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儿,宋父才说出了这番话的重点——不要把公司命运系在陆明臣一个人身上,他毕竟姓陆。在座的其他宋家人也多少听懂了些,帮着劝了两句。
宋书华全程没有说话,只在最后点头,说:“我知道了。”
驾车返程时,夜幕已经逐渐拉开。
公路两侧的路灯在某一个瞬间全部点亮。今天是宋书华开车,陆明臣坐在副驾驶,一个个的路灯从他们头顶闪过,反复点亮他们的脸,又反复熄灭。车厢里沉默得有些压抑,陆明臣摁开音响。
陈奕迅的声音传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陆明臣把声音调小,小到了背景音。
“爸说让你开了年来公司,你有没有心仪岗位?”
宋书华摇摇头:“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了,对公司现在的业务不熟悉。”
“我正好缺一个助理,想试试吗?”
总助,比起经理、总监这样的位置并不够有份量,但其实是连接和协调总经理和下面各部门最重要的枢纽,需要在公司全体业务的把控上拥有和总经理一样的熟练度。这是个能让人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公司和参与决策的位置,应该最符合老丈人对他儿子的期待。
陆明臣不是不知道老丈人打的主意,而宋国强的担忧并非无中生有。自五年前他脑梗住院加各种恢复治疗耗费了大半年,就无法再回到工作岗位,公司就全权到了陆明臣手里。
他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和业务的更新,引进不少最先进的机械设备,高薪聘请高级技工,把业务从普通的技术加工升级到了紧密仪器的加工。随着技术革新,客户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宋国强在时的老客户在企业的年销售额里总占比还不足百分之五。
就算哪天宋国强不再待见他,联合他宋家的几个董事会成员把他一脚踢了。陆明臣完全可以另起炉灶,从现公司里把客户全部接手,给宋家留一个空壳。
不过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打算这么做。宋国强对他有知遇之恩,宋家当年那个小工厂也是他大展拳脚的基础,没有宋家,就没有他的今天。而且宋国强还把自个儿子交给了他,光是这份心,他也不能背叛。
他提出了一个会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建议,却没想到宋书华突然说:“明臣,这工作我做不了。”
“不会很难的,我会告诉你怎么做。”
车子在夜色里安静滑行,宋书华酝酿良久。到最后情绪似乎有点崩溃,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有些怯懦地请求道:“明臣,我真的没办法做这样的工作……”
……
沉默渐渐蔓延开,陆明臣多少能够理解丈夫这话的意思。
他平日几乎没有社交,更没有朋友。社交技能也是用进退废的道理,他常年和小朋友打交道,自然会觉得应付成年人世界的交际很困难。
陆明臣无意逼他:“我知道了,我会去和爸说的。”
“谢谢。”
明显感觉到丈夫松了口气,奇怪的是他自己也松了口气。
可能是出轨这种事并没有回头路可走,一旦做了便会永远打上这个烙印。不管什么原因,他违背了结婚时的誓言,就给他们的婚姻打上了永恒的污点。别人不知道,但自己知道,以后不会再做,但过去做过的事实并不会改变。
陆明臣突然发现,他面对丈夫时,永远无法做到理直气壮,即便对方也许永远不会发现这个事实。
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获得额外的东西也必须付出额外的代价,这点陆明臣第一次选择出轨时就已经想明白的。当然这个代价也包括内疚和承受见不得光的秘密的折磨。
“阿华,我当年跟你求婚,你怎么一口就答应了?”
“嗯?”
