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杰想了想,“那也没问题,我让人在农场送过来的数量上添一笔就行,不需要另外开票。”这对他来说只是一件小事。
甄帅很高兴,“那就多谢了,绝对给你一个优惠价。”
林杰摆手一笑,“不用,就按肉联厂的收购价来,我能多几斤肉吃已经很好了。”
甄帅没有坚持,以后每次交易另外给他一些好处便是。
林杰看了看时间,“你们稍作一会儿,货应该送过来了,我去给你们拿过来。”
“好,麻烦你了。”
“不麻烦。我是真心把你们当朋友,你们要是也把我当朋友,这种客气话就不要再说了。”因为甄帅和沈行督不是主动靠上来的,林杰对他们很有好感,再加上他们救了自己的表妹,基本的人品是过关的,这样的人能交个朋友很不错。
甄帅爽快地说:“好,以后就是朋友了。”
林杰匆匆出门,大概半个小时后,拎着一个黑色的布包回来。
“既然你们会打野猪,平常肯定不怎么缺肉吃,我就没给你们拿新鲜的猪肉,而是拿了两斤腊香肠和六个新鲜的猪蹄。猪蹄虽然没多少肉,但做好了也很好吃。”
甄帅大方地接过,拿了两元钱给他,“林哥考虑得真周到,谢谢。下次我们再过来,给你带些山货尝尝鲜。”
林杰推开钱没接,语气坚决,“下次我一定收。”
甄帅只能作罢,把东西给沈行督拎着,“好。林哥,你也知道我和行督单独住,以后有时间来家里做客,我们好好地喝一杯。”
林杰非常高兴。
稍坐一会儿,甄帅和沈行督便告辞了。
林杰将他们送到厂门口。
甄帅和沈行督来到供销社,买了油、盐、酱、醋、胡椒粉、八角等调料,家里剩下的不多了。
看到有干海带,甄帅称了五斤,可以和肉一起炖。家里的瓜子、花生等剩的不多,他一样称了五斤。这些东西只要保存得好,不容易坏,多买一点没关系。
自行车两边把手上挂得满满当当,前面的车篓也塞得满满的。
算了算没有漏掉的,他们打道回府。
甄帅还是坐在前杠上,棉花糖在后座。二十公里左右的路程,不能让棉花糖一直在地上跑。
半路上,甄帅让沈行督将一些东西收入仙境。不然,两人一次买这么多东西有些打眼。
回到村里,依然有很多小孩在村口玩耍,见到他们都凑过来。
这次,甄帅没有给他们发东西。
次日,便是收割稻谷之日。
天还没亮,村里的大钟被敲响,家家户户都起大早做早饭,吃过早饭便匆匆来到田间。
甄帅和沈行督以及民兵队的其他人都在收割稻谷的队伍里。在稻收面前无大事。因为稻谷必须抢收,否则一旦撞上下雨天,损失会非常惨重。所以,劳动力越多越好。前两年,稻收时为了节省时间,村民们还要吃大锅饭。后来因为发生了做饭的村民偷偷昧下米粮油盐的事,村长才让大家在稻收时还是在自家吃。
年纪大的老人和小孩一样不得闲。老人们要帮着家里的劳动力解决其他所有的家务活。小孩们都拎着篮子,在大人们收割后的田里捡稻穗。这些稻穗捡到了都归自己,如果收获好的话,甚至够做一顿大白米饭。所以,捡稻穗是小孩们最喜爱并且不会躲避的活计之一。
直播间的观众便看到了这样一副丰收场面:有的人弯着腰在一块块金黄的稻田里用镰刀收割着稻谷;有的人将稻谷分成一堆堆捆起来挑到晒场上;小孩们跟在他们后面,乐滋滋地将掉落的稻穗捡起来放进篮子里……
晒场上是另一副情景:村民们将稻谷铺开,然后将石磙安装在大水牛身上,让大水牛拉着石磙碾压着水稻,一遍又一遍,让稻谷从稻秆上脱落,一些妇女用大叉刀将稻堆翻面后继续碾压,确保所有的谷粒都能脱落。等一场碾压完毕后,稻秆运送到一旁堆起来,可以用来喂牛,也可以晒干了当柴禾,碾压下来的谷子则铺开来晒,安排人守着,一方面防止被人偷走,另一方面驱赶麻雀和其他鸟类。晒场中央则又开始了第二场的碾压……
平常干活还有人敢偷懒,但关系到粮食的大事没人敢偷懒,否则只要一场雨便能轻易毁去他们半年的辛苦成果。高悬的烈日下,汗水一滴滴地从人们身上滑落,掉在地上,瞬间便被蒸发,而衣服早已被汗水打湿。
