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144)
喜欢……个鬼啊!
太他妈可怕了。
姑娘们啊,你们是不是忘记了?
玫瑰都是带刺的啊!!
詹姆斯不得不开始躲避这些‘暗器’袭击。
本来不愿意在舞台上移动的兰斯也被迫走动了起来。
“站在舞台上的我们就像是大号的靶子!”黑发吉他手事后不高兴地抱怨说。
“如果是砸酒瓶的傻逼,我能骂回去!可对着那些喜欢我们的女孩子,我怎么骂啊?”詹姆斯也犯愁地说。
不过,别看犯愁……
在下一场演出的时候,他还是重点强调了一遍这件事:“都听着!都听着!我唱歌的时候,不许任何人再往舞台上扔皮鞋、裙子、外套、酒瓶、杯子、手表、金链子、肉干、饼干和玫瑰花……总之,统统不许扔,都给我乖乖听歌!”
底下观众又是一阵爆笑。
他们一直都知道有人扔东西,可没想到还有扔肉干和金链子的?
结果,这场演出确实是没人扔他说的那些东西了。
可到了结尾的时候,还是有人扔了好几包安全套上来。
当兰斯低头在吉他Solo的时候……
詹姆斯颠颠地跑过去捡起、拆开,还一口气吹出好几个形状古怪的白色小气球,放飞几个在舞台上。
兰斯一边弹吉他,一边勾起唇角笑。
底下的观众也全都笑疯了。
只有金发主唱没什么变化,笑容一如既往的明艳灿烂,虽然左手抓着一个白色小气球捏来捏去地玩,可还是声线稳稳地唱完了最后那一首<我们相爱>。
“大家,知道吗?生命就是一个轮回,当我们相爱(专辑的最后一首歌)后……”
他不忘继续调戏歌迷地举起了小气球,绿眼睛闪亮,小虎牙尖尖地坏笑着:“放飞它,就又有了新生(专辑的第一首歌)!我爱你们!”
歌迷们真是快疯了。
媒体后来描述说:[那些孩子们爆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尖叫,脸上全是迷醉和狂热的神情。]
还有音乐行业的记者试图去分析这个现象:
[尽管现场演出的气氛往往会对人的情绪波动有一定的加成和传染的作用,可行星乐队的现场似乎更严重,他们的歌迷也称得上是全英国最疯狂的歌迷了,而这全都要归功于主唱吉米莱蒙。]
记者用很复杂的情感继续写:[那个利物浦的偷车贼、小混混、绿眼睛小恶魔,好了,随便什么称呼吧,实在是太擅长挑动歌迷的情绪了。]
[从那首狡猾的、据传说是用歌迷来信拼凑出的<我们相爱>,再到现在舞台上近乎厚颜无耻的拿着安全套说什么新生,他真是有史以来、前所未见的奇葩。]
可不管詹姆斯有多么奇葩!
歌迷们就是喜欢他。
除此以外,<星光>这张专辑还在持续大卖,而专辑中的<宝贝,我们去看看彼得兔>、<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玫瑰永不枯萎>等多首歌都在全国电台中有着极高的播放率。
行星乐队的发展更是迅猛无比。
他们原本就是英国较火的一支乐队,如今,更上一层楼。
一向喜欢玩弄外交辞令的兰斯都在记者的采访时露出了微笑。
他难得地说了真心话:“没错,我们就是全英国最好的乐队!”
旁边的詹姆斯不服气地搭腔:“不,不是全英国,是全世界最好的乐队。”
但他说完后,却又咧开嘴笑了起来,露出两颗尖尖小虎牙,仿佛只是在开玩笑一般。
于是,记者又问了他们一句:“那你们对目前占据主流的垃圾摇滚怎么看?”
兰斯微微一笑,委婉地说:“美国的垃圾摇滚是一种不错的音乐,我也很欣赏涅槃乐队。但请别忘了,这里是英格兰!”
詹姆斯在旁边假装崇拜地看着他,还在后头挥舞着两只手臂做加油的姿势。
当记者问到他的看法时,他就指了指兰斯笑嘻嘻又豪言壮语地说:“你刚刚不是都已经听到了吗?我家吉他手说了,这里是英格兰啊!所以,垃圾摇滚还是识相地快点儿滚回美国去吧!”
——我们既然能用第一张专辑<星光>杀出一条路,那走着瞧吧!
——等我们第二张专辑出来,就他妈的彻底把垃圾摇滚全部赶出市场!
这可真是非常厉害的宣言。
但遗憾的是,流行乐的命运发展往往曲折又不尽如人意。
在英伦摇滚叫嚣反攻的这一年……
垃圾摇滚中代表乐队——涅槃乐队的主唱科特科本,也是垃圾摇滚最重要的领军人物在西雅图家中开枪自杀,时年27岁。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是立场问题,其实垃圾摇滚中有很多好听的歌,比如涅槃乐队,他们主唱科特柯本真是小天使的!
第152章 校花校草
科特柯本的自杀,让整个音乐界都陷入到了悲伤之中,没有人想过会出这种事。
哪怕是一心想反攻垃圾摇滚的英伦乐队,也没什么人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因为他们都想赢得光明正大,而不是……这种乘人之危、胜之不武。
涅槃乐队的歌迷们开始自动自发地走上街头,举行了集体的悼念活动。
兰斯看着电视里播放的悼念场景,若有所思地低声念着科特柯本遗书中的那句话:“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詹姆斯从他身后走过,突然把一瓶矿泉水浇在了他脑袋上……
兰斯懵了两秒,转头就破口大骂:“吉米!你他妈发什么疯吗?”
