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是豪迈的,也是狂放的,他的狂是刻入骨子的,当唐玄宗招他为贵妃作诗时,他却要求贵妃研磨、力士脱靴,这两位一个是唐玄宗的爱妃,一个是唐玄宗的近侍,在古代皇帝要你写诗那就是你的荣幸,可你却还有要求,然后皇帝还同意了,由此可见李白有多狂,也可见他对自己才华有多自信,自信自己写出来的诗肯定能让皇帝满意,让贵妃转怒为喜。
他的狂不止在行为上,更在他的诗词里,什么“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一一口气念了好几句特别喜欢的诗句,差点喘不过气了,但是她的眼睛却越发明亮。
“别人有一首代表作就足够青史留名,可李白的《侠客行》《将进酒》《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等却各个都是传世名篇,仿佛随手就来,这样的绝对才华,这样的惊心动魄,让人无法不崇拜。”】
杜甫差点拍案而起,可不就是嘛,天幕倒也算懂太白兄。
【“如果问读者们最喜欢李白哪首诗,那一定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了,因为这太太太难抉择了。”
“《将进酒》最为豪放,才气千古无双,通篇都是名句,我喜欢;
《蜀道难》堪称千古奇文,令古今文人拍案称奇,我喜欢;
《静夜思》堪称神来一笔,妙绝古今,看似简单,却是流传最广,家喻户晓,可以说是凝结一千多年来一代又一代人的审美创造和精神寄托,我喜欢;
《宣州谢脁楼饯别校书叔云》如天马行空,神龙出海,我喜欢;
还有《早发白帝城》被常被誉为唐七绝压卷之作之一,《行路难》激励了古今多少人,《侠客行》更是千古不朽的神作……《梦游天姥吟留别》以气为主,以自然为宗,以俊逸高畅为贵,咏之使人飘飘欲仙,穷极笔力,优入圣域。
而这些我通通都喜欢,谁特么会不喜欢啊???是放谁身上都得纠结个十天半个月然后只能双手一摊表示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都要! ”
李一说到激动处,恨不能拍桌而起,语气十分激昂。
“李白的诗总是有一种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
而什么壮阔豪迈瑰丽神奇,这些形容词我都要说腻了,这时候就很羡慕杜甫,还是他会夸偶像,不像我词语贫瘠,更别说作诗赞美,那真是梦里想想就好。“】
李白被夸的心情愉悦,神清气爽,好话谁都爱听。
杜甫摸摸鼻子,毕竟偶像就在眼前,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
【“说起李白,就不得不说起一样东西,那就是酒。
李白一生和酒结下不解之缘,他嗜酒如命,狂放不羁,他斗酒诗百篇,自己更是写下“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的诗句。
他的《将进酒》更是全篇不离酒,句句都是绝句。
在李白的很多诗里面,你都能发现和酒有关字眼,酒是李白一生必不可少的绝佳辅佐神器,也许没有酒,就没有狂傲不羁的李白,也就少了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名篇佳句。
杜甫作为小迷弟,更是深知偶像对酒的热爱,为他写下“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样的诗。
“我其实很讨厌喝酒的人,可是谁能拒绝得了喝酒的李白呢?”】
第247章
【“作为大唐最顶尖的诗人的李白走到那里都是备受追捧的,按现在的话就是大唐顶流。”
李一捂嘴笑道:“正因为走到哪里都有迷弟们,所以花钱大手大脚的李白能写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诗句。”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李一笑眯眯道:“但是确实有不少人蹭着李白的诗也跟着名留青史,比如李白写的赠汪伦,直接写出千古名篇,现在九年义务教育,谁不会背啊,不说标题的汪伦这个名字,就是学这首诗你就得去了解他的时代背景,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这首诗吧,这一了解,好家伙,汪伦一个普普通通的有钱人就被广大学子知道了。”
“《赠汪伦》同样是李白最有知名度的诗之一,一代代广为流传,汪伦借着这首诗也直接留名后世。”李一感叹道:“别人想要青史留名不知道要做出多少实绩,汪伦轻轻松松的靠着赞助李白一段时间就达成了。”
“所以说,想要青史留名,要么自己厉害,要么你有一个厉害的朋友。”
“和汪伦差不多待遇的还有岑勋和元丹丘等人李白的友人。”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云暮成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一手轻敲着桌子,露出一丝感叹之色,“什么叫做代表作啊?这就是李白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全篇没有一句不让你震撼。”
“这样一首诗出来,谁听了不炸。”
“而这却只是李白和两个朋友去喝酒喝出来的。”李一再一次认识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据说元丹丘是一个隐士,学道谈玄,李白还给他写了“云台阁道连窈冥,中有不死丹丘生。”等十几首诗,都和修仙求道有关,也不知道他求道之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李一露出一个笑容,“将进酒一出,元丹丘就已经实现了另一种意义上的“长生”,千年万载,“丹丘生”被无数人知晓。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至此诗面世后,他们杯中的酒便再没有空过。”】
汪伦:其实他赞助过的文人雅士挺多的,但是带着他一起流芳百世的却只有李太白一人!不愧是诗仙呜呜呜。
汪伦捧着记下来的四句诗,明明是很轻的一张纸,他却仿佛像是捧着一个世界,从今天开始,这就是他汪家的传家宝了!
元丹丘和岑勋都是李白的好朋友,虽然知道自己这位朋友有满腹才华,天下闻名,但是此刻仍然被震惊了。
小伙伴不仅自己牛逼轰轰,成为千古第一的大诗人,还发达不忘提携他们。
这就是苟富贵,不相忘吧。两人表面上一脸镇静,心里却都乐开花了,嘿嘿,被带飞的感觉不要太好,像他们这样的人也就在乎一个身后名了,而这一点现在也完全没烦恼了。
【“谁没有做过被大佬带飞的美梦啊!”李一充满羡慕,她也想要一个李白这样的朋友,算了,这个要求太高了。
换一下 ,让她闺蜜暴富好了(狗头.jpg)】
李白莞尔一笑,兴致起来,倒是真的为天幕写了首诗。
他可惜的想,不能和神女和诗。
李一要是知道了大概得是——
惊恐脸:我和李白和诗???(疯狂摆手.jpg)我是什么废物小点心啊!(我不配——)
笑死,根本不会写诗好吧.jpg
诗仙大大宁对我是有什么误解吗.jpg
这不是为难我胖虎嘛.jpg
【“可惜,诗歌史上最璀璨的明珠之一,我们的诗仙李白大大虽然文采非凡,虽然举世闻名,虽然名垂千古……但是,他一心追求仕途,却始终仕途不畅。”李一怜爱道:“如果绝大多数诗人都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这姑且算一个吧。”】
李一不知道自己成功一次性创死n+诗人,大唐各个大小诗人回想起自己各种出问题的仕途之路,顿时露出牙疼的神色。
诗人们:如果不爱,也请别伤害.jpg
第248章
【“在这里就不对李白大大那惨不忍睹的仕途之路多做赘述了。”李一一脸惨不忍睹,“在这里只想对李白大大说一句话。”
李一清了清嗓子,才义正严词道:“只要不抱期待,就没有伤害。”】
李白心口一梗,饶是他经历世事,也不代表就能对这么直白的戳他伤口的话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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