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比祝挽星动作迅速,一个猛子蹿过来扑向陆廷鹤,被陆廷鹤推着脑袋阻止了,“你怎么混进来的?”
大狗哪会回答他,连鸡肉都顾不上了,熟练的绕着陆廷鹤转了好几圈,兴奋的不停汪汪叫。
祝挽星吃味了,装模作样的眨着眼睛,可怜巴巴的:“你果然在外面有其他狗狗了是吗?这些天你就没出过门,你怎么和它勾搭上的,老实交代!”
陆廷鹤笑着把大狗牵过来,按着脑袋让它继续吃鸡肉,想了两秒,说:“我之前来这住过几次,每次都是它来送东西,十次有九次会把雪橇车丢在半路,我瞒着老板帮它找过几回,大概是革命友情?”
“没有其他狗狗了,” 他捏着祝挽星的下巴吻了一下,“只有你一只小狗,会汪汪叫着往我怀里扑的那种。”
祝挽星哼哼两声,笑得美滋滋,他自然不会吃狗狗的醋,纯粹是想陆廷鹤哄自己两句。
他贴着陆廷鹤蹲下来,一起撸狗,看大狗吃的香喷喷的连耳朵都跟着动,嗔怪似的捏了捏它耳朵:“你也太没良心啦,只扑我哥一个,我也帮你找了车,还喂你吃东西,也没见你和我亲近啊。”
陆廷鹤笑了,搂住他坐在地毯上,语气温柔的说什么都像哄:“它不扑Omega的,这里的雪橇犬都被教的很好,轻易不扑人,尤其是 omega,怕他们在雪地里站不稳摔倒。”
祝挽星有些惊讶:“它能闻出来我是 omega?”
“当然,它还能闻出来你是我的。”
祝挽星想到什么,抬了抬手腕,给他看上面那个咬痕,“怪不得它刚才一直在闻我的手腕,原来是闻到了哥的味道。”
陆廷鹤点头,淡笑一下,“你别看它呆呆的,但警惕性很高,如果房子里只有你一个人它不会进来玩的。”
“它刚才是不是带你去找雪橇车了?”
祝挽星想到刚才的经历,好笑地点头,“算是吧。”
“那就是很喜欢你的意思,” 陆廷鹤附在他耳边,像在人说悄悄话:“它很要面子的,轻易不会给别人知道它弄丢了车,愿意带你去找就已经把你当自己人了。”
话音落下大狗倏的抬起头,“汪?” 像在问你俩干啥。
陆廷鹤面不改色,“我们在夸你今天又弄丢了车,回去又要被主人罚站,恭喜呀。”
“哥!” 祝挽星哭笑不得的拍他一下,“你别看它听不懂就欺负它!”
大狗俨然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依旧吐着舌头傻笑,祝挽星叹了一口气,撸着狗尾巴在手腕上绕了两圈,“放心吧,如果你主人要让你罚站,我会帮你求情的。”
大概是在祝挽星身上感到了善意,大狗一整个早餐的时间都很黏他,两人面对面坐在沙发上吃早饭,中间是个玻璃矮几,放着餐点。它从陆廷鹤这边绕到祝挽星身旁,抬起一只爪子来搭着他的腿,然后看向陆廷鹤,像在请示:“汪!”
祝挽星疑惑的看着他俩,陆廷鹤冲大狗点了下头,说:“温柔点儿。”
大狗立刻矮下来趴在地毯上,贴着祝挽星的腿温驯的蹭了蹭,很小声的重新叫了一句:“汪……”
祝挽星被他俩之间的无障碍交流惊呆了,眨着眼睛问:“你们在干嘛?”
