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在刚才,沈璁转身关门的时候,两人的目光有一瞬相接,裴筱可以确定,沈璁一定是看见了他的,不可能存在什么误会。
但沈璁很快避开了他的眼神,迅速关门上锁。
*
书房内,那个一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站在角落的阴影里,还是低着头,神神秘秘的。
而宽大的红木书桌前,沈璁一手拿烟,一手不停摆弄着打火机的金属外壳。
虽然他的表情很淡定,但这个动作还是出卖了他心里的焦躁不安。
“消息,可以确定吗?”他低声问道。
“可以确定。”黑衣男人开口,明显不是上海本地口音,他的声音很年轻,但却透露出一股与年纪极为不符的沉重感,“今天,尸体已经找到了。”
就是因为今天找到了尸体,他才会匆忙赶到公司去,却没能找到沈璁人,这才破例找到了家里。
而他口中所说的尸体,算来也是沈璁的手下,之前负责秘密运送一批药物离开淞沪地区,那批药物,就是出自孔立文拿地建起的那片工厂。
药物运送途中,还没有走出上海的地界,负责运送的人员中就有一人无故失踪,找了足有两天,才在上海与苏州交界的铁路边,找到了失踪那人的尸体。
“沈先生,我们是暴露了吗?”黑衣男人担忧地问道。
沈璁眸中神色一凛,低头看着手边的打火机。
“咔嗒——咔嗒——”
他不断地点燃火机,又盯着火苗逐渐熄灭,良久后,凝重地摇了摇头。
“不可能。”
药品的生产和交易,需要严格的把控和手续,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可以对着孔立文狮子大开口,因为除了求他,孔立文别无他法。
现在他秘密运送药物出沪,若是真的让政府或是洋人发现了端倪,绝不可能只是不动声色地杀了他一个无关痛痒的手下,而完全没有任何其他动作。
他不止本人安然无恙,甚至可以确定,就在昨天,货物已经出了上海,在他精密的计算和巧妙的伪装之下,一路畅行无阻。
无论怎么看来,这整件事,都更像是有人用他手下的一条性命,给他提了个醒,警告他,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可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究竟是谁,如此手眼通天,还如此心狠手辣,可以视人命如草芥,靠着弄死一个人来传递消息。
“难道是孔家人做的?”黑衣男子猜测道:“毕竟之前……”
毕竟之前,是沈璁拿走了厂子里大半的利润,只剩下个总经理的虚名,和一点汤汤水水给孔立文和那一群跟班分。
但黑衣男人好像多少还是摄于沈璁的威势,并没有敢大大方方地说出这后半句。
“也不可能。”
这次沈璁很快否定道。
他是毫不客气地压榨了孔立文,但在做决定之前,一切就都在他的算计之内。
且不说孔家现在没了主心骨,各房人都在忙着夺产分家,闹得不可开交,孔立文都几个月没有过问过厂子里的事情了;就算他真的能抽出时间来管,只怕也是有心无力。
沈璁知道,孔立文未必就蠢到完全看不出自己吃了闷亏,但他既无能力,也无胆识,这个哑巴亏,他只能硬吃下来。
就算他心里再怎么不服气,最多也只敢到公司旁敲侧击地跟沈璁讨价还价两句;赚钱的胆子和心思,他或许多少还有点,但再借他两百个胆,也不敢杀人,还能做得这么“漂亮”,神不知鬼不觉就做掉沈璁精心伪装的手下。
沈璁一把将打火机拍在桌子上,站起身来,笃定地摇了摇头。
“孔立文,没有这个本事。”
“那……”
黑衣男子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房门却意外地被人敲响了。
沈璁的第一反应是裴筱,毕竟刚才关门时,他看到了对方震惊且失望的眼神。
