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黎彬:“???!!!”
沈黎彬默默夹了块炒鸡蛋黄。
因为沈思勤忘记蒸米饭了,他们中午吃的还是隔壁街买的素面,早晨做双皮奶留下来的鸡蛋黄,自然没能跟它的绝佳搭配之一米饭结合,只能被沈思勤顺手做成了炒鸡蛋。
沈思勤侧头去看小侄子。
沈黎彬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小叔,你真要我说啊?”
沈思勤点点头:“嗯,是啊。”
沈黎彬放下筷子,对着自家小叔郑重地说:“我觉得,小叔你会被人套麻袋的。”
避开手的那种!!!
第29章
N市城郊。
柴建诚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叮叮当当地赶了回家。
这辆柴建诚自个捡垃圾买废品,拼拼凑凑做出的自行车好像下一秒就会解体。
穿过农田,到达村里,他抬着头穿过土路。
面对吃过午饭出来晒太阳的村民还能点头微笑,一些原本还在指指点点的老人见他这样,聊得更热火朝天了。
他已经不怕遇到熟人了。
回到家他先跑进屋里。
打开房间的门。
就见自家儿子正乖巧地写作业。
他悄悄松了口气。
“儿子,今个我买了肉包子。”他扯出一个笑容,装作满是喜悦地说。
虽然他已经想开了,可对儿子他还是小心翼翼。
柴华华抬起头甜甜对着爸爸笑。
“爸,我煮了粥。”柴华华语气小心却又忍不住献宝似的说。
“我不是说了,不让你烧火吗?”柴建诚说完才觉得自己语气不太好,只能连忙找补,“爸害怕你烧到自己。”
“嗯,我知道,我很小心。”柴华华声音很小,但很坚定。
柴建诚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没怎么跟儿子相处过,以前他都不知道儿子是这么倔强的性子。
他只能克制地揉了揉儿子的脑袋,然后将包子放在桌上,他自己则是去端米粥。
“爸,其实韭菜鸡蛋馅的包子也很好吃。我们现在要攒钱修房子。”柴华华看着桌上的肉包咽了咽口水。
“没事,爸中午又挣了四块钱,等我身体好点了,就去找个正式工作,实在找不到还能去工地干活,冬天之前咱们房子肯定能修好!”
柴建诚一边忙活,一边急切地保证道。
他很愧疚。
前些年,自己从机械厂主动辞职后,就离开了N市去外头做生意,一开始挣了点钱,因为太容易成功,他没了平时的谨慎,一不小心被‘朋友’坑光了钱和货,将攒下的所有的钱和东西都卖了,才勉强补上窟窿。
到了最后,就剩下家里的老房子了。
这样也就算了,村里的议论他更受不了,他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还上了中专成了万元户,他一时没想通,自个气出了病,养了一年,孩子他妈实在过不下去,等他好了跟他离了婚。
本来孩子他妈是要把华华带走的。
还是他终于想通了,不能这么过下去,孩子他妈带个孩子想要再结婚也难,尤其是男孩。
他们商量好了,他带着孩子,孩子他妈想来看就能来看。
这段时间他因为身体比较弱,只能零零碎碎地干着杂活。
大概两星期前,他注意到了工地上来了个小吃摊子,他没舍得买,但听工友说,这菜跟北至大学卖的挺像,早知道他们也去偷学了。
他感觉到了商机,就去看了,确实有很多人排队买饭菜,他试着买了两份再倒卖出去,比较轻松地挣了四块钱。
他一连去了几天,像是他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北至大学周围还是有很多比较宽裕的人,他们不乐意排那么久的队,还有可能买不上,很乐意多花一点钱。
虽然有时候他也会排不上队,可一切平安。
不知道这小沈老板是不是有什么关系,竟然没什么小流氓闹腾,唯一一次有个小流氓带了几个小弟过来,想要逼别人给他排队,他好多挣钱,还被周围几个店铺的店主叫人来赶跑了。
周围的店主竟然都挺维护这个小沈老板的。
他这才放心了。
柴建诚自己都没想过,竟然真能顺顺当当挣到这份钱。
他有点不好意思的同时,悄悄松了口气,他知道这份钱不长久,所以零零碎碎的杂活还是干着,就想着能干一天是一天,多攒点钱。
这个冬天过去,他身体也能好很多,到时候就可以重新找个长期的工作,好好养大儿子。
“我知道,爸爸你今天运气真好,又排上队了。”柴华华说起高兴的事。
他不想看到爸爸难过。
“对,你爸我今天运气特别好,等到咱们攒够了钱,我给你买小沈老板做的饭吃,他做的菜光闻着就可香了!”
