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要被穿了(33)
“收尸?说得那么真,你要真在场,现在还能活着回来?牛皮都给你吹破了!”
“哎哎哎别走啊,我说得可是真的,不信你瞧我这头发,就是因为多看了几眼,没能及时走掉,就被他们打斗时候的风给吹没了一半!”
“你那是秃顶!呸!”】
叶临风寻思着,这回自己搀和进来了,那些说得神乎其神的传言里,应该就会多一个自己的名字了,也不知道会不会也像夸张地说岳沉潭那样,夸张地说说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叶临风:我一定会被夸上天。
然而事实证明,flag不能随便立。
第26章听说要回家
叶临风陷入瞎想,就算自己因为在鹿城立了功,突然变成家喻户晓的仙修、声名鹊起也不要紧。
到时候,就等人们传得差不多了,自己再去搞点事情,来个反转,让自己不小心起来的名望再跌入更低就好。比如,’那个协助岳大仙人救了鹿城的年轻人私底下竟然作风如此败坏‘,’正义的侠士仙修和自甘堕落的名门纨绔,到底谁才是他的真面目?‘之类的……
正在心里打着草稿,琢磨哪个比较好玩时,叶临风就当真听到了邻桌的交谈声。
“诶,听说了吗?仙乐坊那事儿?”
“啥,仙乐坊?最近最大的事儿不是鹿城的邪物吗?”
叶临风一愣,仙乐坊?难道自己不用动手,就有人传自己花天酒地了?那天的闹腾果真有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邻桌的男子脑袋凑到一处去,自以为压低了声音,在叶临风听来却依旧清晰,“据说是鹿城这事儿啊,另有隐情,而且和仙乐坊有关。”
“你是说……?”
“你知道解决鹿城之祸的是两个人吧?”
“那是当然,其中一个还不是第一次听说了,是个姓岳的大仙人,据说之前途丘镇的九尺蛇妖就是他一力斩杀的!”
“那你觉得,是途丘镇的九尺蛇妖厉害,还是鹿城那个藏头藏尾、养了一城半吊子精怪的妖邪厉害?”
“这……祸害鹿城的罪魁祸首,据说被活捉了,而蛇妖被斩杀了,那应该是蛇妖更厉害吧?可要真的那么弱,怎么之前去的那么多仙君都搞不定呢?”
“嘿嘿,搞不定?那是他们笨,太迂腐太死脑筋,碰到狡猾的、小聪明多的,就得让年轻人去,瞧瞧,岳大仙人一去不就搞定了?”
旁边那听了半天的瘦子嘬了一口茶水,有点不太信的样子,“那这又和仙乐坊有什么关系?”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知道和岳大仙人一起去的另一位是什么身份,长什么样么?”那人一副知道内情的模样,也不等对方回答,紧接着就说道,“那可是仙乐坊特意安排跟在岳大仙人旁边的一个小仙修,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美人,据说是自带体香、肤若凝脂、一见误终身的那种相貌,啧啧,你真以为他是跟去驱邪除祸的?”
“哎哟……那得多好看呐,有画像没有?这么说,是仙乐坊送给岳大仙人的……’礼物‘?用来一路服侍伺候?”
’噗‘地一声,叶临风险些被嘴里的茶水呛死,拼了全力才没发出太大动静。
是他低估了群众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八卦力。
背对着他的那桌人还在滔滔不绝,“恰恰相反!那位貌美如花的是个公子,公子,明白吗?岳大仙人能喜欢男的?这分明就是仙乐坊坊主——妖面仙君的枕边人,为了哄美人儿开心,让最近稍有风头的岳大仙人带着出去见见世面,顺便,蹭点名气出来,过过瘾呐。”
“这么私密的事儿,你是哪儿知道的呀?居然这么清楚,难不成是在仙乐坊有老相好的告诉你的?”
“呵,瞧你那眼界,我还需要靠相好的套消息?我可是那几日恰好路过了鹿城,亲眼瞧见的!要不是老张我定力足,心智坚定只爱我老婆一人,怕也要被那妖面仙君的枕边美人迷了魂儿去!”
“那样的大美人,你竟然亲眼瞧见啦?!诶,那还等什么,找个画师给画两张出来,让大家伙也饱饱眼福呗?和仙乐坊的头牌相比,哪个更美?”
