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直没说话的洪春铭一双眼睛则是盯在了那个陶瓷做的盒子上。
作为商人的他有种明锐的直觉,这盒子的膏药肯定是不俗之物。
可是自身的涵养让他没有伸手去翻看,只是等着曲仲给唐正明按摩着。
“好了,你感觉下。”
膏药已经完全被吸收,曲仲随便用纸巾擦了擦手,转头冲着唐叔笑着问道:“唐叔叔你感觉怎么样了。”
“好的很,我去医院看了,医生说我没啥事了。”
“那就好,下次可别忘记带哮喘药了。”
“还要多谢你的药丸子,我这段时间没怎么犯过病了。”
唐叔说到这就又兴奋了起来,他按照曲仲的吩咐服下了剩下的那颗药丸,不仅呼吸舒爽了。
就连前次意外被灰尘呛了他也没再犯病过。
他去医院检查过,医生都说他的哮喘现在只是很轻的程度,保持好了以后说不定能停药。
两人聊得郑兴起,一边的唐正明神色很是奇怪地扭动了两下肩膀。
现在不仅没有肩背发紧的感觉,他感觉自己好像连眼睛都明亮了不少,更何况颈椎那还暖乎乎的,整个人都很是放松。
“感觉怎么样。”
姑姑唐翠玲凑了上来,满脸希冀地看着唐正明。
他老公罗高远年轻时在部队摸爬滚打受了不少的暗伤,虽然现在已经从位置上退了下来,可是伤病也跟着下来了。
现在遇到个阴天下雨晚上成宿成宿疼地睡不着觉。
刚听弟弟说起,她心里就生起丝希望,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而且还让她亲眼看见了疗效。
“大姑姑,大姑父。”
扭动着肩膀,唐正明竖了大拇指由衷地赞叹:“神了,我肩膀一点都不痛了。”
“这么神奇?你没夸大?”
罗高远身上的军人气质犹存,只是这么轻轻一句话,就让唐正明吓了一跳,回答也结结巴巴了起来:“没,没夸大。”
“各位来宾,各位亲友,婚礼马上开始。”
舞台上,司仪已经持话筒在催促着还没入席的客人,赶快坐下。
闲聊被打断,唐叔连忙朝着众人摆手,让大家都快回自己的座位去。
“呼!”
长出口气,曲仲抹了抹额头上不存在的汗,苦着脸坐回了座位上。
人怕出名猪怕壮,他虽然第二世界挨上了娱乐圈的边,可是也没有这么被人围着的经验。
更何况还是这么一群热情的叔叔阿姨。
看了眼那边被一个中年妇女拉着的唐叔,曲仲决定一会宴席结束立刻闪人。
“大学四年,没想到你还有这手。”
浑身轻松的唐正明笑眯眯地坐了下来,先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真诚地冲他致谢:“我爸爸的事多谢你了,以后用得着我的事尽管提。”
“搞得跟古代电视剧似的,肉麻死了。”
恶寒地抖了抖肩,曲仲把桌上的小瓷盒子丢给了他:“拿好了。”
“嘿嘿!”
还是第一次觉得曲仲这别扭的性格有些可爱,唐正明傻笑着把盒子装进了包里。
两人也就停了交谈,专心致志地看向台上,而同桌的其他同学一直都在悄悄打量着有些不一样的曲仲。
“新娘入场……”
司仪高亢的声音通过话筒清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
婚礼正式开始。
***
“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和班长说一声啊。”
新人已经挨桌敬完了酒,曲仲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而且他看大厅里也有好些人在陆陆续续地出去了,也跟着小声地附在唐正明耳边说道。
本以为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哪知话音都还没落,唐正明就猛地抱住了他的胳膊,冲着旁边桌大喊:“爸,曲仲要走了。”
曲仲:“……”
失策了!
