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偶法则(32)
颂懒得再去听他的憨言憨语,直接俯身连人带猪一起抱了起来,搂着执澜的腰侧和腿弯猛地颠了颠,沉声吓唬他:“别耽误正事,牛棚修不完,甭想吃午饭。”
执澜在他怀中不安地扭动,又挤出一大滴眼泪,声如蚊呐道:“不喜欢你了,再也不要喜欢叔叔了。”
颂没听清执澜说了什么,只以为小东西发育后突然进入了叛逆期,在他腰上用力掐了一把,教训道:“在别人家做客就老实一点,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执澜被掐得嘤咛一声,落下一滴泪来,再也没说话了。
颂重新拿起工具修补牛棚,他就抱着猪崽蹲在旁边,不知从哪儿捡了根小树枝,在地面上画着圈圈,身侧笼罩着灰蒙蒙的气场。
颂干完活去洗手,故意露出受伤的手指,假模假样叹息了两声,执澜也不为所动,只是眼神时不时往他手上瞟,强忍着心疼一声不吭。
“开饭了,辛苦辛苦,走,今天菜不错,”汤叔做好午饭过来叫他们,走到近前,察觉出不对劲来。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他俩发生了点什么,更何况汤叔是个明眼人。
蓝头发的小美人双眼红肿,脸颊上有干涸的水渍,明显是刚刚大哭了一场,嘴唇也红得异常,唇瓣上还有几处可疑的咬痕。
“……”汤叔又看了一眼颂,这货倒是神清气爽,一脸吃饱喝足后的惬意模样,每一根头发丝里都洋溢着餍足,汤叔用脚指头都能想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老畜牲……
汤叔揽过执澜的肩膀,护犊子般避开身后的颂:“来,小蓝,叔叔给你准备了好吃的,都是自家地里摘的,一定比你以前吃过的新鲜。”
农家的餐桌朴实无华,桌上的菜品却处处透着主人的用心。
软糯香甜的蒸南瓜,撒着松子的橙黄玉米粒,清爽脆嫩的酸奶拌黄瓜,奶香四溢的焗茄子,还有作为主食的水果稻米羹,全都依照执澜的饮食习惯准备,一点荤腥也没见着。
颂的脸色眼见着变黑,汤叔却直接无视他,殷切地给执澜夹菜。
受了委屈的小蓝毛这会也懒得去管他家饲主,闷着头一个劲吃饭。
“饭前的规矩呢?”颂不悦地皱起眉,也不知是因为吃不到肉,还是执澜没有得到他首肯,便轻易接受他人投喂的食物。
执澜手中的勺子顿了顿,汤叔立刻出声维护,白了颂一眼:“吃你的饭,吓唬孩子干嘛。”
颂蹙眉看向桌上的几道素菜,表情有些怪异:“就这些吗?”
“你刚刚不都吃饱了吗?”汤叔冲他挤挤眼,开过玩笑后,笑着交代道:“厨房里有肉,自己去端。”
颂一言不发起身离开餐桌,从厨房端回一大盘羊腿肉,摆在自己面前,在座的其他两位,一头牛加一只小鹦鹉,都是吃素的,明显不会与他分享这盘菜。
“小蓝,好吃吗?”汤叔看着执澜认真拿勺子搅拌米羹的样子,止不住唇角的笑意。
“谢谢伯伯,很好吃,”执澜乖巧地点点头,很捧场地加快进餐速度,用行动证明了菜品的美味。
汤叔故意逗他:“伯伯这里什么好吃的都有,还有小猪和小牛,我无儿无女,家里正好缺个小主人,你要不要来给伯伯当崽崽?”
这话一听就是玩笑,颂不以为意,执澜却愣了愣,吞下一块茄子,居然露出认真考虑的神情。
颂头皮一紧,这憨包,该不会这就跟人跑了吧?