’咔嚓‘一声,白瓷的茶杯碎裂了。
叶临风在外行走,为了探听风声早早就隐匿了自身气息,再加上为了避免暴露,还戴了一个能遮住耳朵、蝴蝶的斗笠,垂下一层遮住面容外貌的黑纱,存在感弱得很。刚才心绪起伏过大,让杯子碎了引来茶馆伙计,邻桌的两人才被他吓了一跳,纷纷表示旁边啥时候坐了个人?吓人得很。
叶临风默默摘下头上的斗笠,露出自己被炎崆改造过的华丽形象,试图借助这一幕堵住邻桌两人的嘴。
然后就听到了周围传来的非常明显的吸气声,以及又是从邻桌传来的小声议论。
“诶,老张,你瞧,比起你见到的那位妖面仙君的枕边人,旁边这桌打扮华丽的仙子,相貌如何?”
“咳咳……呵,这算什么?可惜你没有眼福,没亲眼见过才会让我做这个比较。老张我词穷,形容不出来了,总之就是比咱看到的这位更美,气质也是出尘的……人家可是妖面仙君的人,平日里只喝风饮露,吸收日月精华就能活的仙子,哪里会像这人一样,还一人吃一盘小葱拌豆腐的?”
叶临风放下筷子,心情无比复杂,默默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吃小葱拌豆腐怎么了,我还有一盆烧鸡一直没上呢!要不是担心现在体质被各种药影响太多容易醉,我还要点酒喝呢!
邻桌又坐下几个人,临近黄昏时间,小小的茶馆变得热闹拥挤起来,人们的谈论话题也越拐越远,从修真界的种种传闻谈起,最终都回归到谁长得最美上面,也越来越不切实际,与其说是在聊传言,不如说是一群没见过真人的人们的背后幻想。
叶临风最初的复杂心情也沉淀下来,思来想去,事情的结果算是饶了个弯子后,歪打正着地又落在了自己想要的方向上面,算是好坏交加,因祸得福。
原本想了那么多种办法对策,又是大闹仙乐坊,又是接连冒犯了仙君魔尊,本以为要自败名声的计划要被打断,需要再接再厉……却没想到,在自己随遇而安,什么也没做的情况下,反而是这张脸、这身打扮替自己惹来了一身的恶意揣测。
他若有所思地摸着自个下巴,寻思着,难道自己这副模样,当真比一路做得这许多坏事好事、都要来得更重要?
正想着,拖了许久的烧鸡终于随着小二的吆喝声上来了,还附赠了一小碗稀溜溜清澈见底的棒子面粥。
没了斗笠和黑纱的影响,叶临风总算能痛快地吃肉喝粥了,虽然粥被煮的不知道加了多少次水,和白水差不离多少,但好在烧鸡够味儿,一口下去外酥里嫩,连细一些的骨头都能轻易咬碎,不需要多少别的味道就很香了。
经过在鹿城那两天,加上后来马不停蹄地去闯奇遇,这已经是叶临风这不到一旬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最开始是在鹿城实在没肉吃,后来是看了那么多牲畜家禽的自杀,短期内没有胃口,如今,馋的感觉重新占领上风。
按理说作为仙修,辟谷是早晚的事,虽说对大部分人来说,无需像戒律一般禁食,但谁也不知道执迷于口欲的界限在哪儿,都会下意识地克制自己,对修炼总是有好处的。
从前的叶临风也被这么教导着,导致每每回到叶家时,都会一顿顿饭看着别人大鱼大肉,又被亲爹和姨娘以为他好的理由不准他吃肉。
’都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修仙的不是和尚,可以吃肉的‘,诸如此类的话说了几遍也没有用处,叶临风便只好在其它时间犒劳自己。
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叶临风下定了决心要弃仙道入魔道,自然更无需管这许多,想吃就吃。
话说起来,再借了马匹走上几日,就能在这个月内回到叶家了。
没再多去理会邻桌几个凡人越聊越离谱的传言,叶临风嘴巴配合着筷子,动作迅速又不失优雅地将整只烧鸡吃得干干净净,骨头重新摆回盘子中,而后喊来小二结账,重新戴上遮掩面容的斗笠就上马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