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9)
孙擎风和金麟儿静默地躺了片刻,猜想对方已经睡着,便各自将手伸到枕头底下,同时摸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打开一看,都不由愣住。
当初,孙擎风将金麟儿长生辫上的铃铛捏爆,铃铛一分为二,壳子在金麟儿手上,里面的金珠在他手上。
这天晚上,他们各自给了对方一件新年礼物,那铃铛壳子到了孙擎风手上,金珠子又去了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忍不住笑,蠕动了两下,钻进孙擎风的被窝里,咕哝道:“被子湿的,好冷啊。”
孙擎风按着他的脑袋揉了两把,怒道:“安分睡了!不然把你扔出去……”
“喂狼?”金麟儿咕哝着,“咱家门口的狼,被你骗了好多年,从来就没吃到我的肉,只怕已经饿死了,我才不怕呢!”说着,侧身抱住孙擎风,并胆大包天地把腿架在孙擎风身上。
孙擎风当然没有把金麟儿丢出去喂狼。
作者有话要说: 孙护法:我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话。
金麟儿:???
孙护法:看什么看?睡觉!
金麟儿:可你……你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孙护法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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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搬家
孙擎风在除夕夜里放出豪言,要查出胡酒的图谋,找到平安消解金印的办法。
第二日睡醒,他又决定从长计议。毕竟,胡酒杳杳无踪,日子还要过下去。
两人的活法,的确稍稍换了一番。
过了年关,风雪日盛。
孙擎风用木板钉死石屋的门窗,带着金麟儿,搬到百里开外松江河边的云柳镇。
小镇依山傍水,住户近千人,在荒凉的西北边地,算得上热闹非凡。镇北不到三里处,设有一座兵站,戍边士兵有三百余人。
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有了些血色。
“我、我,呼!”金麟儿嘴里叼着包子,被烫得直喘气,一句话半天说不清,蹦蹦跳跳地穿上皮靴,胡乱系好斗篷,迫不及待朝外跑去,“我去上学了!”
孙擎风手一伸,牵着金麟儿的腰带,把他拖回身前,半跪在地上,帮他重新整理腰带、扯平衣襟,神色冷峻:“别跟逃荒似的。教你的东西,可都记下了?”
金麟儿用力点头,深吸一口气,把孙擎风天天在自己耳边念叨的话,一口气全背出来:“私塾门口有两家包子铺,右边那家的后厨更干净,但我每日最多能吃两个包子,不要贪多吃撑。私塾门口卖的饴糖不干净,不许乱吃。西街的米面铺子太远,不许偷跑过去。放学后马上回家,不许乱跑。在路旁玩过泥巴以后,不许不洗手就吃东西。”
他是真不明白,为何自己前日放学后,先在路边玩泥巴,然后买了串饴糖没洗手就吃了,这种小事,孙擎风都会知道。难道学过佛的人,都有天眼通?
孙擎风蹙眉:“还有。”
金麟儿一拍脑袋:“镇北三里处,有一个守备兵站。若你煞气爆发,我须立刻跑进兵站寻求庇护,等你去找我才能回家。孙前辈,我知道,你带我搬到镇上来,就是为了这个。”
金麟儿说罢转身就跑,又被孙擎风扯住,回过头来不解地看向他,问:“我又记漏了?”
