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大少(7)
他脑中浮现出九爷每天放下枪杆子回来小心翼翼培育鲜花的场景,又不禁心中憋笑。
这玫瑰可跟菜不一样。
沈惜言嘴角噙着笑意呢喃道:“真没想到,原来你也是懂罗曼蒂克的。”
赵万钧哼笑一声:“我还真不懂那些洋玩意。”
沈惜言靠在赵万钧强健火热的胸膛上,不以为然,九爷分明是什么都懂的。
“对了,你不是说种菜能磨人心性吗,往后没了可怎么磨呀?”
“没事儿,种花比种菜更能磨练,以后我只要看到这片花,就会想起夫人的……”赵万钧说着捏了一下沈惜言的屁.股。
“走开!”沈惜言一脸羞愤地推开这个臭不要脸的男人。
这坏蛋九爷果然不能夸!
赵万钧假装被他推得没站稳,往后靠在了树干上,撞得树枝哗啦作响,他面不改色地掸了掸落在肩章上的灰:“夫人手劲儿真大,刚才失言了,对不住。”
赵万钧嘴上道歉,唇边却挂着一丝逗弄的笑。
“哼,谁是你夫人?我才不是你夫人呢。”
“是,您不是我夫人,您是我祖宗,我得给您扫块高台供起来。”赵万钧伸手揽过沈惜言的肩膀,再次把他的小玫瑰花捞入怀中。
第4章
赵万钧在后院和沈惜言腻歪了一会儿,就去司令部了,香园今日有青鸢公子的戏,沈惜言本想去听,顺便与他聊聊天,但腰上实在不舒服的紧,就回屋歇着去了。
傍晚赵万钧回来的时候,沈惜言才刚醒,赵万钧回房准备沐浴。
九爷在屏风前脱,沈惜言就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
赵万钧是童兵出身,小小年纪就被赵司令扔进军校和战场磨练,过去的十多年扛枪扛炮就是家常便饭,结实的肌肉遍布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有两处落在致命部位,但在这些疤中,唯有左肩胛骨上的那一处极为不同寻常。
赵万钧解皮带的时候,像长了后眼睛一样道:“你要再这样盯着我,可别怪我兽性大发了啊。”
赵万钧是唬沈惜言的,沈惜言都下不来床了,他就是再憋不住,也不可能这个时候去干什么,只是沈惜言那道灼热的目光黏在他身上,跟小猫爪挠人似的,让他实在有些难耐。
“万钧,你肩胛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沈惜言从第一回 看到就想问了,那一个一个圆形的疤明显就是烫伤。
赵万钧解裤扣的手顿了一下,坦诚道:“烟头烫的。”
“烟头烫的?”沈惜言一骨碌坐起,动作太大牵动身后的痛处,一咬牙,忍下了。
“嗯,我**岁那会儿在戏班子讨过生活,有回杂耍让富商看上了,带回去做家仆,被富家小孩儿们当狗使唤,给我脖子上栓根绳,骑在我身上遛狗,我每歇一口气,他们就用香在我肩胛骨上烫一下,这些疤就这么留下了。”
赵万钧言语平淡,好似在语旁人之事,沈惜言却一把攥紧了被褥,他只知道赵万钧是孤身到的北平,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人前威风八面人后霸道无赖的九爷,竟然受过那般折辱。
他头一回隐隐发觉,原来面前这个手腕通天的男人,偶尔也是要人疼的。
他想起那日因为玫瑰花指桑骂槐说九爷是狗,只觉得自己千不该万不该,却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道歉的话。
看着沈惜言两弯秀气的小眉头搅在一起的模样,赵万钧立马上前把人搂进怀里,大手抚上沈惜言后颈柔声问:“怎么了这是?”
沈惜言环住他的脖子,仰头和他鼻尖碰鼻尖,闷声道:“那得多疼啊?”
