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过她(118)
“虽然她写得有些过份,可是我觉得她说得还蛮有道理的。”阿弥抢过信纸折了起来放回原处:“我本来就是配不上你,而且也是这封信让我意识到,即使知秋不喜欢我,我也愿意还像当初那样喜欢你呢。“
不开心的记忆,到底也是个记忆。
“傻不傻。”知秋叹了口气,将阿弥重新纳入怀中:“要是真的喜欢的,就不会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要是真的喜欢,你受的苦,我自会帮你顶上,你担不起的责任,我自会帮你分担。”
要是真的喜欢,哪里还来得及计较,配与不配这种俗气的事情。即是计较,也永远是觉得自己是卑微的那一方啊。
喜欢归喜欢,能不能够长久在一起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万幸你是成阿弥,我是叶知秋,才得以走到这里,甚至能够承诺永远,能够想像白头。
毕竟幸运的人并不多。
愿安。
☆、番外回到原点
南方, 多雨。
长勺街再次被水淹的命运扼在低洼处, 按在夜幕中, 仅靠着几盏年代久远的路灯守候着晚归的人们, 灯光隔着雨雾,分出些许光亮照在了地面的垃圾箱上。
黑色的垃圾箱旁边一个穿着深色雨衣的人佝着背手一里拿着铁钳将一个一个瓶子夹起来扔蛇皮袋里。雨天没什么人, 自然也捡起不到多少空瓶子,不过少了竞争对手, 成果倒也不至于太差, 而且还不用跟别人比速度, 踮着脚跑路。
只要说起雨天也捡垃圾的人,长勺街上的人便马上就会知道, 那一定是成俭秀那个疯婆子。
成俭秀不仅是个疯婆子, 还是个瘸子。她年轻的时候被丈夫打断了脚踝,在床上吃了几个月的止痛药,再站起来时左半边身子就往下榻, 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走路了。
带阿弥去医院做检查那次,成俭秀去找了骨科的医生。
医生说要拍片子, 一听价格, 成俭秀就抿了抿嘴:“那又得花钱, 我就觉得最近走路会疼,去街上诊所打一针封闭就好了,就只是过几天又会疼。”
“你歪着脚脖子走了这么多年的路,里边关节都不知道磨成什么样子了,不疼才怪。”医生见她不愿意拍片子, 就猜了个大概:“估计得做个手术,往里垫点东西。”
那不就更花钱了吗。做了手术也没几天好活。
大雨中,成俭秀用铁钳敲了敲一直发出刺痛感的脚踝,咬了咬牙一深一浅地往街中央走去,走几步还要停一停,张望几眼。白天还好,一到了晚上她就有些分不清东西,每回这种时候,她就越发觉得阿弥是个顶聪明的孩子。
只要住在长勺街,阿弥就不会迷路,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阿弥不会迷路却不知道去哪里才可以找到外婆,幸好记忆里,外婆今天还是会像很多个雨天那样在深夜回来,然后把蛇皮袋往门口一倒,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她现在有些不安。
倒不是因为窗外的电闪雷鸣,而是因为周边熟悉的感觉和眼前熟悉得令人害怕的黑暗,她有些怀疑这是梦境,却过于真实,总之,她有种回到了十七岁那年的感觉。
她手里抱着的收音机里念着18年的新闻,播报着最近要来的台风。
楼下传来开门声。
阿弥站起身,本能地默数着步子,在一片黑暗中想像着曾经走过的路,她慢慢走到楼梯口。
阿弥并没有急着走下楼梯,因为她听见楼梯下边有一个很轻微的喘息声,她闻见了雨的那种酸涩味,也闻到了外婆身上终日与垃圾为伍的油腻和苍桑的气息。
究竟和外婆在一起的残酷是场远去的梦,还是和知秋在一起的美好是场不曾存在的梦。
阿弥僵在原地,外婆也僵在原处。
