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族混血,打钱(31)
这样的动作,自然有大片的肢体接触,密密实实地贴在一起,庄旭被他那欠扁的小样气到,但比起怒火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微妙感觉,心跳加速。
庄旭喉头微滚,“你以为我这就拿你没办法了吗?”
陶子安不信邪,结果下一秒,毫无防备地尾巴突然被狠狠一抓,脊椎一阵酥麻,电流窜过似的,身体软了一半。这时,庄旭趁机两手掐住他的腰,把人轻轻松松抱起来,再扔到沙发上。
庄旭单手撑着沙发靠背,居高临下地俯视他,眯着眼说:“这不就下来了吗?”
陶子安突然被扔到沙发上,脑子有点晕,一时被困在沙发和庄旭的胸膛之间,都没能反应过来,只能下意识蜷缩起身体,双眼湿润,氤氲着雾气,微张着嘴呼吸。
庄旭察觉到不对,“你……”
才刚发出一个音,陶子安就突然从沙发上炸起来,一头撞上他的额头,砰的一声,痛得庄旭忍不住嗷了一声,简直怀疑陶子安的头是铁做的。
两个人滚到了沙发底下,打了一架,手挠夹腿,互不相让,和以前很多次的干架一样,打到最后,身上都是汗,头发凌乱,衣服皱巴巴,两人都只能躺在地上喘气,但也十分的酣畅淋漓,对视的时候,忍不住笑。
陶子安躺成了一个大字型,手手脚脚胡乱地在地上滑动,像雨刮器似的,如果是在雪地上,他肯定已经画出了一个圆。
庄旭偏头,看到他有点孩子气的幼稚动作,笑了一下,问:“打游戏吗?”
“好啊!”
陶子安毫不犹豫答应,声音清脆,耳朵尖尖都竖了起来,显然很兴奋。
两人就一起进了庄旭的房间,熟练地盘腿坐下,手里握着游戏手柄。
一玩起来,陶子安很快就入迷,手脚还很活泼不安分,又是蹬腿又是挥胳膊,恨不得真人上阵,把敌人杀杀杀。
对比陶子安,庄旭就不怎么专心了。陶子安因为跟庄旭说话,不自觉越靠越近,激动得尾巴乱晃,好几次从庄旭腿边扫过,撩得人心尖发痒却毫不自知。
庄旭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忍不住就想到把人搂进怀里,随心所欲rua的画面。
庄旭忽然脸色一变,伸手扯过一个抱枕放在自己的腿上,似乎还有些心虚。
打了好一会,陶子安注意到,纳闷说:“你干嘛抱着枕头,不热吗?”
庄旭咳了一下,一本正经说:“拿来垫手,你也知道,我头疼手疼眼睛疼什么的,我妈全都说打游戏打的。”
陶子安立刻就想到阿姨训他的画面,忍俊不禁,但后来一想,还是不太对啊,庄旭是那么听话的人?
玩了两个小时,陶子安好动,觉醒兽人血脉更是,扔下手柄就爬上窗户,说:“不行,我要出去找点事情做。”
庄旭想都不想,“我也去。”
为了遮挡耳朵尾巴,陶子安再次被扣上棒球帽,穿上宽松的薄外套。
反正也闲着,陶子安又觉得自己既然穿越到这个世界,帮些忙也应该,就用不完全觉醒的力量在附近做个邻家英雄。
小区治安不错,一般没什么事,胡乱逛效率太低,陶子安带着庄旭跳到楼下,走到树下,伸出掌心,没一会,一只雪白的肥啾就乖巧地落下,啾啾两声。
所有的鸟雀都是他的耳目,为他传递信息。
从最近的开始。
陶子安先帮一个小孩找回走丢的狗,扶个老人过马路,再抓住了一个抢劫犯。
每件事情都太简单,就很没意思。
陶子安噘着嘴,不高兴地踢着石头,“哼,无聊。”
庄旭却说:“抓抢劫犯不有意思吗?”
刚才追那抢劫犯的时候,对方钻进小巷子,七拐八扭,像进自己家后院那么熟悉,发现身后跟着的是一个瘦弱少年,还不屑地嘲笑,很拽地说:“小屁孩充什么英雄,老子偷东西的时候,你还在喝奶呢!有种来抓我啊,抓得到我就跟你姓!”