“疼到还好,就是心里甭提多憋屈,那时候年纪小,总想着有朝一日要把他们统统踩在脚下。”
赵万钧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没什么太大的起伏,却透着一股狠劲。
“对,踩死那些恶人才好!你现在可是顶顶大的大人物了。”
沈惜言义愤填膺地说着,嘴唇蹭着蹭着就贴上了九爷的薄唇,九爷一手捏起沈惜言的下巴,加深了这个吻。
沈惜言如待哺的小鹌鹑微微张着嘴,九爷撬开那软唇白牙,拨花瓣似地探到深处,唇齿交缠间像抵着两团棉花舔花蜜一样。玫瑰花香被烟草味狠狠地侵占冲撞,交融成空气中弥漫的暧昧,勾得人心痒难耐。
两人忘我地亲着,连沈惜言身上绸缎织的单衣都滑落了,露出白皙瘦削的肩头,与九爷紧紧相贴,不出一会儿就被亲得气喘吁吁了,借着动情未尽,九爷宝贝似地轻碰着他从粉色变得红润丰盈的唇。
沈惜言修长的指尖抚上九爷肩背的烫伤,一下一下,恨不能替九爷抹去。
赵万钧无奈道:“心肝儿听话,快别摸了,你瞧这儿都精神成什么了。”
沈惜言脸一红:“你个流氓,我摸的是背。”
赵万钧苦笑:“得亏你摸的是背。”
沈惜言是少爷脾气,不听支使,一直搂着九爷不撒手,九爷也只能光着上半身由着他。
只是这小家伙的手总是不安分,可苦了九爷了。
过了好一会儿,沈惜言小声道:“你想做什么便做吧,我不要紧的。”
赵万钧捧着沈惜言的脸响亮地亲了一口,笑道:“我要是来真的,你只怕要掉眼泪。”
沈惜言不服气道:“你我都是男的,你被人烫成这样都没哭,我有什么好哭的?”
赵万钧的定力是打小磨练出来的,虽说在沈惜言面前总会减半,但关键时刻还是不会含糊。
“这能是一回事吗?再说了,我哪儿能让你受苦?”赵万钧抚上沈惜言的脸,突然沉声道,“这世间的苦,我能受,你不能。”
*
赵万钧的光鲜都是从黑暗惨痛的逆境中杀出来的,和沈惜言的显赫出身可谓是天差地别,自然包括二人对“苦”的认知。
这两人也本该是天南海北,八竿子打不着的。
沈惜言祖上在江南一带做船运生意,父亲在秦淮河畔开了一家豪华大酒楼,是政要商贾们来去的好去处。
他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金贵少爷,虽说母亲生他的时候因难产去了,但还有奶奶疼爱,以及花不完的钱,父亲虽与他不甚亲厚,却也从未给他施加过任何身为沈家独子的压力,除了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坚决送他去国外上学。
在国外上学期间,他不愁吃穿,不识人间疾苦,出手阔绰,与伴读刘涯一块儿结识了许多有趣的华人朋友和外国朋友,学识没有大的精进,洋思想倒是吸收得透彻。
那段时间除了家人,他还一直惦记着两个人,一位是他儿时在金陵学堂里最为爱戴的老师,另一位则是他的少时好友严书桥,恰好这两人都好艺术,信基督。
美利坚没什么适合买给他们做纪念品的东西,于是他回国之前还与意大利同学结伴,不远万里游了趟翡冷翠,辗转了两幅价值不菲的耶稣油画。
反正他爸也不催他回家去,他便让伴读的刘涯先回家去报平安,自己则优哉游哉地坐轮船去了武昌,把其中一幅油画送给老师。
老师六年前举家搬到武昌,在国立大学做学者,从此再也没回过金陵,没探过故人,此时陡然见到家乡人,自然欢喜的不得了,再加上他本就是老师最喜爱的学生,便被老师挽留在家中多呆了些时日。老师不舍得放他走,硬是邀他登完黄鹤楼,再嘱咐他带上师母腌制的武昌鱼,才放他坐火车去往北平。
旅程极长,沈惜言在火车上无聊,随手要了一份报,是上月的北平报纸,头版赫然一张大照片。
骏马上,身着披风的高大男人眉眼深邃,挺鼻薄唇,威风凛凛,气场非凡,脸生得极为俊朗,目光如星芒划过刀锋,又好似铮铮有声,他身后还跟了一群骑马的洋人。
粗看整个版面都在讲这个人,不过他对官场上的人物不感兴趣,匆匆扫了眼便随意地翻了过去。
往后了几页,他看到一则关于北平前门火车站抢劫案的新闻。
人在刚下火车的时候往往是舟车劳顿最为倦怠的时候,有个抢劫团伙分散在月台守着,专抢刚下车且独身的有钱人,一个人抢,其余人掩护其脱逃。这案子一直办得拖拖拉拉,直到前些日子一名大不列颠来的高官被抢,才终于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