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86)
兰斯诧异地抬起头,思索着回答:“瞎弹的。”
詹姆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扑到了他旁边说:“再弹一遍。”
兰斯一怔,重新弹起来。
过了一会儿,和他配合最默契的鲍德温拎着鼓槌竟然不自觉地也加入进来。
砰!
砰——砰!
砰——砰——砰!
鼓声迅速充实了略有些单薄的吉他音。
接着,西奥似乎也若有所思地插了段嘣嘣嘣的贝斯进去,填补了其中的空白。
一段有些杂乱、却颇富节奏感的旋律就这样神奇地渐渐成型。
可这时候,仅仅是光有旋律,却还没有歌词。
但也不急于一时……
他们三个反复地弹着旋律,各自进行着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把杂冗不协调,或者多余的地方去掉,接着,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又一遍重复,差不多弹到七八遍的时候……
詹姆斯举着啤酒瓶子突兀地嘶哑着喊了一声:“不要他妈的在圣诞节……有家不能回!”
音乐声微微为之一顿。
但兰斯的唇却微微翘起,他的手指灵活地拨动吉他琴弦,旋律又一次响起……
——哭泣、喊叫、抱怨,统统没用。
——你的朋友告诉你,你得听我的!
——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头也不能回……战场上,头也不能回!”
詹姆斯掏了根新烟出来,叼到嘴里,伸手按在兰斯肩膀上,慢慢地弯下了腰去借火。
兰斯会意又默契地漫不经心抬起头,两根烟轻轻碰在一起,细小的火星下,另一支烟顺利被点燃。
詹姆斯重新站起来,深深吸了一口后,把烟夹在指间……
当电吉他发出一串激烈的连复段后,他就扯着嗓子吼了一声:“Fuck it!”
鼓声、贝斯声、吉他声此起彼伏……
排练室内,是金发主唱近乎沙哑地一声声低吼:
——再干一杯!
——没醉。
——再干一杯!
——Here am I.
——再干一杯!
——爽到飞。
——再来,再来!一杯接一杯,晕头转向,醉成傻逼!哈哈哈
——你知道的,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
——Whoa~Whoa~yeah……!!
——再干一杯!干他个天翻地覆!
——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到了战场上,头也不能回!不能回。
一气呵成地唱完!
詹姆斯把喝光的酒瓶重重砸在了地上。
排练室内一片安静。
许久,西奥冒出来一句:“摇滚牛逼!”
所有人哈哈哈大笑。
烦心事一扫而光。
这是他们第一次共同创作。
而这种默契正是四个人朝夕相伴,又历经数年,同甘共苦才培养出来的,别人是绝对不可能做到,或者复制出来的模式。
早在相遇的那一刻,乐队中的四个人注定要成为彼此羁绊最深的家人。
他们亲如兄弟,命运相连,只要还在一起,就永远不会惧怕任何挑战。
总之,这首刚刚出现的简陋歌曲成功让大家精神一振。
世界上糟心操蛋的事情多不胜数,没人能天天顺心如意,只能向前走……
可如果每次来点儿破事都能多一首好歌的话,也算安慰。
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很有音乐人觉悟得重新快乐起来。
他们像几年前在鲍德温租住的小屋子里那样,坐在地板上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通啤酒,干脆利落地把什么P事都抛到脑后!恢复以往的步伐,认真为新的表演做准备。
两天后,他们带着设备来到了那场圣诞演出的现场。
嘿,人真不少!
正和一个爆炸头说话的斯图尔特一眼看到了他们,眼睛一亮地跑了过来:“吉米!”
这亲热的语气弄得詹姆斯有点儿不自在,好像很熟一样:“呃…你好。”
斯图尔特热情地握住詹姆斯的手,还用力地晃了晃:“真高兴又见面了,我的朋友。”
詹姆斯实在不习惯这种类型的人,难得地有了点儿如坐针毡的感觉:“呃,我也很高兴。”
“你上次寄给我的信……”
斯图尔特不太好意思地小声说:“我试了一下,可我穿裙子不太好看。”
“你,你试了?”
詹姆斯惊地音都变了。
“对啊,你说得对。光是嘴上支持是没用的,应该以身作则。”
斯图尔特愉快地说:“我回头有机会再试试,这有点儿难为情,我还在克服阶段。”
詹姆斯求救地望了望兰斯。
然而,兰斯似乎也特别震惊,完全帮不上忙。
于是,他只好慢吞吞地说:“其实,你不用克服。我上次开玩笑……”
“吉米!天,是你吗,吉米?”
又一个声音猛地从身后响起,打断了他和斯图尔特的对话。
但詹姆斯转过头,却看到了一个穿着彩色条纹裤,头发也染成红、绿、蓝三色彩条,完全不认识的奇怪男人正在朝自己激动地挥手:“吉米,吉米!”