执澜明明自幼被研究所娇生惯养,却像只没有妈妈的流浪小猫,喂点吃的就会跟人回家,当初自己用几颗樱桃就把他哄到了庄园里,要是扭头去给汤叔当儿子,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颂握紧手中的叉子,紧紧盯着执澜的嘴唇,像是生怕他下一秒就会说出“好啊,我想给伯伯当崽崽。”
执澜考虑了好一会,眨动眼睫,认真道:“谢谢伯伯,但是我已经有家了,家只能有一个,所以我不能做这里的小主人。”
汤叔朗声笑起来:“哟,还挺懂事的。”
颂呼出一口气,手背上隆起的青筋渐渐退了下去。
执澜又看了一眼颂,垂下头默默吃饭。颂叔叔缺根筋,他却是一根筋,认定了喜欢的人,认定了自己的归巢,便不可能再改变。
执澜想,如果不能做彼此的唯一,如果自己的喜欢没有结果,那就不要求偶了,不做配偶也没关系的。
他想留在雾月庄园里,当一只本分的小鸟,宠物也好,崽崽也罢,只要饲主不抛弃他,不吃掉他,他就不会离开自己的家。
吃过午饭后,执澜不闹了,一直很安静地守在颂身边,陪他锄整田垄,收割麦穗,颂歇息时,他会过来递毛巾擦汗,递水解渴,就是不说话。
当一只小鹦鹉停止话痨,绝对有问题。
颂被他叨叨久了,耳根突然清净下来,怪不习惯的。等到晚饭后,他们告别汤叔,驱车回到雾月庄园,甫一进门,颂就反身将执澜按在了门板上。
“说,到底怎么回事?”颂拿出了家长的威严,严肃地凝视着变哑巴的小蓝鸟。
执澜脑袋一歪,与颂的视线错开,把滚烫的脸埋进他的颈窝里,沉默了许久,软着嗓子轻声道:“叔叔,你以后会结婚吗?”
颂被他问得一愣,回过神来反问道:“为什么要这样问?”
执澜把头垂得更低了:“因为……因为他们说,长大了都会结婚的。”
颂盯着他瓦蓝瓦蓝的头顶看了一会,勾唇一笑?:“可能会吧。”
如果小东西长大了,明白了什么是家庭,什么是责任感,懂得如何经营他们共同的人生规划,他不介意和执澜一起落实这个名分。
毕竟在大部分人看来,婚姻是维系两人之间伴侣关系的重要纽带。
“那你……那你,会和米莲娜结婚吗?”执澜本就浮肿的眼眶更红了,鼻尖也染上了粉色,看起来委屈得要命。
啥玩意?米莲娜?
自己结不结婚跟她有哪门子关联?
颂一脸惊疑:“跟她有什么关系?”
执澜抿着嘴唇,将脑中的想法梳理一番,赧然道:“对不起,叔叔,我之前无意间看到你们……我是不小心看到的,真的,蛋丁可以作证。”
颂更疑惑了:“看到我们怎么?”
执澜脸颊羞得通红,又钻进颂的颈窝里,手臂颤抖着环上他的脖颈,从喉咙深处挤出几个字:“你们……就像这样,抱着……”
颂是真的懵了,他甚至开始怀疑发高烧的是自己,要不然他怎么可能不记得自己和米莲娜有过这样的亲密接触。
“你上哪看见的我和她抱着了?”平白无故多了这么一出,颂的声音里不自觉带了点烦躁,听起来很凶。
执澜被吓得缩了缩,认真解释道:“叔叔你仔细想一想,她那天穿着裙子,这里……露了很多肉出来。”
执澜怕他不懂,挥动双手,在自己胸前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弧形。
波涛汹涌,至少d罩杯。
颂顺着执澜描述的场景细细回想,头皮一麻,总算被他想了起来。
那天他送完货,返程途中遇到熟人,让米莲娜搭了趟顺风车回巴洲所,那姑娘穿着高跟鞋,差点摔跤,眼疾手快揽住自己,才堪堪站稳,就这么简单。
他还被对方染了一身香水味,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鼻子难受。
小崽子莫名其妙哑巴了一下午,就因为这个?
颂总算体验到了抚育童养媳的艰辛,不但要好吃好喝悉心照料,还得告诉他各种生活常识和社会规则,连最基本的词汇量,都需要耐心教导。
颂深深叹了口气,点了点他的脑门:“笨蛋,你不记得今天汤叔怎么说我了吗?”
执澜抬起头:“啊?”
“他说我是个老光棍,这是真的。”
作者有话说:
小蓝:光棍是指的哪根棍?
颂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