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劲。
裴筱不认识刚来的黑衣人,但喜伯一定是认出来了的,不然也不会只看了一眼猫眼就忙不迭地开门。
既是认出来了,喜伯就应该知道房间里谈论的事情有多重要,而且很清楚,沈璁一直不希望将裴筱牵扯进这个旋涡,就算裴筱真的追了上来,喜伯也一定会想办法拦住。
思及此处,沈璁愈发觉得心里更不踏实了,两步上前,赶在黑衣人前面,伸手拉开了房门。
“少爷。”门外喜伯看似恭敬地垂着首,眼神却不断暗示着大门的方向,“老爷那边派人来传话,要你抽空回去一趟。”
沈璁见状抬头,果然看见一楼客厅的大门边,站着沈公馆的佣人。
他突然觉得一切都变得豁然开朗了起来。
若论手眼通天,心狠手辣,甚至草菅人命,放眼整个上海滩,又有谁能出沈克山的左右。
放沈璁手下的那批货物顺利离开上海,是因为他的确只剩下这么一个儿子了,不可能真看沈璁出什么事情;但在此之前,他还是留下一条人命作为提醒,告诉沈璁,没人可以完全把老头子蒙在鼓里——
他什么都知道。
沈璁不得不承认,如此“小惩大诫”的手段,完全就是他印象中那个亲爹的手笔。
第41章 虎离山
沈家大宅的门外, 沈璁笔挺地站定。
他伸手理了理之前在车上被自己随手拽松的领带,又清了清嗓,换上了一副体面的亲和表情, 盯着大门的眼神却仿佛是要奔赴战场。
“……少爷?”
他刚抬手准备敲门,沈宅厚重的木门便已经被里面的佣人拉开了。
“少爷回来了!老爷——”佣人惊喜地唤道:“少爷真的回来了!”
他一边宣布着“喜讯”, 一边低头在门边摆好拖鞋,起身准备接过沈璁脱下的外套时,还不忘寒暄道:“少爷好些日子没有回家看看了,老爷最近可是天天念叨着您呢!”
自从上次父子俩闹僵,沈璁的确是很久没有回过沈公馆了,佣人说得没错, 但又不全对——
因为这里, 从来都不是他的“家”。
但他还是礼貌地微笑着, 点点头算是回应,抬手示意佣人自己不打算换衣服,然后抬脚直接迈过了对方准备好的拖鞋, 走进了屋子。
从小窦凤娘就教他,“回家”必须在进门前脱衣服换鞋, 但在沈公馆, 在这样的情况下, 他觉得再装下去未免略显多余——
这里根本不是他的“家”。
他懒得再做那些无用功, 径直走进客厅, 一抬眼便瞧见沈克山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轮椅上等着他了。
“父亲知道儿子要回来?”他脸上还是挂着标准的笑容,眼神却颇为值得玩味, “那还真是难得的父子连心。”
跟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那栋小洋楼不一样, 沈公馆光门前的草坪就有好几百个平房, 加上花园, 假山,和喷泉,走进来都要好一阵,就算是千里耳大概也很难在屋里就听到有车子开进院门的声音,自然也不可能提前准备什么。
但刚才沈璁还没敲门,家里的佣人就抢在前面开了门,明显是得了沈克山的吩咐,正等着他呢。
沈克山也不是做事不谨慎的人,能让下人露出这样粗糙的马脚,明显就是也不打算藏着掖着了,只是面上多少还要顾及些颜面。
“我派人到公司去,没有找到人,想着你大概是没什么事,所以才回家了。”他表情很松弛,一副闲话家常的模样,道:“既然是闲来无事,这里离马斯南路也不愿,想来回家一趟应该也是很快的。”
自己前脚找到失踪多日的手下的尸体,沈克山后脚就赶着派人上门,还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沈璁瞬间就明白了,沈克山大概也和自己一样,不打算装下去了。
“父亲要见儿子,随时派人通知一声便是。”他收起之前虚伪的笑容,面无表情,想到那条枉死的人命,嘴角肌肉冷冷地抽动了一下,讽刺道:“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