“我是说我当年和你求婚,我以为你会拒绝。”
这话问出来,陆明臣才觉得奇怪,竟然过了这么多年,他今天才第一次想起来问。
宋书华笑了笑,没说话。
第7章 初见
陆明臣永远忘不了和丈夫的初见。
当年他从小城市考进全国顶尖大学,来到A市。聪明孩子一般都早熟,他很早就发现自己不一样,也很早洞悉到这个政治正确的世界虚伪的一面,所以他从未对外透露过自己的取向。
毕业后,大学同学多是继续国内外深造,选择就业的也都选了大公司和事业单位。偏偏他选了一家私企,只因宋国强说希望吸收真正的人才来对公司进行全面的革新。他的想法是,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在这样的平台可以让他真正施展拳脚。
宋国强没有食言,给了他足够的空间和权力。他和这位老板一拍即合,打心底把公司的未来当做自己的事业去干。直到有天宋国强把他叫去,说是有点私事儿想要麻烦他,自个儿子马上毕业要来公司上班,让他帮忙带带。
这像一盆冷水浇在他那熊熊燃烧的事业心上。是啊,老板还有儿子啊,又怎么可能真正轮到自己呢。陆明臣以自己手头工作太多、很难分出精力为由,让老板斟酌是不是把一些业务暂时交给别人。
也不知道宋国强怎么斟酌的,总之让他帮忙带儿子这件事不了了之。而陆明臣骑驴找马,已经在做跳槽的打算。
他记得当时是夏天,正是毕业季。
不像现在厂区在城郊,办公室在市里,那时工厂和办公在一个地方。
那天他带了几个德国客户参观车间,游说他们在公司下单。厂里的职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坐办公室的也没几个大学生。大家对和外国人说着流利英语的陆明臣投来好奇和崇敬的目光。
各个厂区都看了一遍,最后逛到数控加工区,在门口遇到另一个业务经理也带了人。
来人高高瘦瘦,穿着白衬衫和咖色休闲西裤,衣服的下摆扎在裤腰,人一直垂着眼皮。衬衫宽松,扎起来的腰线里,是一把女孩样的细腰。一颗圆圆的寸头,头发齐整,像是新剪的,从弯着的后颈能看到剃成青皮的发尾。
“陆经理,带客户啊,”张经理扫了一眼他身后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先打招呼,“咱这业务也是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了,陆经理要多带大家赚美钞啊。”
陆明臣没心思搭理他这番阴阳怪气的挤兑,他的心思在旁边那人身上:“张经理,你也带客户?”
“这可不是客户,咱老板的公子。”他转头朝向身边的人,“来,小老板,给您介绍介绍,这位陆经理是咱们厂每个季度的销售冠军。您以后有什么问题记得找陆经理,他一准能给您解决咯。”
陆明臣伸出手:“你好,我是陆明臣。”
“宋书华,你好……以后多多指教。”
一双凉津津的手落在陆明臣手心,轻轻握了握。男人这才抬起眼和他对视,然而又飞快地把视线瞥下去,耳廓开始变红。
“客气了,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
宋书华轻轻“嗯”了一声,继续跟着张经理了解数控区的设备。
他也带着客户进去,用英文介绍,回答客户的每一个疑问。
只是刚刚握过男人手的那只手,不知道是不是沾了对方的薄汗,手心总有点发黏,让他下意识地搓,眼角也不自觉往旁边的角落瞟。
那个瘦高的模糊身影总占据了他视线的边缘,即便这样,对方在他脑海里也有一张异常清晰的脸。
瓜子脸、单眼皮和薄唇,线条简洁优美,清淡秀丽,脸上那三颗小痣让人过目不忘。简约的美丽,反而意味着深刻。
而加重这种深刻的,是他散发的那种气质。陆明臣不需要很敏锐的嗅觉,也能察觉到他是同类。
这和他想象中的老板儿子实在差得太多。
宋国强给刚毕业的儿子安排的是销售助理的位置。
销售部有八个组,每个组下边六个业务员,每两组配一个经理和一个助理。助理的工作主要是接听电话、打印图纸、做跟单之类,不算复杂,但项目很多。
姓张的原本已经有个助理,他那两个组的订单也没有多到忙不过来的程度。而所有人对于老板儿子的态度都如出一辙,表面恭敬,实际并不待见,更没谁闲得没事教他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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