孙擎风忽然松手,道:“切记。”
金麟儿听见小伙伴的喊声,点点头夺门而出,俄而反身扒在门框上,探出个小脑袋,笑着再跟孙擎风说了声“你好好歇歇,不要担心”,很快就跑了个没影。
门没有掩实,留着一道缝隙。
寒风吹入,虽仅有一线,但凛冽如刀。
孙擎风双手抱胸,听见金麟儿的笑声越来越远,才慢慢踱步至门边,故作不经意地从门缝间向外张望,只见到雪地上留着一串脚印。
金麟儿的脚印比从前大了一些,走得离自己远了一些。孙擎风心绪难平,拿起长剑,踩着金麟儿的小脚印,走到小院中央,酣畅淋漓地舞剑。
剑锋过处,一片雪花瞬间断作两半。
孙擎风实在不想承认,烦人精整日不在身边,他竟有些不习惯。手下没有可使唤的教众,给小教主既当爹又当妈,想来,他算是天底下最落魄的护法。
刚搬到镇上的两个月,金麟儿对上学充满了热忱。然而,等到第三个月,他不仅热情不再,甚至还想方设法地逃学。
又是一日清晨。
金麟儿闭着眼,将手伸到身旁的被窝里,摸了个空,便知孙擎风都已起床,时辰必定不早。他半睁着眼哼哼唧唧好半天,没听见孙擎风问话,知道孙擎风已经出门,自己装病赖床没戏,只得迅速从床上坐起,胡乱穿好衣服,提着书包冲向门外。
想到先生的戒尺,金麟儿急得忘了开门,直直撞在门板上,“哎呀”一声坐倒在地,听见屋外响起脚步声,便揉着额头喃喃道:“孙前辈,你怎又不喊我?迟到要被夫子打手心,我看,今日我还是不去了。”
他说罢抽抽鼻子,像是在酝酿情绪,想挤出两滴眼泪。但房门还没完全打开,他怕哭得太早,孙擎风看不见,白哭一场。
“你哭一个试试!”
孙擎风一脚把门踹开,将手里的油布包放在桌上,长腿一勾拖来板凳,坐好自顾自吃起包子,转头看向还赖在地上的金麟儿,怒道:“看我做甚?别打歪主意。把早饭吃了,赶紧去上学。”
金麟儿捂着肚子:“肚子好疼,我可能病了。”
孙擎风斜睨着他:“说什么?”
“没什么。”金麟儿乖乖从地上爬起来,苦着脸把包子塞进嘴里。
金麟儿穿着一身新衣,靛蓝色棉袍,袖口、领口都缀着蓬松洁白的狐狸毛。
他正是长高的时候,有些清瘦单薄,脸蛋雪白、眼珠乌黑,像个娇贵的小公子,刚才假哭过,眼眶微微发红,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心软。尤其是连他偶尔忘记吃早饭,都怕他会被饿死,追到学堂用真气托着包子穿窗而入,送到他桌上的孙擎风。
孙擎风冷哼一声,问:“你最爱玩闹,私塾里有许多玩伴,先前日日都急哄哄赶去上学,近来为何总不愿去?”
金麟儿:“他们没你好,加在一起都没有。”
孙擎风没好气道:“没我好玩?”
“当然,哪有人比你厉害?”金麟儿将两个手掌叠起来搓了两下,面露犹豫,像是想说什么,却难以开口,最终只问,“你小时候喜欢上学堂?”
孙擎风脱口而出:“有病才喜欢上学堂!”
孙擎风说完此话,反应过来,自己中了金麟儿的计,试图捡些面子回来,便强行补了句:“反正我是你爹,爹就是不用上学。你若不想上学,自己养个儿子,让他替你去。”
金麟儿两眼放光:“去哪能捡到儿子?”
孙擎风:“找个女人成亲。”
金麟儿:“成亲以后,就能捡到儿子了?”
孙擎风被这问题噎住了,怒道:“你难道是你爹娘捡来的?”
“原来,你也知道。”金麟儿点头,煞有介事地说,“我娘说了,我是迪化发大水的时候,她从河里捞上来的,她说孩子都是这样来的。你生在白海,是白海河里捞来到?”
“是,白海河。”孙擎风颇感震惊,一时间被金麟儿带跑,随即回过神来,“迪化那鬼地方,一年到头连滴雨都没有,何曾发过大水?”
金麟儿张大眼睛,双眼黑白分明,疑惑地看着孙擎风,像是在等待他解开“儿子到底是如何来的”这个谜团。见孙擎风不答话,他伸手挠挠头,道:“原来,你也不知道。”
孙擎风气闷地移开视线,不经意间看到金麟儿的手心,忽然一把捉住他的手,问:“如何伤的?”
金麟儿的手心里,有一道乌红的肿痕,应当是被夫子用戒尺打过以后留下的。他自觉丢人,一直不愿告诉孙擎风,试图把手收回来,未想孙擎风攥得铁紧。
第13章 成长
孙擎风面色铁青:“堂堂金光教教主,怎如此窝囊?”