“你他妈的谁啊?”詹姆斯很懵地问。
“你,你不认识我吗?”那个男人顿时一脸遭受重大打击的表情,语气异常悲伤地反问。
“我该认识你吗?”詹姆斯莫名其妙地继续问。
“我是凯尔文啊。”奇怪的男人用一种快哭出来的声音说。
詹姆斯有点儿尴尬地后退一步。
他赶忙低声侧头去问兰斯:“凯尔文是谁?我他妈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傻逼?”
正瞪着凯尔文的兰斯差点儿笑出声来,什么气都没了。
他微笑着回答:“不认识,你以后也不用认识,和我们没关系。”
第91章 心里有数
兰斯的话似乎刺激了凯尔文。
这个头发颜色古怪的男人一个箭步就冲过来,气势汹汹地像是要打人。
詹姆斯反射性地抓住一看就不会打架的斯图尔特后退一步,警惕地望了过去。
结果,这家伙抄起一把吉他,单膝就跪了下来,开始对着他弹吉他?弹得还是<她今年十六岁>的调子?
兰斯瞬间面无表情。
詹姆斯直接就愣在了那里。
然而,凯尔文这个神奇的男人似乎完全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他一边激情地弹着吉他,一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詹姆斯,还自编自改地唱了起来:“我今年二十四岁了,哥们,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这他妈谁能懂?
但詹姆斯真得被逗笑了。
这哥们也太有乐儿了吧!
不过,凯尔文事后给出的解释是‘想要给吉米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避免再次被遗忘’。
好吧,确实是很深刻了。
在下一刻,那个刚刚和斯图尔特聊天的爆炸头也走过来。他拍了拍凯尔文的肩膀,一副很熟稔的口吻说:“凯尔文,你能别在这儿丢人了吗?”
凯尔文不由得停下弹奏,回头就说了一句:“你谁啊,多管闲事。”
那个爆炸头懵了。
他足足停顿了好几秒,才说:“我是莫里森啊。”
空气安静。
场面一度极为尴尬。
厚道的斯图尔特努力忍着不笑出声来。
但当他发现詹姆斯似乎不怎么明白的样子后,立刻体贴地低声解释着说:“莫里森是小丑乐队的主唱,凯尔文是小丑乐队的吉他手。”
咦?
听起来好像是一支乐队!
卧槽!那就是一支乐队。
所以,吉他手连自己的主唱都不认识?
这特么是什么神奇乐队?为什么还没解散?
詹姆斯不由得为之震惊。
但斯图尔特急忙小声地在旁边解释了一句:“除了演出的时候,莫里森通常不乐意和队友们一起行动。但他人很好相处的,只是有一些怪念头,或者说悲观主义?他觉得……人与人相处久了,不可避免地就会有一些摩擦,有了摩擦就会有争执,有争执那就会影响乐队的团结,影响了乐队的团结就又会导致乐队的分裂。所以,为了乐队能长长久久地继续下去,他必须和队友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詹姆斯&兰斯费解:……这他妈的什么歪理?
另一头,两个年度‘最佳’队友还在那边尬聊。
“对不住,莫里森,你换发型了啊?”凯尔文尴尬地抱着吉他,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说。
莫里森尽可能平心静气地回答自家的吉他手:“是啊,我烫了个头(你就不认识我了),你不也染色了吗(我特么不是照样认识你)?”
“我们太久没见面了……”凯尔文试图找借口。
莫里森顺着他的意思说:“对,你说得对,都对。”
这天没法儿聊了。
两个人在那边相对无言。
幸好,斯图尔特发现气氛不对后,立刻开始出言调解。
他先夸了行星乐队的那首歌,又夸凯尔文刚才的吉他别具一格,接着问莫里森前不久去印度的旅行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新灵感?
三言两语间,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音乐上。
不得不说,不管心里都怎么想,也不管性格有多么奇葩,这群人对音乐热爱是共通的。
当莫里森兴致勃勃地提起去学印度西塔琴的事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
曾经,披头士在单曲<挪威的森林>中融入了印度西塔琴,用锡塔琴对主旋律进行了反复的演奏,既正式开启了非西方音乐元素和西方流行音乐元素相结合的大门,也使得整首歌曲充满了一种迷幻色彩和异域风情。
所以,作为披头士死忠脑残粉的詹姆斯自然对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
与此同时,莫里森这种虚心从印度音乐中汲取营养的海纳百川态度,也让他有所触动,隐约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继续原地踏步了,而是勇敢地去试着开拓新的音乐疆域?
这么一番讨论下来,所有人都成功化敌为友了。
对音乐的共同热爱,让他们哪怕是在争论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惺惺相惜之情。
于是,连兰斯都懒得和凯尔文计较了。
毕竟,对一个几个月不见,连自家主唱都不认识的傻逼吉他手,还能去计较什么?
“你知道我最崇拜披头士的一点儿在于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