陶子安听了,头顶耳朵一晃,直接一脚踩上墙面,借力一跃就向前了二十米,瞬间缩短距离,鬼魅似的到了抢劫犯身后,然后抬脚踹在了他背上,直接将人踢飞出去,狠狠地撞在墙上。
一个看起来就没经过锻炼,身上没肌肉的少年,却能一脚把人踹飞十米远,痛得面色惨白,倒在地上动不了。这完全不符合人类常理的事,在陶子安挥手炸掉一栋大楼的对比下,也算不上什么了。
庄旭走过去,帮忙把人提起来,还饶有兴致地问:“被喝奶的小孩揍扁是什么感觉?要发表一下感言吗?”
钱包还给了失主,抢劫犯则被他们扭送到了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问到名字,陶子安还指着抢劫犯说:“他姓陶。”
警察疑惑:“你认识他?”
陶子安摇头,“他刚才说如果我抓得到他,他就跟我姓,我姓陶。”
警察愣了一下,努力忍笑。
抢劫犯本来就痛得半死,听到这话,更是想吐血。他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会撞上这样的奇葩!
警察让陶子安和庄旭留下学校名字,说到时候要去学校表扬他们的勇敢热心。
庄旭说自己没做什么,陶子安却说:“你这是在羞辱我。”
警察:“……?”
庄旭噎了一下,帮他解释:“他的意思是乐于助人是优秀传统美德,是我们该做的,不需要表扬。”
陶子安不赞同,张嘴想说自己要做的是保护世界的大事,但还没说出一个字,就被庄旭捂住嘴,拖着带走了。
从派出所出来,陶子安显然有些不满。庄旭大概也能猜出他的心思,有很强的力量,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挥空间,太浪费了。这时候虽说可以撒鸡汤说善事不分大小,但这个年纪的少年正是热血冲动的时候,庄旭当然也会想做些实现自我价值的事。
热烈,滚烫,明亮,像是一束光,由自己点亮,成为引人注目的发光体。
所向披靡,一往无前。
如果是一般的高中生,抓到抢劫犯确实已经很厉害,但庄旭见识过陶子安的力量,也忍不住觉得应该做一些更大的事情。
于是,庄旭没有反驳。
这个时间点,肚子也饿了,他们再做了两件事后,就找了家餐馆,进去坐下吃饭。
因为是多年的竹马,太过了解对方,都不用商量,一下就点出了两人都爱吃的菜,在等菜上来的时间,陶子安和庄旭烫着碗筷。
这家餐馆不大,但客人不少,几乎坐满了,空气里飘着诱人的香味。
一个小孩进了餐馆,很兴奋,跑得急,脚滑直直地往前摔,陶子安注意到顺手扯了一下他的胳膊,把他及时扶稳了。小孩的妈妈急忙跑过来,“都说了让你别跑,快谢谢哥哥,不然你肯定摔得很疼了。”
小孩有些后怕,不敢跑了,乖乖地说:“谢谢哥哥。”
陶子安:“不客气。”
这时,小孩妈妈才注意到,这桌的两个少年颜值都很高,看样子就是好学生,忍不住想,要是她的孩子以后也是这样就好了。
母子二人走开找座位,服务员也正好过来,端上了第一个菜,铁板牛肉,陶子安夹了一块浸了浓郁肉汁的洋葱,塞进嘴里,甜甜的。
“啾,啾啾!”
餐馆外突然传来两声鸟叫,还很耳熟。
是肥啾的叫声。
只有陶子安能听懂,在吵杂的环境里也听得很清楚,明白了它传达的信息。
帮派火拼,还是突然冲过来的,其中一个帮派的人就在这个餐馆里,无辜的民众想躲都来不及了。
一群健壮结实的年轻男人冲了进来,光着膀子,露出纹身,手上还拿着西瓜刀,凶神恶煞,戾气满满。
店里的客人顿时被吓坏了,惊声尖叫,四处逃窜。刚才的妈妈也抱紧了自己的孩子,脸色煞白。
相比别人的慌乱,陶子安则淡定许多,坐在位置上,很有大佬风范地——吸了一大口奶茶,鼓着腮帮子嚼珍珠,手里拿着筷子,随手一扔,就在桌面上戳出一个深坑,可见力气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