陆廷鹤撸了下狗尾巴,解释说:“它很喜欢你,想贴着你,但怕我不高兴,刚才是在请示我可不可以。”
祝挽星惊叹:“因为它闻出我是你的伴侣了?我天,它也太会看人眼色了吧。”
陆廷鹤摇摇头,说:“这其实是动物间的丛林法则,它会下意识和有配偶的人和狗保持距离,如果它现在想贴着我也会请示你的意见。”
祝挽星彻底惊住了,感叹完又觉得理应如此,在分寸感这方面,确实很多小动物都比人处理的好。
他低下头,和贴在自己腿旁的大狗对视,两双晶亮的杏仁眼中倒映着彼此的轮廓,一人一狗都拿出了自己的温柔。
“不叫你冒失鬼啦,” 祝挽星亲昵的贴了贴它的脑袋,说:“你正经是个雪橇绅士。”
祝挽星实在是觉得和这只狗狗投缘,吃过早饭后和陆廷鹤带着狗狗一起去了雪场,没想到这里养的雪橇犬不仅一只,全部叫出来有七八只,全都是黑色的阿拉斯加,眼神悍利,身形威武,排成一列横队等在雪橇车前,超级拉风。
滑雪场老板和陆廷鹤是旧交,一个长相风流的 beta,两人认识很多年了。
祝挽星从他口中才知道陆廷鹤每年都会来玻璃房子住几天,有时是度过易感期,有时是刚从心理医生那儿问诊回来,有时是生意失败后。
纯白静谧的雪场能吞噬掉当下所有的仇恨和茫然,而肃穆无言的远山则能给他躁动的情绪迅速降温,每当陆廷鹤孤身一人置身其间时,都能很快放空自己,从晦暗无光的未来中捋出一条新的路,然后他再踏着这条路重新回到现实。
祝挽星心头一哽,侧过头去看向陆廷鹤:“那些时候都是大狗陪着哥的?”
陆廷鹤点头,声音很淡然:“对,它性子最闹腾。”
祝挽星默了默,说:“我又开始羡慕它了,也感激。”
他感激自己不在的那些年陪在陆廷鹤身边的每一个人,更羡慕他们有陪在他身边的机会。
陆廷鹤张了张嘴,欲言又止,老板也知道一些他们两个的事,潇洒的一摆手,“嗨,羡慕它干什么,它就是廷鹤——”
“徐哥,” 陆廷鹤屈指抵着鼻子,咳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丽萨来了吗,我带挽星去小山那边儿玩。”
老板揶揄的笑笑,拍拍他的肩膀,“来了,在我车后面,小蒋在帮他做准备。”
祝挽星自然注意到了他们两个的反常,但陆廷鹤不想说的事他也不会多问,就在一旁安静的等着丽萨。
本来以为是另一个帮忙的小哥,结果等进了场才知道丽萨是一只纯白色的萨摩耶,而且是雪橇犬的领队头犬,训练有素,安静沉稳,站在一队阿拉斯加面前时丝毫不杵,显得尤其高贵冷艳,像一只高冷的雪狐。
“她好漂亮啊,是个女孩儿?” 祝挽星问。
还没等陆廷鹤回话,旁边的大狗先激动上了,冲着丽萨嗷嗷嗷的叫,摇头摆尾的想让她注意自己,结果丽萨扭过头冲它一呲牙,大狗立刻老实了,尾巴垂下来,用气音委屈巴巴的 “嗷呜” 一声。
“嗯?” 祝挽星察觉到一丝微妙,看向陆廷鹤,果然听对方说:“丽萨是它的女朋友,它就是个妻管严。”
祝挽星觉得不可思议,蹲下来揉揉大狗的狗头,“你也太争气啦,你怎么拐到人家的?”
陆廷鹤笑着说:“这几只阿拉斯加全是公犬,几乎都喜欢丽萨,但就属它最死皮赖脸,它特别会追女孩儿。”
祝挽星睁大了眼睛,“怎么追的啊?”
“遇到和老板比较熟的客人它就不好好拉车,非咬着丽萨的尾巴让她一起坐上去才肯拉,只要客人和丽萨都同意它立刻就挤到队伍最前面,跑的比谁都起劲儿,其他狗都追不上它,一来二去女神就被打动了。”
祝挽星又惊叹又好笑,抱着大狗的脑袋揉了又揉,“你也太会了吧,要都像你这样世界上哪还有单身狗啊。”
大狗也不知道听没听懂,站在那儿一脸痴汉的盯着自己老婆的尾巴流口水,美的要冒泡了。
陆廷鹤又给祝挽星讲了好多它有意思的事,不仅会追小母狗儿,还特别会演戏,只要丽萨和别的阿拉亲近一点它就委屈巴巴的蹲在那儿,不动也为不叫,丽萨不去找它它能暗自神伤一下午。
一个队伍里就属它心眼最多,从客人那里卖乖得来的肉干也最多,但它一口都不吃,总是叼着跑到丽萨面前,给老婆吃了第一口然后再自己吃。
祝挽星连连感叹狗比人会,还问陆廷鹤哪里能买到它们吃的肉干,他要承包大狗和它老婆一辈子的口粮。
正说着老板就拿了一个小包走过来,“肉干我这有啊!你们要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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