阿弥的记忆里,外婆很少上二楼来,因为她腿脚不方便,只有在她了大病的那段时间才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地试探她的体温,给她备热水,监督她吃药。
阿弥其实并不知道,外婆最近常常会在夜深时上楼来给她盖被子,顺便打开灯好好看看她的样子。
因为外婆也要看不见了呢。
“外婆?”阿弥声音有些抖地叫了一声,尽管仍旧有些不适应这种突然回到过去的感觉,可是能再次感受到外婆的存在,让她突然想哭。
长大后才知道,大概再也没有人可以像外婆那样全心全意地对她好,完完全全地为她生,为她死。
外婆倚在楼梯下边有些不知所措,阿弥这个孩子眼睛看不见后就更加怯生生的,总也是畏畏缩缩,胆小的样子总让人又气又急。要是一直都这么不争气,以后受了欺负可怎么办。
那就干脆让她习惯挨骂好了。
“大晚上的不睡觉,你这个吃白饭的,是活得太舒服了是吧。”外婆冷冷地道,人也慢慢地从楼梯上挪了下来:“还不赶紧给我回床上去躺着。”
挨了骂的阿弥并没有觉得难过和委屈,外婆的声音教她感到亲切。
她已经不是那个胆小怯懦的阿弥了,她甚至在骂声中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她顺着楼梯急冲冲地跑下来,一反抱住满身雨水的外婆:“我不是吃白饭的,外婆,我会想办法养活我们的。”
“有很多办法。”阿弥说:“你不要做傻事,我的眼睛有办法治好的,真的。”
阿弥忽然地的这一抱让外婆有些不知所措,过了会,她才忙乱地推开阿弥:“脏,我身上脏死了。”
“在我看来外婆最美了,不脏不脏。”阿弥脸上满满都是笑,却挂上了两行泪:“你别离开我,我不想你一辈子都只有苦。”
说完阿弥就又抱了上去。
看来还是不够凶,外婆张了张嘴,最后却还是没能找到什么恨心的话语,她的舌头突然就像打了结似的,最后只说:“很晚了,睡觉吧。”
阿弥没敢熟睡,她早早地就守在了门口说什么也不让外婆冒雨出门捡垃圾。
外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听话的阿弥,她气得在屋里团团转,甚至几次抄起了铁钳想要打阿弥,最终都还是忍了下来,在原地直跺脚:“不去就不去,饿死你好了,看你以后怎么过日子。”
“不过我以后过什么日子,能跟你一起就好了。”阿弥说。连着几天,阿弥都死死地把着门,不让外婆出去,直到雨停风歇。没有车祸,没有死亡,可是也没有了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叶知秋。
如果这一世,不能和知秋在一起,会变成什么样呢?
阿弥想像不来,她从床头的柜子里找出零钱罐,拿着里边存了好久的零钱,去了一趟商场,然后就去了医院。
幸好医院还是原来的医院,医院里也还有叶知秋这个人,阿弥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紧张地坐在长椅上。
知秋又在手术中,这已经是常态了,阿弥耐心地等待着。她不知道重生这个词语的概念,不过她把和叶知秋在一起的那些记忆当成是一个美好而漫长的梦。
阿弥摸了摸眼睛上的绷带,有好几次都想把它拿下来。
她不确定,知秋究竟最喜欢什么样子的她。
“请问……。”
光是听到这两个字,阿弥心弦就绷了起来:“知秋。”
“成……阿弥?”
“你记得我?”阿弥满心欢喜,她以为需要和知秋重新认识一遍的。
叶知秋笑了下:“三年前我开车撞到了你外婆,还帮你缝过针呢。”
知秋还是那个知秋,不过对她而言,阿弥只是三年前那个受过伤的小姑娘,她伸手点了点阿弥的袖边,缝过针的位置:“这里。”
还是那么温柔,阿弥伸手将小盒子递了过去:“知秋,这个送给你。”
“这是什么?”
“一个你会很喜欢的东西。”阿弥说:“希望你会戴一辈子。”
叶知秋有些疑惑地看着这个眼睛上缠着纱布的小瞎子,有些无奈:“你为什么要给我送东西呢?”
