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这话说得很有自信。
像他们这样的底层,只知道“超凡者很厉害”,但并不知道超凡者能厉害到哪里去。
约翰曾经也是不知道的,但他在专卖店工作的这段时间,见识也在不断地增长。
《魔法少年——》作为他的赚钱工具,约翰是热爱且认真对待着它的。
但现实条件就这样,他每天除了刷日常就是刷日常,舍不得花钱去抽卡,手里所有的资源都是每天日常任务给出的奖励。
如果他每天完成了日常任务后又很肝地去对战,他的等级也会升得很快。
但他没有,包括他的那群小伙伴们也没有。
虽然刷了很多材料,但他们每天从日常任务那里获得的经验值并不多。
做日常任务时的刷怪虽然也能增加经验值,但太少啦!
因此在氪佬们的等级普遍上了lv.20后,他们的等级还在lv.7-9徘徊。
所有的抽卡就会都是靠做任务得来的机会,2-4天才能有一次品质最低的一次十连抽。
契约兽数量少,技能更少!
但饶是如此,契约兽释放技能的特效画面还是让他们赞叹震惊不已。
可拿才哪到哪呢!
专卖店里那些有钱的少爷小姐贵族老爷们追求的都是ssr的技能和契约兽,一个比一个威力大炫酷。
更有艾雅和西里尔lv.50+的战斗技能,虽然都知道那是幻象,但所有人见过的人都会为止震撼!
艾雅大人曾经说过,专卖店的防护力道比她所有的契约兽加起来更强。
艾雅大人的宝石龙已经强大到超出约翰的想象了,真的会有比她的宝石龙更强大的存在吗?!约翰想象不出来。
所以——只要去了店里,一定会很安全的!
约翰对此坚信不已!
他们虽然听不懂约翰说的都是些什么,但是听到约翰这样强调,心里总算是放松了不少。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快走吧。”
贝西在酒馆干过活,对那些混混有一定的了解,那些混混是无可救药的人渣!他们手里攒不下钱,只要抢到了钱,就会去很快地挥霍掉。
昨天晚上抢劫得到的钱应该不是一笔小数目,他们绝对会去酒馆喝酒的!
喝到钱全部花光才会醉醺醺地被酒馆丢出来。
但贝西也不敢保证。
人渣之所以是人渣,就是因为他们会突然出现将一切都破坏掉。
“小孩走中间,女人第二圈,男人走在最外面。”
杰瑞作为最“强壮”的男人,很自然地就拿到了在指挥权。
贫民窟的道路并不宽阔,也不平坦,甚至不是一路畅通的直线,但是不要紧。
每个人都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生活到现在的。
他们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
“这群白痴!”约翰的动静闹这么大,没被“邀请”的人家不屑地撇撇嘴,对他们这一个送死的行为十分鄙夷,发出了一阵轻蔑的嘲笑后,他们又将嘴巴闭上,安静得像石头缩在地下等待着漫长的兽潮过去。
一群人紧紧地将嘴巴闭上,安静又肃穆地向着希望和安全的地方前进,眼里闪烁着忐忑和希望的光芒。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走得很顺利,走了一半的路程,也只遇到了三波人,看到他们一百多号人的规模,只有几个混混的小团体眼中的光芒闪烁了一下,然后就远远躲开了。
就算是混混,也不是永远的胜利者,混混和混混之间也是有争斗杀戮的。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猎物和猎人的身份随时可以互换。
眼看着一波又一波的混混惧怕地躲开,所有人不仅松了一口气,而且还有些开心。
担惊受怕恐惧不安的这种情绪,似乎一直是他们的,时间一长,差点就误以为这种体验是他们独有的情绪了。
罕见地在别人身上看见这种惧怕,甚至是因为他们而产生的惧怕——这让他们诡异地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情绪。
高兴?用高兴形容似乎不太准确,比那种更加复杂。
因为从未有过这样的情绪,所以他们只觉得陌生。
但这种陌生的情绪没能持续多长时间,一大群混混出现了。
所有人放松的表情变得僵硬,接着很快就从僵硬转变成了一种更为窒息的恐惧。
为首的男人扛着重剑笑嘻嘻地开口:“约翰,约翰在吗小约翰?”
