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霜寒(174)
这个季节,正是清静水乡最不清静的时候,因为外头热嘛,所以那些富户人家的公子少爷,早早就赶着马车钻来避暑了,仆役成群,知己成群,唔,妻妾也成群。这些富贵闲人平日里也没事情做,所以就开发出了各种无聊活动。有散发木屐女模仿竹林七贤的,曲水流觞吟诗作对;也有弄一大片黄花,冒充隐士采菊东篱下的;还有人腰间挂一把长剑,假装自己是江湖游侠儿,见到陌生人便要怒问一句,呔,来者何人?
灵星儿沉默地想,这群米虫,还是吃得太饱。
清月不想惹事,便双手抱拳:“在下姓秦,此番前来清静水乡,是想寻一故人,无意惊扰兄台,如有冒犯之处,还望多加包含。”
对方听完,霎时间热泪盈眶,这充满江湖气概的潇洒谈吐啊,不正是自己思之如狂的快意恩仇吗?
于是不由分说拉着清月二人,强行邀到自己家中做客了。
灵星儿:“……”
然后还没等椅子坐热,左邻右舍、或者说是整个水乡的“乡民”们,就都赶来看“真正的江湖大侠”了。
没办法嘛,大家有钱,吃得饱,又正闲得无聊。
“不知秦兄要寻的故人,是谁啊?”那假冒的游侠儿——大名胡鼎鼎的富户少爷,亲手奉上香茶,“恰好我对这一带很熟,年年都要来避暑,或许能帮上一些忙。”
清月道:“我要找的人,曾在二十多年前来水乡住过一阵,名叫江南舒,是江家山庄已故的三爷。”
胡鼎鼎闻言,面色半是为难半是激动。为难是因为他今年刚满二十,对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实在编不出个一二三来,激动则是因为江家山庄,那可是江家山庄啊!便用力一拍桌子:“秦兄尽管放心,我虽不知道,但我爹知道!你且等着,我这就去叫!”
说罢,撒丫子就往外跑,清月想拦都没拦住。
半盏茶的工夫后,胡鼎鼎拖回来一个美髯中年男子,对方手持一把青龙偃月大刀,喝问,呔,是谁找老夫?
灵星儿心想,敢情这还是祖传爱好。
第146章 心甘情愿
美髯大叔名叫胡不归, 是望归城里一名大财主,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他年轻时也曾有过豪情万丈大侠梦, 因此对清月与灵星儿这种潇洒的江湖侠侣, 是一见面就羡慕喜欢得很, 甚至还主动提出要讨教两招。
胡鼎鼎小声道:“我爹腰腿不好。”又埋怨,“爹, 人家是来找人的, 你就别再比划那大刀了。二十多年前,江家山庄的三爷, 江南舒, 你还有印象吗?”
胡不归不假思索:“没有。”
灵星儿:“……”
胡鼎鼎嘀咕:“我觉得也没有。”
灵星儿不解:“为何?那该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 前辈却答得如此爽快……可否再仔细想想?”
因为这声“前辈”,胡不归面堂越发红润得意了。胡鼎鼎在旁解释,女侠不必怀疑,我爹他说没见过, 就一定是没见过的, 否则在这么多年里, 不得将“曾与江家三爷同住一村,甚至还攀谈过几句”此等光辉事迹翻来覆去吹它个八百遍?要知道当年有个花子来胡家讨饭,我爹都炫耀了整整三个月的“与丐帮八袋长老有私交”。
胡不归猜测:“会不会是换了个旁的身份?”
清月想着,倒也有可能,毕竟江南舒来此只为调养身体,自然是越少人打扰越好。于是便将云倚风所了解到的昔年旧事都细细讲了一遍, 包括江氏夫妇的模样、体态、年龄,还有那新出生的孩子。
这一说,胡不归果然就有印象了。那段时间里,的确是有这么一对夫妇曾长居此处,自称苏城人,风华气度皆不凡,却鲜少与乡民来往,至于孩子……好像是生了个孩子。
灵星儿吃惊:“亲生的?”
胡不归答,说不好。
说不好,是因为那对夫妇平日里都关着门,极少出来与人聊天,冬日里厚厚的棉袄一裹,更看不出妇人身形有何变化。而胡不归那阵正年轻呢,江湖大梦做得不亦乐乎,也没什么心思去窥探这同乡古怪一家人,只在心里略微纳闷,怎么一夜之间就能生出个孩子,也不见请稳婆。后来有碎嘴的妇人去打听,对方管家便推说是从外头接的稳婆,已经送走了。再过七八天,更是连宅子都落上大锁,那户人家不知搬去了何处,总之是再也没出现过。
胡不归惋惜道:“原来那竟是江三爷吗?”
清月问:“就算再离群索居,总是要出来置办生活用品的吧?可还能寻到柴夫、菜农与货郎之类的故人?”
“这个嘛……”胡不归思索良久,一拍大腿,“有一个,你们且随我来!”
清月原以为这人就在村子里,谁知胡府的管家却连马车都备好了,众人行了半天一夜,方才从几十里外的一处村落里,找到了一名老裁缝。胡鼎鼎洋洋得意道:“我爹是觉得那些卖菜卖柴的,虽都同江家下人打过交道,可也未必听过什么,只有这裁缝,当年可是亲自给小娃娃做过衣裳的。”
灵星儿抱拳娇声:“前辈果真考虑周全。”
胡不归捋一捋自己的长须:“过奖过奖。”又问那老妇人,“牛婶啊,你可还记得这件事吗?”
