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
内容标签:甜文 现代架空 穿书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应晓雨;袁劭┃配角:┃其它:
一话简介:我喜欢和男生做朋友
立意:从逼仄的角落走向广阔的世界
第1章 穿书了。
“走啊,晚上去打球。”
“打什么球,热都热死了。”
“就是要出身臭汗嘛,出身汗多舒服。走啦走啦,打完球我请夜宵。”
“那行。”
“诶,你去不去。”
“去啊,当然去。”
……
应晓雨晚饭时间从图书馆走出来的时候,刚好碰到也一起出来的同专业的几个男生。
应晓雨是认识他们的,因此看到他们的时候便多扫了眼。
但那几个男生没人注意到应晓雨,直接从他身旁走了过去,咋咋呼呼的动静既热闹又惹眼,令应晓雨心生羡慕,又禁不住多看了一眼。
恰逢其中一个男生转头看身边人的时候瞥眼对上了应晓雨的目光,应晓雨一个激灵,赶忙错开视线,紧了紧怀里抱的几本书,垂着视线埋首快步走了过去。
应晓雨就是这样的人:胆子不大、性格文静,有点害羞、天生社恐。
他虽然在男女比例9比1的理工科大学,无论专业里还是身边都全是男生,但除了和舍友关系近一点,他身边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其实和舍友都不算熟,只是相比完全没交情的那些,显得熟悉点罢了。
他自己也知道的,他太安静了,完全和男生们玩不到一起,他虽然没有为此自卑过,但也多少有些沮丧。
他以前想过很多次,他为什么没有男生朋友呢,他也是男孩儿啊,他也想和其他男生那样和同龄男生勾肩搭背、说说笑笑,他真的也想要有男生朋友。
想到刚刚那群男生说笑的样子和其中一个男生无意中对视过来的目光,应晓雨紧绷的后背慢慢松软地塌了下去。
他脑子里开始反复出现一个场景:如果当时那个男生看过来的时候他没有错开目光,而是主动打个招呼,一切会不会都不一样?
应晓雨不知道。
因为人生没有假设和重来。
算了。
应晓雨抬起头,安静地默默地往食堂走。
经过篮球场的时候,听着球场里传来的篮球拍地的咚咚咚的动静和男生们的说笑打闹,应晓雨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扭头望过去。
看了看,又看了看,要从球场走过去了,应晓雨才收回目光。
这时刚好有两个女生迎面走来,擦肩而过的时候,其中一个女生道:“我这次看的这本,受的名字叫应晓雨……”
应晓雨专注自己的世界,根本没留神听那两个女生的谈话。
然而当“应晓雨”三个字从女生嘴里说出来的瞬间,应晓雨一脚踩进了另一个时空。
—
应晓雨是怎么发现身处的时空不对劲的?
是眨眼间,眼前的一切都变了:主干道变了,路两旁的行道树变了,之前被他扫过的不远处的篮球场消失了,连临近傍晚的黯淡天色都变成了日照充足的蓝天白云。
?
??
?????
应晓雨懵了,下意识转头,发现刚刚和他擦肩而过的两个女生也没了,身后的视野尽头更没有他不久前才走出来的图书馆,反而是一栋栋交替错落的教学楼。
怎么回事?
应晓雨茫然四顾。
再低头,他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变了,手里的两本计算机相关的书变成了金融和管理,肩膀上一轻,原本背着的书包也消失了。
应晓雨觉得胆寒又惊悚。
青天白日,他见鬼了?
没有,不是见鬼。
应晓雨的脑海里很快出现不少内容,这些内容无声又迅速地让他明白了一件事:
他,穿书了。
穿进了一本名叫《这该死的爱情》的小说里,成了里面一个也叫应晓雨的人物角色。
这个人物角色的大概情况是这样的——
姓名:应晓雨。
性别:男。
年龄:18。
双亲健全的普通双职工家庭出身,一个多月前刚进M大,大一,专业为工商管理。
应晓雨:“…………”
就很无语。
但应晓雨也很快接受了穿书的事实,因为他脑海里的那些有限讯息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传达了一个隐含的意思:从此之后,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应晓雨,他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应晓雨又还是应晓雨,能怎么办?
继续过呗。
应晓雨原地站了会儿,四周看了看,转身抬步,走向离他不远的一栋教学楼。
在教学楼一楼卫生间的镜子里,应晓雨看到了自己原装的脸。
?
所以他还是他,只是换了个世界?
应晓雨思考着,抱着书走出卫生间。
应晓雨前脚刚走,与镜子正对的那面墙前,背对镜子、对着其中一个坑位放水的某男生甩了甩放水的部件,塞回去,整理好裤子,转过身,冲应晓雨离开的方向无语地扫了眼。
男生个子很高,容貌俊朗,身材是典型的宽肩收腰的倒三角。
他叫袁劭(shao、第四声),是《这该死的爱情》这本书的主角攻。
而应晓雨,是这本书的主角受。
但袁劭一点也不想看见应晓雨。
为什么?
因为袁劭已经觉醒,不再只是剧情控制下的一个角色了。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是一本小说里的人物,这个世界也是作者构造的小说世界。
更明白作为主角之一,他会按照作者设定编写的那样,在这本以爱情为主线的BL小说里,爱上另一个主角,和对方发展出一段情感纠葛。
但问题是,袁劭觉得他身处的这本书实在太TM操蛋了。
在作者笔下,主角受是个万人迷,而他这个主角攻是条舔狗,他要一路舔应晓雨舔到昏天暗地没完没了,最终才能在众多竞争者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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