甄帅和沈行督有体力上的优势,目前游刃有余。因为村民的提醒,两人的胳膊都捂得紧紧的,因为如果被稻穗刷在身上会非常痒。
沈行督一边割水稻一边注意着甄帅,唯恐他受伤。
劳作了一个小时左右,甄帅的胳膊和腰有点酸。
沈行督很快注意到这一点,“帅帅,不想割了就回去。”
甄帅点点头,“我知道,要是坚持不住了我就回去。”如果商城没有被封禁,他还可以买一些恢复体力的药来吃,怎么也要帮村民们一把。不过现在商城被封了,如果他一味勉强自己,反而可能让自己受伤,得不偿失。
沈行督去和村长打了一声招呼,他可以加快收割的速度,干两人份甚至三人份的活儿,前提是甄帅想休息随时可以休息,并且要按照正常工分计算。
村长知道沈行督的本事,没有犹豫地答应了。如果甄帅一点都不愿意干,他能做的是只是扣工分而已,拿他没有任何办法。但甄帅还愿意继续干,就等于多一个劳动力。村长对两人越来越欣赏。
第224章 偷吻的大帅【一更】
村民们一见沈知青加快收割的速度就知道他是为甄知青考虑,没什么可说的。
知青点的知青根本不习惯这样的活儿,割一会儿水稻就要直起腰休息一会儿,有记分员在一旁虎视眈眈,也不敢偷懒,只能咬牙坚持。对甄帅和沈行督他们只能干羡慕,完全嫉妒不起来。
甄帅又干了一会儿,有点坚持不住了,直起身,用拳头捶着发酸的腰,朝沈行督望去。
沈行督已经赶超了大多数村民,为了避免被人怀疑,他正常地流着汗。汗水从额头滑到人神共愤的俊脸,再到坚毅的下巴,冷酷与性感并存,酝酿成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氤氲甄帅心间,令他心头火热。
他心虚地移开视线,不着痕迹地瞄瞄左右,暗自庆幸所有村民都在埋头苦干,除他之外,没有任何人能欣赏到男人这样惑人的一面,也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痴汉的样子。
他拿着水壶跑到沈行督身边。
“行督,把这点水喝完。我回去一趟,再灌一壶水。”
沈行督接过水壶,仰头喝水,又黑又长的睫毛上也沾了汗水,晶莹的水珠似坠未坠。
甄帅看得痴迷,险些伸出手去接,心里暗自得意,即使一身汗仍然能这么帅的汉子恐怕只有他男人!
沈行督喝完水说:“在家待着。”小爱人的头发都被汗湿了,在阳光下闪耀着粼粼光芒。
“没事,我会休息好再过来的。”
甄帅顾不得形象问题,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拿上水壶离开。
回到家里,他把水壶灌满水拧紧盖子,叫来棉花糖,将水壶挂在它的脖子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去,把水壶给你大主人送去。”
棉花糖汪汪地回应一声,跑了出去,循着气息,一路穿过安静的村庄来到稻田里。
它一直跑到沈行督身边,朝他叫唤一声,好似是在说让他取下水壶。
村民们看到这一幕,啧啧称奇。
“这狗还真神了!”
棉花糖转悠一圈,又朝大主人叫唤两声,朝村里跑去。
甄帅缓过劲后,洗了把脸到厨房忙活。他家男人那么辛苦,今天中午得弄点好吃的。昨天拿回来的猪蹄和香肠正好能用上。
他将三个猪蹄洗净,剁成四厘米长宽的块,葱姜洗净切片蒜切丁备用,锅中加清水,烧开后放入猪蹄焯水,捞出沥干备用,下一步,锅内倒油,油热后放入葱姜蒜和大料两粒,大火爆香后加入焯好的猪蹄……一个小时后,红烧猪蹄出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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