金麟儿:“我不窝囊。”
孙擎风:“说。”
金麟儿悄悄观察孙擎风的脸色,见他一副鬼煞之气将要爆发的模样,生怕气着他,只得支支吾吾地说:“我不想去学堂。”
孙擎风:“说清楚。”
金麟儿:“我从前没上过学,有好多东西都不知道。那些东西都不难,可是学堂里好玩,我念书就不太用心。夫子打我,是小惩大诫,我已经知道错了,真的没什么。”
“老子养你这么大,是让你被人打的?”
孙擎风一手提剑,一手牵着金麟儿,踹开房门,一路风驰电掣,气势汹汹冲到私塾门口,长剑一扬直是怒不可遏,“老子杀了他!
金麟儿使尽吃奶的力气,勉强在大门口把孙擎风拉住:“孙前……爹!你不要迁怒夫子。”
孙擎风:“你才多大年纪?纵有过错,亦可教诲,不教而罚,怎配为人师?我让你读书明理,非是为了将你教得怯懦怕事。天地本不仁,你要在世上活,必先将你那满心天真良善全都抛掉。”
“你不要冲动!”金麟儿松开手,抹了把脸,衣袖沾湿了一大片,说话抽抽噎噎起来,“你不要,为我,做这种糊涂事。”
孙擎风满腔怒火,被金麟儿一滴眼泪就浇灭了,停步驻足,低头看着他。
金麟儿达到目的,眼泪说收就收,吸吸鼻子,道:“夫子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而我,聪敏却不好学,心善却不力行,最重要的是,不知耻、不上进,不智、不仁、不勇,故当受罚。夫子说得一点不错。”
他这番话,本是为劝住孙擎风,但讲完以后,反倒把自己说服了——他先前多少有些怨气,才会逃避上学,经此风波,却真切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
金麟儿继续说:“书上说,欲人勿恶,必先自美。我若将自己的过错归咎于夫子,那我成什么人了?你是个伟丈夫,不要因为护短,平白降低了自己的格调。”
孙擎风平日里看金麟儿,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模样,似乎懵懵懂懂,人世间许多复杂的事情都不太明白。
未知金麟儿小小年纪,能有如此见地和气度。
孙擎风气闷之余,忽而感到自豪。可眼下,剑在手中握着,人在私塾门前站着,他找不到台阶下,有些进退两难。
金麟儿深知孙擎风的脾气,双手握着他持剑的手,好言相劝:“我被打是咎由自取,夫子尽自己的应尽之责,我们都不能怪他。我努力读书,不论学得如何,只要尽力而为,往后就不会再被罚。”
孙擎风沉默着,在私塾院门外站了好一阵,始终没有进去。
“先前,你把道理给我说清楚,要我让你求仁得仁,我就再没多说过一句话。你和我虽然性命相连,但咱们都是男人,遇到的有些难事,只能自己应对,否则,会让自己变得软弱。”金麟儿抱住孙擎风的腰杆,把脸埋在他胸前,像小狗似的用脑袋蹭他,“你信我吧。”
直接闯进去,一剑杀了那“心狠手毒”的教书先生?孙擎风未必不敢。可是,杀完以后,他要如何面对金麟儿?
他不得不承认,金麟儿说得半点不错,每个人都在走着自己的人生路,有些坎坷必得独自应对,否则无法成长。
孙擎风终于松手,云淡风轻道:“午后接你放学,带你去吃三鲜饺。”
“谢谢爹!”金麟儿欢呼一声,撒腿跑进私塾,片刻后,又倒着跑出来,停在门边,朝孙擎风招手大喊,“爹,外边天冷,你赶紧回去!”
