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握着林知的手紧了紧,又化为轻柔地一点点拂开他依旧掐着挂坠的手指。
将小朋友的指尖捏在自己宽厚的指腹里。
“对不起,让你等久了。”
下午忙着找人,聂振宏连水都没喝一口,此时他嘴唇干燥得都起了皮,却还是握着手里的指节放在唇边蹭了蹭,“以后不会了。”
不会什么,聂振宏没有直说。
却在心里许下了自己知道的诺言。
而林知有些怔愣地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在男人的嘴唇和自己的手指间来回挪动。
他瞳孔微微放大,仿佛突然有奇妙的景象迸发在自己眼前。
是有什么蜷缩在泥土里的东西苏醒了。
窸窣地顶破了棕色的土地,在男人干燥的唇边冒出青草,然后蓦地就绽开了一身葱茏的春天。
而他的指尖上,稀里糊涂地长出了橙红色的小果子。鲜艳的, 浓烈的,一颗颗圆滚滚的色彩跳跃到他的视野里,晃悠着坠在指甲盖边,有些痒。
但一点也不沉。
轻飘飘,软绵绵的,好像就算戳到它,也不过是溅了一身的甜。
像桔子…… 还是樱桃呢?林知有些晕蒙蒙地想。
都好吃呢。
“晚上吃饭没?”
聂振宏注意到了小朋友的怔楞,还以为他被自己的动作吓到了,连忙松开了手指,状若无意地问,“今天背水果出门了吗?”
他捞过一旁的帆布包打开看了眼,却只摸出了一瓶水,一本画册,还有一只显示了无数个未接来电的手机。
和随时随地捏着手机不放的同龄人相比,林知平日里对智能设备的依赖少得可怜。相比起看手机里的短视频或者小说,小朋友的兴趣和时间更愿意放在画画上。就算不画画,对着铺子外的街道发呆,也多过拿起手机玩。
聂振宏下午一直打不通林知的电话,就猜到他肯定没拿出来看过。
“下次别开静音了。”
小朋友的手机没有设密码锁,聂振宏干脆当着他的面翻到通讯录,在里面把自己的电话设置成了特殊铃声。
弄完之后,又反过来也把自己的手机也做了同样的操作。
聂振宏知道林知可能不明白这代表着什么,但他想这么做,于是就做了。
“下午去了哪里?”
直到这时,他才开口问出了今天揣了许久的疑惑。
问这话的时候,聂振宏眼睛一直观察着林知的表情,打算一旦小朋友有抗拒的样子,他就住嘴不再追问。
只不过,和他想的一点不一样。
林知没有表现出任何敏感或抵触的情绪,反而特别自然地与他对视,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玩游戏。”
“然后,去南山了。”
南山?
这个有些耳熟的地名令聂振宏愣了一会儿。
那是在市区南边郊外的一座山。
说是山也算不上,充其量算是山包。平日里鲜少有市民去那里活动,因为那处并非是个适合游玩的景点,整座山包修建的唯一建筑,就是一片陵园公墓。
这下聂振宏总算知道林知去了哪里。
原来,小朋友是去……
看妈妈了。
这样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答案,令聂振宏有些哑然,心里又冒出密密扎扎的疼来。
“妈妈说我不开心的时候,跟她说就好了。”
林知继续说话,手又下意识地捏起掌心的小老虎,“说出来,肚子里就只剩下开心的事了。”
聂振宏没有再阻拦他的动作,任由小朋友捏着挂坠,嘴里柔声问,“那说出来之后,知知开心了吗?”
林知歪着头想了想,摇头。
“不想,交朋友了。”
妈妈让他多交朋友,他试过了,可是他不喜欢。
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还是在笑他。
一点也不让人开心。
“嗯。不想交咱们就不交。”
聂振宏将手掌放在青年的发顶,揉了揉,“朋友贵精不贵多,咱们有几个真心的好朋友就够了。”
林知捏着小老虎的指尖停顿了一下。
聂振宏看见他抬起头,对着自己问:“宏哥,是好朋友吗?”