是昨天那群人。
约翰一听,就认出了对方的声音。
是那群抢走了他32枚铜币、52颗糖果、让他的家变成废墟的混蛋!
约翰的眼睛立刻就红了,如果他现在是个超凡者的话,一定会抽出重剑或者匕首冲上去和他拼命,但他不是。
他只能垂下眼帘,藏住眼里的愤怒,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临时的领头羊杰瑞开口了:“贝斯大人,请问您你找约翰有什么事情吗?”他显然是认识贝斯的。
贝斯是东区的混混小头目,是个lv.8,平时很是嚣张残忍。
lv.8听着等级不高,但是在人均lv.0的贫民窟已经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他的手下大部分都是lv.1-6、15-23岁的年轻人,这个年龄段的人恢复力和力气最大,23岁过后,底层平民就会因为过度工作一身病。
底层是很少能见到老人的,因为一般都活不到那个时候。
等级高的超凡者除外,但等级高的超凡者早就能脱离底层去更广阔的的世界了。
“贝斯老大,我这里有一些钱,大早上的您拿去买点酒喝吧。”
杰瑞对他的态度很是恭敬,不仅是因为他的等级,更因为他带来的混混群。
二十几个小混混,每个等级都不高,但都是有等级的人。杰瑞还看到了几个眼熟的混混,是一开始遇到的那些。带着浑身的酒气,一看就是被吓走后不甘心去找更多的兄弟来明抢了。
“别套近乎!你配吗?!”贝斯对杰瑞的讨好和谄媚不屑一顾,命令道,“把约翰交出来!”
杰瑞是不可能交出约翰的,他们家三个孩子都在约翰手下干活,如果没有约翰,那么他们家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也没有了!
而且已经走到了这里,没有约翰的钥匙,他们根本无法进入店铺。
那么他们之前的一切都白费了!回去也没用,那些藏身之所已经废了,这群混混一定会将他们全部杀死,回家都等于自杀。
所以——
杰瑞一边点头哈腰地说着好话朝着贝斯靠近,一边将藏着的矿石尖头对准了贝斯。
“贝斯大人,请您行行好,约翰他还只是个孩子,他什么都不懂,如果他惹怒了您,那就让他好好给您备上礼物磕头道歉,您看可以吗?”
混混们大笑:“你这么为他说话,你该不是有搞寡妇的xp吧哈哈哈——”
杰瑞像是一个被污蔑的老实人,红着脸焦急地想要辩解,但又嘴笨地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撕拉——”
做成伸缩的武器很轻松地就从他的衣服里弹射出去,然后扎进了贝斯的身体里。
“跑!快点!”
杰瑞大喊着,干了一辈子矿工的手臂看着只有骨头和一层皮,但实际上非常有力量,双手用力地将贝斯捅了对穿,鲜血“噗嗤”一声喷涌了出来,鲜红的、腥臭的血溅到了杰瑞的身上,将他眼中的疯狂染得更红。
“嗤————”杰瑞抽出自制的武器后,又胆大包天地将贝斯扛着的重剑抢了过来。
“波比,拿着!”杰瑞将自己的武器丢给了也是干了一辈子矿工的老朋友老邻居,抡着重剑就朝混混们横扫过去。
混混们似乎是“顺风顺水”惯了,以往遇到的平民软弱又顺从,只会哭和哀求,像杰瑞这样上一秒还在谄媚讨好下一秒就痛下杀手的,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一下子没能反应过来,呆愣在了原地。
“给我杀!杀光他们!为死去的詹姆一家报仇啊啊啊啊——”
鲜血激发了杰瑞的凶性。
他一直是老实的,软弱的,逆来顺受的,但他有了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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