孙擎风点点头,转身离开,拐进街角后立马停下,靠墙站了片刻。
直到金麟儿的身影消失在门后,他才原地纵身跃起,跳上房顶,疾行至私塾学堂对面的一座高楼上,远远听着学堂里传出的读书声。
房间里烧着柴火,烟气熏人,窗户敞开。
金麟儿坐在靠窗的位置,因早晨迟到,整天都在被罚站。他坦坦荡荡地向夫子认错,而后便没事人般,双手捧着书本,心无旁骛地读书听讲。
其实,金麟儿天资聪颖,但幼时在外漂泊,只跟着母亲认字,回到青明山后,断断续续地跟着赵朔读了些书,再往后的两年里,则是和孙擎风在杏花沟隐居避世。因此,有些这个年纪的学童已经熟读的书,他都没怎么看过,学起来自然比别人慢。
金麟儿只稍稍用功,很快就能赶上进度,但坏就坏在他没用用功。毕竟,他在荒郊野外住了许久,初搬至繁华小镇,只想跟同学们玩耍。
夫子看金麟儿聪敏好学,怒其不争,故而对他比常人更加严厉。
孙擎风的视线穿过漫天雪花,落在学堂四四方方的窗框上,那个只框着金麟儿的小窗。周围的一切都很模糊,这有那么一个方框里,事物格外清晰。
他看见,夫子走到金麟儿身边,点了金麟儿的名,金麟儿背了很长一段书,夫子摸着山羊胡,满意地点点头。
他又看见,夫子对着书本,讲解一段不长的话,金麟儿等夫子讲完,提了几个问题,跟夫子谈了一阵,似乎说错了一句话。
夫子拿起戒尺,让金麟儿摊开手掌。
金麟儿长大了不少,手也长大了一些,手指变得修长,手掌不在肉乎乎的,看起来骨肉匀称,不变的是,跟从前一样白皙温软。可就在这样柔软的手心上,已经有着一道肿痕。
夫子半点都不怜惜,对准金麟儿的手掌,将戒尺高高举起。孙擎风便将手按在剑柄上。
夫子似有所觉,迟疑片刻,将戒尺放低一些。孙擎风便把手从剑柄上移开寸许。
夫子的戒尺落在金麟儿掌心。孙擎风紧紧握住剑鞘,过了很久才松开,心道:“带他走出白海时,连门牙都还没长齐,明明没过多久,怎就已经十四岁了?”
风雪浩浩,万物沉眠。
孙擎风闲来无事,每天都偷偷跟在金麟儿身后,目送他走进学堂,而后抱着剑蹲在高楼瓦顶,有时看雪,有时看他。
金麟儿知耻后勇,读书很是刻苦,有时会读到深夜,伏在案头睡着,醒来时,总发现自己已经被抱到床上。
橙黄色的灯光下,孙擎风拿着金麟儿的书漫不经心地看着。
金麟儿睡得迷迷糊糊,翻个身,钻进孙擎风怀里,被他身上的寒气冻醒,口齿不清地问:“我读到哪儿了?”
孙擎风:“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金麟儿清醒过来:“那是第二十一,我读到第二十二了。你听我背背,是不是: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
孙擎风:“对。”
金麟儿:“第一句我明白,第二句不太懂。诚乃真诚,天性为善,为什么自己做到诚恳善良,就能让别人也诚恳善良?”
孙擎风合上书,吹了蜡烛,先把金麟儿推开,给他掖好被角,才躺进自己的被窝里,道:“这道理说来简单,就好比,你不让我杀人,我便不再杀人。快睡觉,用功不要太过,读书明理,过犹不及,莫要成日闷在书堆里。”
金麟儿蠕动着钻进孙擎风的被窝,把自己的棉被一扯,罩在他的被子上:“孙前辈,我们还学了《诗经》,有一首诗,我很想念给你听。”
孙擎风侧身背对着金麟儿:“我睡着了。”
金麟儿抱住孙擎风,自顾自地轻声念起来:“北风其凉,雨雪其滂,惠尔好我,携手同行。”
孙擎风:“总挤着我睡,你不怕冷?”
金麟儿握住孙擎风冰凉的手,笑说:“我当然怕冷,可我更怕你冷。”
不过片刻,金麟儿就已经睡着。
他又梦见那年,青明山下,白海界边,赵朔把他带他去见孙擎风手,他敲门,孙擎风推开门,从黑暗中走出来,抱着他走过白海雪原,走过一个又一个冬天。
北风其凉,雨雪其滂。
惠尔好我,携手同行。
第14章 萌芽
金麟儿知耻后勇,苦学两月,终得夫子认可。他再度开朗起来,上课时全神听讲,休息时跟往常一样,跟同学们跑到街上玩。
小男孩们闹哄哄地冲出私塾,结成长队跑来跑去,因为人数不少,常常玩这种叫“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因为大家的身高都差不多,在队伍当头扮演老母鸡的人,总挡不住可恶的狼,一群小鸡崽儿过不多时便会全军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