
一九九几年的春日。墙很薄,依稀能听到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段,有关窃读的岁月。
第130章 怪诞都市(三十)
【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 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叶笙又一次走进了时光书店的大门。他握着枪, 衬衫上全是血,每走一步都会落下一个血色脚印。
然而踏入这扇门, 声音全然被吞噬。他觉得身边的环境无比诡异。每样东西都笼罩在一片纯白的光里。
叶笙按下心惊,无视身上的伤痕, 凭借记忆, 往书架第三排的角落里走去。这一次, 他没有在熟悉的角落里看到那个蹲在地上偷偷“窃读”的小男孩。他看到了书店的“老板”。
老板在举手, 做什么动作。
雾蒙蒙的白光让他看不清老板的脸。老板扶下了老花眼镜,听到脚步声后, 转过头来。
叶笙以为老板看不到他。
没想到, 老板下一秒朝他露出一个笑来。他伸出手, 热络道:“欸, 小叶来了啊。”
叶笙猛地停下脚步, 杏眼剔透冰冷,浑身戒备起来。
“老板”好像察觉不到这种杀意般, 他用一种非常熟悉亲切的语气说道:“小叶,听说你这次考高考考的很好啊,以后要去淮安大学读书了,淮城那可是大城市啊, 你外婆在天之灵肯定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咱们阴山好不容易出一个高材生。”
高考……淮城……
老板从光中走出来,矮瘦, 戴眼镜, 脸上总是挂着乐呵呵的笑意,是叶笙的高中班主任。旁边的光褪去, 露出了真实面貌。原来班主任刚刚在擦黑板,而叶笙也不在时光书店,他身处高中的教室里。
叶笙现在精疲力竭,他嗓子又开始痛得厉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甚至在这里,他神智时清时浑,在班主任拉着他过去坐下休息时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怎么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淋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啊,一点都不懂得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来来来,你先坐下,我给你倒杯热水。”
叶笙想说外面下没下雨你不知道吗?但是当他坐在座位上,转过头往外看时,他发现周围竟然变成了一片白雾。甚至为了贴合语境,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雨水冲开白雾,露出的不是清平镇街道,而是他的高中。阴山唯一一所由国家资助建立起的高中。老旧生锈的篮球场,冷硬漆黑的水泥操场。冷风呜呜咽咽吹过晦暗天地,把对面教学楼破碎的窗狂吹得相互碰撞,发出剧烈响声。
环境的变换诡异又离奇,可叶笙生不起一丝警惕。他坐在角落里,跟之前的十几年一样,一个人安静看着窗外。
班主任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叶笙垂眸,接过水杯,热水的温度烫得他指尖发麻。
班主任:“高考分数出来后,校长给你打电话了你没接。我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接。班上同学和招生办的电话,你都没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叶笙依旧不说话。
班主任一点也不意外他的沉默,继续叹息道:“你志愿真的确定了吗,就选淮安大学?其实以你的成绩,冲一冲京城那边的高校是完全可以的,学费的事,跟教育局说清楚家里情况肯定也不是什么问题。小叶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叶笙摸着杯子,轻声道:“没什么好考虑的。”
班主任说:“为什么?”
叶笙:“因为去哪都一样,我最后都会回阴山。”
班主任诧异地看着他:“回到阴山?你还想回到阴山来,小叶你怎么想的啊。”
叶笙低头看着自己的指尖。阴山的贫穷落后体现在方方面面,这里没有垃圾箱,没有焚烧厂,所有的垃圾都被就地用火烧毁。久而久之,空气中永远都是那股塑料烧焦的味道,与这种味道相匹配的,还有腐朽的木桌,发潮的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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