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柚还是紧张,咽了口唾沫,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合适,索性面无表情地坐到江鹤川对面的位置。
江鹤川把做好的早餐推过去,然后解释冰箱里东西比较少,所以就简单做了一点,又问陆柚是不是还不舒服,看起来有点憔悴。
体贴温柔,十佳男友的模样。
“没有不舒服。”陆柚垂着眼,牵动了两下嘴角,用筷子拨弄了两下盘子里的鸡蛋,琢磨着这里面会不会有虫子。
蛊虫这种玩意儿太神秘,好像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中招。
虽然知道现在的江鹤川还没有理由对他下蛊,可陆柚还是差点鸡皮疙瘩掉一地,他起身,将面前的盘子与江鹤川的做更换,“我和你换着吃。”都换完了,才记得补充一句询问,“可以吗?”
江鹤川还能说什么,只能回:“可以。”
胃是情绪器官,陆柚满脑子的杂乱线头,没什么胃口,悄咪咪抬眼,看了一下男朋友的脸色,“昨天我不该带你去见那些人的。”
“那些人其实我也没多熟悉,只有两三个能说是朋友,其他的只是正好凑一起玩。”陆柚正在努力划清界限,说的也是事实,他玩得好的也就是那两个发小,还都因为有事没到场,“他们惹你不高兴了,你直接甩脸子走就好了,他们不敢说什么的。”
对面的人垂着眼,又浓又密的眼睫遮掩着眸色,“你说让我好好表现,不要让你丢脸。”
陆柚呆滞两秒,嗯?他说过吗?好吧,他应该说过的,“他们先对你不客气的,那你也没必要忍气吞声。”
江鹤川不喜欢那些人,倒不是因为那些人对他的敌意,而是因为隐藏在这份敌意下,对于陆柚的觊觎。话说出口,陆柚大概会生气,但他还是说了,“别和他们走太近。”
“哦,知道了。”陆柚干脆应下,连句为什么都没问。
江鹤川怔愣一瞬。
陆柚注意到了,小声嘀咕:“是我本来就不想继续跟他们玩了,不是听你的命令。”
如果陆柚不知道自己是个炮灰角色,那他肯定不能答应别人指手画脚。
事实上,他在小说剧情中也确实是没答应,还凶巴巴地让江鹤川摆清楚自己的位置,说了一些难听的话,继续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
江鹤川也没继续劝,只是明明很讨厌,却每次都要跟着陆柚一起,有时是那些人怀有恶意的邀请,有时是江鹤川主动提出,明明融不进去那环境,每次过去都要被奚落却还是坚持去。
后来陆柚问原因,江鹤川说是不放心。
陆柚直到现在都难以理解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他是谁啊,陆家独子,给那些人十个胆子也不敢对他露出獠牙。
陆柚吃着煎蛋,抬眼偷偷瞄了江鹤川一眼。
有一个事实他可以承认,那就是他作为男朋友确实差劲,对江鹤川算不上好。
可也绝对没到需要拿命补偿的地步!
就算一定要他拿命去弥补,也别用蛊虫好吗?干脆利落一点!
陆柚感觉自己对“生不如死”这个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
话说回来,问题还是出在那些没脑子的人身上,莫名其妙看江鹤川不顺眼,不给人下绊子浑身难受,那些事全被记在了他还有陆家的头上。
江鹤川吃完了自己的那份早餐,看陆柚正在对盘子里的鸡蛋分尸,自家小男朋友好像又莫名其妙生气了,气鼓鼓的,艳丽鲜活,最绚丽的蝴蝶翅翼也不及的色彩。
“陆柚,我去上课了。”
“哦。”陆柚敷衍。
江鹤川刚满十八周岁没多长时间,现在大一,正是事情多的时候,不像陆柚比他大一岁,因为上学早,现在都已经到实习期了。
他用不着实习,所以没什么事情可干……当然,就是大一时,陆柚也不乐意去上课,人和人还是很不一样的。
江鹤川离开,陆柚往嘴巴里塞了两口鸡蛋就躺到沙发上,他没想好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只是一闭上眼睛就想到被虫子撕咬的疼,有点、不,非常后悔主动招惹上江鹤川。
倒霉。
“啦啦啦~”
电话铃声响了,陆柚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黄杰,接通,他语气恹恹,“什么事?”
