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日君再来(18)
所以他不假思索地回了个“OK”。
紧接着,Dipper的语音电话就打了进来。
“真是你啊?”
洛之闻情绪不高地“嗯”了一声:“你们要出新专辑了?”
“嗯,下半年。”
“下半年……”他粗略地估算着时间,“行,你把要求发给韩谦山,我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创作。”
“韩谦山?”Dipper短暂地沉默了几秒,并没有多问,“行。”
然后转移了话题:“有时间出来吃个饭吗?”
“你也回国了?”
“嗯,国内事情多,不敢多待,你也回来了吗?”
“回来了。”洛之闻并不想和演艺圈的人走得太近,含糊道,“我看看时间安排吧,最近有点忙。”
Dipper听出了他的拒绝:“好,我等你电话。”
洛之闻挂断电话,叹了口气。
以他现在的状态,哪里能去见合作伙伴?
然而不等洛之闻把手机放下,又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嫂子,我刚刚给你打电话,没打通。”
“没事,刚才Dipper联系了我。”他捏着眉心,轻声道,“你就是准备和我说WZH新专辑的主打歌的事吧?没问题,我已经答应了。”
“啊?”韩谦山听得冷汗都下来了,“嫂子,不是Dipper,是……”
他心虚地看了一眼坐在办公室里的封顷竹,小心翼翼:“是即将上映的主旋律电影的片尾曲。”
洛之闻彻底怔住了:“啊?”
韩谦山也头疼起来,生怕他拒绝:“嫂子,这个机会很难得。”
洛之闻当然知道机会难得,写主旋律电影的片尾曲的机会,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
这背后,怕是又有封家人的手笔。
想起封顷竹,洛之闻就恨得牙痒痒。
离婚了又有什么用?
离婚了,他的生活还是离不开封顷竹。
罢了。
洛之闻颓然倒在床上,恹恹地应下:“我会写的。至于Dipper那边,如果他联系你了,你就把要求转告给我吧,毕竟是我答应了他,再反悔不好。”
韩谦山就是个传话的,哪里有不应下的道理?
不过挂断电话以后,他还是跟封顷竹把洛之闻在电话里讲的内容一五一十地复述了一遍。
“Dipper?”封顷竹蹙眉抬头,总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是啊,Dipper。”韩谦山知道他封哥从来不关心明星,连忙在手机上找到WZH组合的图片,递过去,“站在C位的就是Dipper,微博粉丝超千万了。”
韩谦山怕封顷竹还是不理解WZH有多火,又补充:“封哥,你现在随便在大街上拉一个人问问都知道WZH!我们公司对面好像还有他们的巨幅广告,封哥,你下次路过的时候可以看看。”
封顷竹的的确确不关心娱乐圈的事,但是当他看见照片上的人时,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就算那张照片并不清晰,就算Dipper化了妆,封顷竹还是认出来了,这就是在悉尼与洛之闻拉拉扯扯的男人。
韩谦山并不知道他们在悉尼发生的事情,还在喋喋不休:“说起来,Dipper是怎么拿到嫂子的联系方式的?真是神了。”
洛之闻的微信从不暴露,所有工作消息都是汇总到韩谦山那里,由韩谦山筛选,再发给洛之闻,供他挑选的。
如果Dipper能越过韩谦山联系上洛之闻,只能说明Dipper不仅知道洛之闻的真实身份,还拿到了他的微信号。
“嫂子和Dipper认识啊?”韩谦山挠了挠头发,“怪不得会答应帮他们组合写歌呢……啊,对了,WZH组合前一张专辑的主打歌不就是嫂子写的吗?!”
韩谦山嘴皮子动动,就把洛之闻卖了个一干二净,也把封顷竹的脸色说得彻底阴沉了下来。
封顷竹还记得,阿闻为了那个年轻的男人和他生气了。
原以为只是个普通的搭讪者,没想到竟然还有这层渊源。
“说起来,嫂子如果转到幕前工作就好了,总在幕后,实在是太浪费他的才华……”韩谦山说着说着,发现封顷竹起身披上了衣服,连忙跟上去,“外面下着雨呢,封哥,你要去哪儿?”