“嗯!”
*******
“小叔,你不会不知道,现在多少人偷偷倒卖你做的饭吧?”
沈黎彬觉得很有必要好好跟小叔说说这件事。
他可不想看到英俊的小叔被套麻袋。
“放心,不是立马变成限量一份,等开学再说。哎,那么多的新学生,客流量肯定会增加,要是还每人都买两份,岂不是很多人都买不到,你觉得这个理由怎么样?”沈思勤摊了摊手。
这件事他也仔细想过。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沈思勤也没准备立刻施行。
今天见到蔺圣锦,他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希望的。
应该乘胜追击。
沈黎彬默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怎么样,我觉得更多人会想,小叔你太懒了,收钱那么贵竟然不愿意多做一点,你要是愿意多做,想吃的人能吃到,想做买卖的人还能多挣点钱。”“小叔,我可提醒你,你这脸是挺好看的,可经不住哐哐两拳。”
他还是坚持小叔会被套麻袋。
沈思勤:“……”
虽然他不想承认,但三林说得确实有道理。
“唉,计划赶不上变化,还是我做饭太好吃了。”沈思勤深深叹了口气,为自己的才华而感慨。
沈黎彬见小叔打消了主意,松了口气继续吃饭。
今天的锅包肉好好吃啊。
酸酸甜甜,特别符合他的胃口。
要不是为了小叔,他才不想要停下来呢!
沈思勤慢悠悠地说道:“那我只能摇人了。”
“摇人?什么意思?”沈黎彬没听明白。
“跟你爸谈一笔生意,让他在附近买或者租个铺子,开一个快餐店,就卖比较受欢迎的几个菜,做午饭和晚饭,请人来做菜走平价路线,我可以帮忙调整一下菜谱,顺便做培训和宣传。”
“他出本金,我出技术和名气,嗯,我已经还清了冰柜和烤箱钱,还攒了点,我也可以出一份本金,哦,对了还得请人管理,至于收入我和你爸两个分成。”
沈思勤摸了摸自己英俊的脸。
只能将这个退而求其次的方法说了出来。
这样搞的话应该能挣钱,顺便还能帮他分担压力,自己能以要工作忙为借口,看情况顺势变为限购一份,减少炒菜的量。
真正开始走精品的路线。
毕竟真特别讲究口味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他是挺大方,不在意有人倒卖他的东西,反正只有两份,只要没带一堆人来排队搞垄断,都是正常情况。
但他同样不是冤大头,沈思勤心想,弄起一家快餐店怎么也得一两个月的时间,这都占便宜没够,真要是这样还有人想要套他麻袋,那不好意思,他又不是不会反击!
沈黎彬眼睛一亮:“咱们家要开饭店了!”
“感情你就听见了这个?”沈思勤表情复杂,深刻怀疑自己的话小侄子是一只耳朵听,一只耳朵冒。
“这是我的胜利!我一开始就说我们要开饭店。”沈黎彬笑得像是一只摘到果子的小猴子。
丑丑的,很可爱。
“等晚上我爸来接我,你正好跟他说说,他一定同意。”
沈思勤本来就是这么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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