“什么,要走,不行不行,我还没报答你呢。”
唐叔一听,立马不干了,大喊大壤地就冲了过来,一把锁死了曲仲的另一只胳膊。
“我要单独请你吃饭。”
曲仲:“……”
他为什么要嘴欠去说这么一句,悄悄地走了不是更好!
“我不管啊,你走了我就去陇水找你。”
冲唐翠玲使了个眼色,唐叔又一脚踢在唐正明小腿上,怒斥他:“肯定是你说什么了。”
“好了好了,唐叔你是不是还有什么病要我帮忙看的。”
这明晃晃的使眼色,他是瞎了才看不到,曲仲无奈地拍了拍被唐叔抱着的胳膊示意他放手。
对方猛点头,立马拉过一直站着的罗高远:“就是我姐夫。”
抬手打断还想说什么的唐叔,曲仲正了正神色,严肃说道:“我还没有医师资格证,不能治疗疾病。”
“不算不算,我姐夫是以前在部队里留下的伤痛,不算疾病。”
“对,就是些受冷引起的风湿和肌肉酸痛。”唐翠玲也连忙跟上,把丈夫往前推了推。
“先去家里看吧,这不太方便。”
看了眼四周投来的目光,一贯严肃的罗高远也有些不好意思,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卷裤腿。
“对对对,去我家,走。”
唐叔猛地窜起来叫道,吓了众人一跳,也吓得曲仲一个激灵。
他今天这是走不掉了……
无语地看着几人争论到谁家去,曲仲连个插话的机会都没有。
等好几人商量完了,他就像是被劫持一样,一边一个人架着他,把他请进了车里。
“……”
一路看着飞驰的风景,曲仲终于认命,掏出手机给外婆发了短信,说自己可能在北城会多耽搁两天。
至于看她老朋友的事,可能得推迟到后天去了。
那边回信息很快,张敏回了个很是洋气的OK,就没有下文了。
可让曲仲意外的是,这唐正明家竟然是个隐形的富豪。
这住的别墅区比曲家还要高档的多,这是真正的会所式别墅区,一栋的面积大概都在上千平,是北城很多大佬聚集的地方。
车直接开进了大门,一直开到了大门前,这才停了下来。
“到了,这是我姑姑家。”
唐正明先一步下车,笑着冲曲仲说道,而手里还提着他的手提包。
“哦!”
他现在算是知道金宝宝这个风风火火的性子是怎么来的了,这唐家的遗传基因就在那摆着呢。
无语地跟着几人进了屋子,曲仲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要看看罗高远的腿。
罗高远也没啰嗦,三下五除二的卷起了裤腿,露出一双很是丑陋的双腿,难怪他不愿意在酒店里挽裤脚。
腿上不仅有大大小小的伤疤,连关节都已经变形了。
前几天刚下过雨,应该是刚经历过一阵疼痛,手指轻轻按上去,还有些浮肿。
典型的类风湿关节炎。
第131章 治腿
“你这是多年的老毛病了。”
见一屋子的人都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曲仲没有绕弯子,直接就开口下了诊断。
这腿应该是常年在苦寒之地受凉,不仅没有当回事,还因为很多外部的原因,这才这么严重。
而且他刚诊了脉,发现这腿应该还是治疗之后才成这样子的。
应该以前更严重!
果然,听到曲仲说的话,罗高远重重拍了下膝盖,似是想起自己的年轻岁月,遗憾地说道:“若不是因为这腿,我还不会这么快就退休了。”
他年轻时可是部队里鼎鼎有名的比武小能手。
可现在别说是比武了,连公园里锻炼的老大爷他都比不上,至少人家腿脚还利索。
“以前的事就别想了,现在只要下雨天别痛就是阿弥陀佛了。”
看丈夫又要开始长篇大论地忆当年,唐翠玲忙出声打断他的思绪,安抚似地拍打着他的后背。
没有人比她更知道罗高远对部队有多深的感情,可是现在都回不去了,她只求这人能在老年时少受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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