封顷竹连半个字都没有留给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要去见阿闻。一刻也不能再多等了。
第24章 我来接你回家了
下雨的时候,洛之闻已经离开家去了最近的超市。
他其实很想待在家里,浑浑噩噩地度过离婚后的第一个夜晚,可当他打开冰箱门的时候,就知道那只是奢望了。
冰箱里除了几颗已经发芽的大蒜头,什么也没有。
想来也是。
离开澳洲前,只有他会在家做饭,离开澳洲后……坏掉的食材早就被打扫卫生的阿姨扔掉了。
洛之闻想订外卖,可是就算定订外卖,第二天还是要吃饭,所以早去晚去,这趟超市都得去。
买东西的时候,洛之闻忘了戴口罩,等他被路过的人指指点点的时候,才想起来,脸上有伤疤。但他懒得去管了。
婚都离了,疤不疤的,没有在乎的必要了。
他一边想,一边往手推车里扔了一袋子切片面包。
而站在洛之闻身旁的女孩儿也想拿面包,只不过货架抬高,她够不到。
洛之闻顺手帮她拿了:“是不是想要这个?”
女孩儿脸色一红,抱着面包也没走,跟着洛之闻往前挪了挪。
洛之闻:“?”
“小哥哥,我想要你的微信号。”
洛之闻:“???”
他本能地摸摸脸,忽然想起封顷竹先前说的话——他脸上的疤痕没了。
他又低头去看女孩儿,见对方眼里没有任何鄙夷不屑,终于确信,伴随了他二十多年的痕迹,彻彻底底消失不见了。
就像是被封顷竹带走了。
洛之闻心里一痛,对女孩儿歉意地笑笑:“抱歉,我今天出门走得急,没带手机。”
委婉的拒绝,谁都听得出来其中的含义。
女孩儿有些失落,却还是打起精神对洛之闻摆手:“没关系……还是要谢谢你帮我拿面包。”
说完,蹦蹦跳跳地走了。
洛之闻失笑,有些搞不明白情况。
他脸上的疤痕从出生起就存在,说是胎记,又像是烫伤后留下的疤痕,洛家遍访名医也没能将他的脸治愈。所以洛之闻从小,就被同龄人当成怪胎所排斥。
对洛之闻毫无感觉的封顷竹都算是异类,更别说来大胆的表白的女孩子了。
这是他头一回感受到陌生人的倾慕。
挺开心,也挺遗憾。
*
洛之闻买完菜,开着车从超市的停车场出来,挡风玻璃瞬间蒙上一层水雾。
一场秋雨一场凉,空气中弥漫着萧瑟的气息。
路两旁的绿化带成了“黄”化带,连杂草也失去了生机。
换了平时,他或许会换一条绿化稍微好看一点的路回家,可今天他兴致不高,勉勉强强开到家,就疲惫地趴在了方向盘上。
让封顷竹走的人是他,现在开始不是滋味的也是他。
倒不是思念曾经的封顷竹,而是思念那个,每次都心怀期待,买菜回家给封顷竹做饭的自己。
三年如一日。
那时他看路边的花是花,草是草,如今的他,看什么,都只能看到满是颓然的秋意。
纷乱的雨点砸在车上,像是杂乱的舞曲。
洛之闻又趴了一会儿,隔着挡风玻璃和蒙蒙的水雾,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远处走来。
他闭上眼睛又睁开,那道人影隐在阴影里不见了。
怎么会是那个人呢……
洛之闻再次闭上双眼,伴随着秋雨,深深地叹了口气。
已经结束了,就不应该再去想了。
念及此,洛之闻强打起精神,把车开进地下车库停好,然后拎着两个沉沉的购物袋,坐电梯到了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