这句话,缺了主语,缺了代词,但聂振宏还是一下便听懂了小朋友想表达的意思。
“当然是的。”
他手指穿插过青年柔软的发丝,在林知的发旋上轻轻抚摸,哑声道。
“是比好朋友还能更好的…… 朋友。”
第52章 长知了
作者有话说:不吭声的可爱,
晚饭聂振宏就在对面的快餐店随意叫了两份抄手。他现在不是很想上楼回家,只想跟小朋友多待一会儿。
“吃这份。”
聂振宏将汤底清一点的碗摆在林知面前,自己伸手薅过了加辣的那一份。正准备动筷子呢,就见小朋友目露馋味地看着他那碗红汤上的油泼辣子。
聂振宏有些好笑。
“晚上吃太辣了,小心又上火。”
他们俩都是地道的蓉市人,喜好麻辣。但之前有几回晚上吃太重口,聂振宏第二天就发现林知脸色不太好,有一次还长了溃疡,吃饭嘴都不愿张,吓了他一跳。
那之后,聂振宏就注意着控制饮食均衡了。今晚叫抄手,也让老板多加了一份菜。
“一点点。”
林知舔了舔嘴唇,目光在那焦红的油辣子上流连了好半天,才抬起头看向聂振宏,“想吃。”
“……”
被这么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聂振宏什么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只觉得心口被人挠了一下,软软的痒。
“那就一点点。”
他用筷子夹了花生米大小的一坨辣子,和在林知的碗里,才道,“吃吧。”
林知看着碗里晕开的油花花,满意了,“嗯!”
十几个抄手,聂振宏囫囵几分钟就吃完了。林知吃的稍慢一些,每一个都放进嘴里慢慢地嚼,如同他平日里打量世界的方式一样,像是在慢吞吞的,又仔仔细细地品味生活的鲜。
与馄饨类似,抄手作为西南这边的特色小吃,是每家每户都会做的面食。
薄薄的四方皮裹上鲜嫩劲道的猪绞肉,用滚烫的熟油淋在辣椒、花椒、胡椒等香料碾匀成的碎末中,裹上少许醋和香油,再浇两勺高汤做底,撒上葱末和芝麻,味道已然是麻辣鲜香。
而之所以叫‘老麻’,是因为西南这方的人爱吃麻味,往往等抄手出锅后,还会再淋上一圈椒香浓郁的花椒油,闻之食欲大开,食之醇麻爽口,有一种往脑袋顶上钻的呛麻感。
“阿——嚏!”
聂振宏正出神地看着小朋友乖巧吃饭的样子,就瞧见林知忽然耸了耸鼻头,拿着筷子的手还没捂上去呢,一个喷嚏就打了出来。
“…… 唔。”
林知努力眨了两下眼睛,才把冲鼻的麻味给消化了下去。等他掀起眼皮,却瞧见面前男人手背上挂了好几滴油星子。
啊…… 还有他的口水。
林知难得心里冒出不好意思的情绪,他想去扯纸巾,聂振宏却先一步抽了两张纸递给他。
“慢点吃,先擦擦。”
“哦。”
林知接过,听话地擦了擦油油的嘴,又擤了一把鼻子,才又去看男人的手背。
“宏哥,也擦。” 手里还剩一张纸,他主动伸手把自己的‘罪证’擦干净了,还想拽聂振宏去洗手池边洗洗。
“没事。” 聂振宏却根本不介意,胳膊往回收到身前,笑着让林知快吃碗里的菜。
林知向来不会在这些小事上有什么不同意见的,他总觉得宏哥说的话都对。
可今天他却没立刻动筷——只因为目光扫到男人摆在胸前的胳膊肘,被一片铁锈的红刺到了。
“流血了!”
他瞪大眼,望向聂振宏。
小仓鼠这一惊,聂振宏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下午那一摔的伤口忘记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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