“记得。”老妇人刚收了胡鼎鼎一个大元宝,正高兴呢,赶紧道,“我记得那户人家,出手也阔绰极了,只让我做了十三四套棉服与被褥,就赏了个金锭子。”
“牛婶见到那小婴儿了吗?”
“就看了一眼,被包得严严实实。”牛婶道,“说是刚出生,可做的衣裳都挺大,寻常娃娃半岁一岁的,也未必能穿合适,是个壮实小子。”
清月与灵星儿暗想,当年与江氏夫妇同居水乡的,只有一名丫鬟、一名管家与一名厨子,其中两人已不在人世,另一人也一早就离开江府,不知去了何处投奔亲戚,想要找到她,无异于大海捞针。
牛婶在旁插话,道:“还有一名男子。”
清月心里一动:“是谁?”
“我哪知道是谁。”牛婶在围裙上擦擦手,“一个男的,三十来岁吧,看着身材瘦小,贼眉鼠眼的,手上有一大片黑痣,那娃娃猫儿样哭得停不下来,就是他从屋里出来哄的,一抱就乖。”
清月追问:“胡前辈对此人可有印象?”
胡不归摇头,完全不记得啊,还有这么一号人?
“去江家问问吧。”灵星儿道。婴儿啼哭,连江夫人都哄不好,那瘦小男人却一抱就乖,显然是与孩子极熟悉的,八成就是由他从别处抱来,方才能混成如此亲近。
日暮时分,胡不归与胡鼎鼎站在村口,父子双双身背长剑,深情目送这对年轻侠侣离去,都觉得自己参与了一桩了不得的大事。
甚是高兴,甚是高兴。
……
玉丽城里又落了一场雨。
到处都湿蒙蒙的,被晚阳一蒸腾,便如同身处一个巨大的蒸笼中,连胖貂都热得食欲减退,趴在桌上奄奄一息,不愿多动一下。云倚风挽高袖子,手中拿一把折扇摇了半天,一人一貂也丝毫不见凉快,倒是旁边的暮成雪,依旧坐得纹丝不动。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云倚风总觉得这内力至寒的杀手,挺像一块降温用的大冰坨,便不住往他跟前挪动,直至并肩挤坐在软榻上。
暮成雪:“……”
云倚风一脸云淡风轻,我就歇会儿。
暮成雪并未赶他走,只继续专心擦剑:“方才路过厨房,军医正在煎药。”
云倚风皱眉,煎药?
客栈里只住了五六个人,地蜈蚣一早就去了腊木林中勘察,那生病的就只有……云门主匆匆去后厨一看,萧王殿下果真正端着一碗药汤,闭眼闭气往下灌呢。军医揣手站在一旁,用胳膊肘捣了一下,王爷,王爷!
季燕然险些被呛到,放下空碗,有些狼狈道:“你先下去吧。”
军医答应一声,临走前又小声在云倚风耳边说一句,王爷没事,只不过连日疲累加上天气湿热,有些中暑发烧。
“怎么也不告诉我。”云倚风上前,用袖子替他沾了沾额头薄汗,哭笑不得,“吃个药还要躲到这里来。”
“小毛病,睡一觉就好了,不愿让你担心。”季燕然解释,“军营那头还有一堆事,缺不得我。”
云倚风拉住他的手:“歇会儿吧,哪怕睡半个时辰也好。”
季燕然试图据理力争一番:“黄武定还在等……喂!”
云倚风直接扯住此人的天蚕腰带,将他拎上了客栈二楼,腾空飞跃那种。也对,巨型白象都能单手拖着走,还抱不动这区区一个王爷了?
“告诉黄统领,让他先去忙别的事。”云倚风吩咐完守卫,关门命令,脱衣服。
季燕然叹气,伸手让他替自己宽下外袍,又道:“晚上我当真得走,就睡半个时辰,嗯?”
“好。”云倚风无奈,“睡吧,我陪着你。”
一条拧干的帕子搭在额上,沁凉带走些许头昏,季燕然睡得很快,他也的确是累了。云倚风坐在踏凳上,双手抱住膝盖,像是重新回到了望星城的那个夜晚,连空气中飘散的淡淡茉莉味也是相同的,只是心境却大不一样。从隔着千万层纱的一丝懵懂,变成了几乎要燃尽整颗心的爱慕,看着那眉宇间的深深疲惫,云倚风有些心疼,他俯下身,轻轻将自己的脸颊贴上他微烫的掌心。
这大梁有那么多人,一亿两千八百三十万,为何偏偏是你,要来守这整片江山的安稳。
天气越发闷热,窗外连蝉鸣声都哑了。
晚些时候,季燕然又去了大营,云倚风帮他将案几收拾整齐,恰好几名风雨门弟子也回来了,说是在更南面的偏僻山林里,找到了几名部落族人,似是与雷三有些联系。
那几人的穿着都颇有特色,手臂图腾刺青与雷三一模一样,说话口音也古怪得很,是极为少见的澶狸族人。自称在本族中,的确曾有一名男子,武功高强头脑灵活,品德却低劣,所以早早就遭到族长驱逐,后来听说加入了野马部族,不知真假。
被逐男子的面容与身形,听起来皆与雷三有八成相似。澶狸族人继续道:“若他身上真有这些刺青,那就不会出错了,我族人口不多,一共就二十余户,近些年被驱逐的,只有他一人。”
云倚风微微皱眉,雷三是野马部族的人,目前看来已是不争的事实,那玉婶与芙儿呢?究竟是因为与自己关系密切,所以雷三才会处心积虑接近她们,还是……压根就是同一伙人?
若为后一种可能,倒还好说,只是心里难受些罢了。可若是前一种,那现在芙儿必已身陷险境沦为人质,自己无论如何都得先将她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