詹姆斯问:“还燃烧吗?”
兰斯快被气死了:“你他妈傻逼吧!我看起来像是会自杀的人吗?”
詹姆斯理直气壮地回答:“不像,但这样我就有借口浇你一脸水了啊!”
所有的感动全都消失,兰斯立刻还以颜色地把桌上的果汁全砸了过去。
当酒店服务员来清洁房间时,看着那满屋的狼藉:……
从这一刻起,他们彻底成了所有酒店都非常讨厌接待的客人。
但忽略这对永远都在吵闹和打架中的小傻瓜们……
同一年,在他们忙忙碌碌地巡演时,流行乐坛的形势瞬息万变。
随着领军人物涅槃乐队主唱科特柯本的死亡,也宣告了垃圾摇滚类型音乐的即将谢幕。
在很长一段时间,垃圾摇滚都没再出现过什么杰出的角色了,而社会大环境中,经济的逐渐好转,也让本就发源于经济萧条和失业危机中的垃圾摇滚渐渐失去了主流市场,这也直接导致了整个音乐市场出现了一种真空。
但所有的音乐产业和传媒业都不希望看到这种影响他们赚钱的真空。
于是,他们迫切地想要寻找一支能代替涅槃乐队,填补这片真空的新乐队。
毫无疑问,正在全国巡演,演出场场爆满,坚持英伦理念,专辑销售量节节攀升,又拥有大量歌迷的行星乐队率先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媒体们不约而同地转向这支乐队,开始频繁报道起他们的各种新闻,音乐杂志也开始重视起英伦摇滚的理念,铺天盖地的宣传,将行星乐队推向了前台。
连BBC的一些官方电台都宣扬起英伦摇滚的理念,并直接用‘本土保卫战’这样的字眼来煽动全国民众,一时间,英伦摇滚渐渐取代垃圾摇滚,成为了新一代的主流音乐。
兰斯以前想过会成功。
但他没想到会获得这么快、这么巨大的成功。
完全是不战而胜。
他们在一片喧嚣中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全英国最好的乐队。
不久前,詹姆斯对着记者说的玩笑话居然成真了!
在一片茫然中,乐队又一次收到了<流行之巅>电视节目的邀请。
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登上<流行之巅>了。
但和前两次不一样的是,曾经因假唱逐渐在业内沦为笑话的<流行之巅>,由于英伦音乐的复兴,为了好好制作一期英伦专题,特意更换了节目制作人。所以,行星乐队终于可以在电视节目中真正的演唱一回了。
在那一天,乐队全部英伦风打扮。
詹姆斯剪短了金发,头戴一顶福尔摩斯同款的猎鹿帽,又穿了一身英伦学生的校服,衬衫马甲加西装外套,领口系着精致的暗红色蝴蝶结,下身穿半短裤、长筒袜和系带鞋;兰斯也穿了同款的校服,只是细节上有些不同,比如,把短裤换成了长裤,蝴蝶结换成了领带,帽子是普通的八角帽。
贝斯手桑德森和鼓手鲍德温的年龄稍大一些,所以都没穿校服,仅仅是一身英伦风的西装。
只不过桑德森由于有着四分之一的黑种人血统,皮肤偏黑,自带天赋技能隐身的缘故,专门在里头穿了红色的格子衬衫,避免在舞台上‘突然失踪’;而鲍德温为了打鼓方便,没有穿拘束的西装外套,还把衬衫袖子卷了起来。
这种焕然一新的装扮,让行星乐队刚刚到达电视台就引起了一阵骚动。
不少人充满了惊讶地望着他们,尤其是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他们这样难得的学院青少年打扮,让所有人第一次意识到,这两个似乎成名多年的摇滚明星,还那么年轻。
早就习惯为人注视的生活,行星乐队四个人从走廊经过的时候,并没有在意四周的目光。
但兰斯迈开两条长腿,自顾自地走在最前方,神色高冷不怎么和人交流;詹姆斯一开始是走在他旁边,可时不时就要转身去和后边的鲍德温和桑德森说话,说完又要跑过去追兰斯,追到了,仰头说没几句话,又转头去找鲍德温和桑德森。
在外人看来,这就好像金发主唱特别活泼地在四个人周围不停地跑来跑去、蹦蹦跳跳,孩子一样总是闲不住的样子。但事实上,詹姆斯只是在努力增加大家的交流,不断地寻找共同话题,想让乐队的气氛变好一点儿。
不得不说,他的努力还是起到了一点儿作用。
在上舞台之前,很久没有交流过的四个成员终于聊起了天。
贝斯手桑德森还提了提以前冒险团乐队上<流行之巅>时的情景,顺便又打听了一下业内早就传遍的那件关于‘行星乐队更换角色假唱,戏耍节目组’的事。
后头这事一提出来,连兰斯都笑了。
他不由得含笑望向当初想出馊主意的自家主唱。
詹姆斯兴致勃勃地还想仔细给桑德森说一遍经过;
但鲍德温比较厚道,看了看周围<流行之巅>节目的工作人员们,咳嗽了一声,急忙走过去转开了话题。
这么互相一交流,到了上舞台的时候,詹姆斯的心情简直好到爆。
他不禁信心满满地想:“看吧,只要我努力,让团队的气氛恢复原样,一定还是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