因为你以后会是我珍重一辈子的人。
阿弥没敢贸然说出这样的话,她只是说:“等以后,我告诉你。”
“所以你能带我去找一下齐博士吗?”阿弥说,她已经打听过了,叶知秋这会时间会多一些。
尽管不知道为什么小瞎子谁也不找,非找的她,不过叶知秋还是接受了这个请求。
才走出几步,叶知秋便觉腰间一紧,一只素白的手正捏着她的衣带,而阿弥侧着耳朵倾听着她的动静,轻声问:“可以吗?”
感觉有点奇怪,不过叶知秋没有拒绝。
阿弥从医院出来后,坐着公交车回到长勺街,用剩下的钱买了烧鸡。
外婆早就回来了正在做饭,看见阿弥张口就要骂,结果阿弥快她一步笑着出了声:“外婆,我回来了,给你说个好消息哦。”
阿弥似乎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害怕挨骂,走在街上也不再怕别人的嘲笑,连走路都稳健了许多,她把烧鸡放到桌子上,然后从小背包里摸出来一张纸给外婆看:“医生说我的眼睛可以治好。”
“治治治,你以为不要花钱吗?”外婆也想过治眼睛的事情,可是花费太大,也不一定能等到捐赠,谁知道会不会浪费钱。
阿弥撒娇似地在凶巴巴的外婆身上蹭了蹭:“我知道你有钱,我猜猜。”
“是不是背着我藏了十几万了?嗯?”
这孩子最近变得越来越不像话,外婆被突然地亲昵吓得张口结舌,骂人的话全都呛回了肚子里,最后只好推了推阿弥:“吃你烧鸡去,没大没小。”
“治好了眼睛后,我就去参加高考,然后上大学,我很快就可以毕业的。”阿弥早就一切都想好了,即使脑袋里那些叶知秋的记忆是场梦,也是场很真实的梦。
她可以按着梦的轨迹来生活。
“外婆,真的不用担心钱,我们这里正在搞开发,过段时间房子还会有拆迁补贴呢。”阿弥极力地劝说外婆放下对钱的执拗:“而且即使穷一点也没有关系的,反正有阿弥陪着外婆对不对。”
成俭秀一言不发,最近她总被阿弥拿捏着,一句泼话都说不出来,尤其是每回阿弥给她撒娇,又是搂又是抱的那种感觉让她一下子就像失去了铠甲的士兵,变得有些娇柔。
长勺街的人也跟着开始感到诧异,那个疯婆子最近忽然就疯得更厉害了,时不时地就冲人笑一笑:“我家阿弥越来越聪明了,会用手机,还会识字,她说眼睛好了就去考大学。”
阿弥的话大家都当笑话听,可是外婆信她。
还有知秋也信她。
“嗯?好哦,我等着看你摘纱布的样子。”叶知秋坐在桌边浅笑道:“你请我喝奶荼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吗?”
阿弥摇了摇头,强忍着心里的委屈:“我只是希望和知秋是很好的关系,想要做你很好很好很好的朋友。”
即使错失了的缘分,也仍旧想离你近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就想如果没有外婆的死
☆、范小祝番外
天海城又叫不夜城, 这里什么人都有, 生意失利的商人, 工作不顺的酒客, 茫目无谓的少年,满是伤疤的社会人, 背着吉它包的贝斯手,鬼鬼祟祟的药贩子……
大多数时候这里属于男人, 而这里穿着D罩杯的女人们则是被属于, 她们看似无规律地散落在天海城各个方便暖昧的角落, 其实一举一动都被放着粉红色招牌的足浴店掌控。
足浴店装修很简单,玻璃门后边就是张收银台, 上边放着一排生计用品。
收银台后边每天都会换张面孔, 不过在外人看来她们的差别并不大,反正都是长头发,画着个浓妆, 穿低胸的衣服,将雪白的胸脯露出来, 她们总是右手夹着烟, 左手托着腮, 目光迷离地对着透明的玻璃吐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