“陆少有空出来玩吗?”对面明显又是攒局玩起来了,通话的背景音乱糟糟的。
第3章 印证现实
“不去。”说完陆柚就打算挂电话。
“陆少,别呀别挂。陆少不来我们玩都觉得没什么意思,昨天是我们不对,不该劝酒的……”
陆柚想起什么,眯了眯眼,喊出对方的名字,“黄杰。”
对面明显愣了一下,“对,是我,陆少怎么了?”
“是在ASTA老位置?”
“对对。”黄杰语气显出几分激动,“陆少要过来?”
“嗯。”
陆柚挂断了电话。
……
黄杰听着对面的忙音,手机黑屏,“陆少说他马上过来。”
“知道了。”
说实话,他们是有些看不上黄杰的。
毕竟这个人长得一般,又被酒色掏空了身体,透出虚态和猥琐,就连家庭背景也不是他们这堆人里数一数二的,只是强在有一张巧嘴,处事圆滑,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最合适,平日里总是跟在程少身边做事,是条明白什么时候能仗势欺人的哈巴狗。
“程少说什么时候回来了吗?”
黄杰搂着旁边的女伴,女伴白着脸依偎在他怀里,“快了,也就明天后天的事。”
“我还以为程少会在知道陆少有男朋友的当天赶回来,看来确实是忙。”
黄杰没继续回话,他其实不想让程少赶回来。
有句老话叫做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程少不在这儿,他就是最厉害的,其他人都得看在程少面子上看他眼色,他想和陆柚说什么,也不用像之前那样瞻前顾后。
就是可惜了,昨晚下药出丑的计策没成功,不然能跟程少邀功,讨点好处的。
程少把人当眼珠子护着,谁也没想到从没谈过恋爱的陆少会突然有个男朋友。
早知道、早知道就算程少盯着,他也该找个时机下手。
陆柚若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估计刚吃的鸡蛋都得吐出来,怪恶心人的。
黄杰家里没权没势,是凑在程知意身边最不起眼的哈巴狗之一,陆柚一直不怎么关心,刚才喊出名字的原因很简单——
黄杰,第一个死于江鹤川蛊虫的人。
昨晚陆柚才刚意识到自己是小说里的炮灰角色,没来得及想周围的人,刚才通电话时才把人给对上号。
黄杰平日里在他面前是个纯粹的好人,知进退,很明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道理,但在小说里,是个彻头彻尾的反派,还是B格最低的那种。
搞包养什么的你情我愿也就算了,关键还玩强迫那一套,脏手段一套一套的,昨晚给江鹤川酒里加药的就是黄杰。
陆柚也就是之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一想到自己之前和这人待在同一空间都恶心。
车在ASTA门口停下,司机大叔告诉陆柚到目的地了。
陆柚一路上面无表情地上楼,引路的经理看他心情不好眼观鼻鼻观心,帮忙开门,“祝您玩的愉快。”
门开的同时,在包间等着的人也看到了陆柚,眼睛中闪过同样的惊艳,又不约而同地迅速掩盖。
陆柚据说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所以陆家的长辈尤其疼爱,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那都得满足,由此宠成了现在的恶劣性格,脾气大,嘴巴坏。
有人说要不是陆家护着,那陆柚得被不知道打多少次,这话其实不对。
陆柚那是结合了陆父陆母长相上所有优点的孩子,皮肤白皙,像是开蚌的珍珠,看起来又软又嫩,肉眼看到的地方不是粉就是白,猫儿眼,长睫毛,轮廓精致的脸,加上一头自来卷的浅棕小卷毛,性格都和漂亮矜贵的猫一样。
人家就算是背后骂他,都要说一句:不就是长得好看了点儿,没有脑子有什么用?陆家早晚毁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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