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沈恪身边这么多年,徐特助鲜少有听到沈恪这样阴沉语气的时候,闻言顿了一下,立刻说,明白了。
结束通话前,沈恪又问:“聘书和合同准备得怎么样了?”
“早就准备好了。”徐特助说,“去年您交待下来的时候,就在着手运作了,但由于那份设计手稿年代久远,中间又被作为证据提交到了国外的仲裁中心,所以在召回过程上消耗了一些时间,不过现在已经万无一失。”
“好,辛苦。”沈恪最后说,“查到具体地址,立刻通知我。”而后才挂断了电话。
而徐特助不愧为沈氏沈董的金牌私助,办事效率奇高,尤其在得到了沈恪“不计一切代价”的授意后,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就将一份详尽的电子资料发到了沈恪的私人邮箱中。
沈恪坐在电脑前,点开那封未读邮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白人男子的照片。
照片中的男人鹰钩鼻,黑发褐眼,削薄的嘴唇勾起一道阴森的弧度——
流露出疯狂嗜血的笑意。
这就是林简生母的二继子。
而照片下方,详细地附注了这个人现在的落脚点的地址,和一串11位数的国内手机号码,并且徐特助特意说明了,手机卡并不是实名的,应该是私摊小贩手中购置的黑卡。
电脑屏幕的荧光映照在沈恪面如沉水的脸上,从来沉静温和的眼神此时没有一点温度,半晌,沈恪拿出手机,记下那串号码和临时地址后,干净利落销毁了邮件。
已经快要到午间时分,林简今早出门前特意说过,上午要和设计组一起去腾晟开个短会,不用跑工地,所以中午可以回来陪他一起吃饭。
沈恪抬手看了一眼腕表,心想,这一餐,他大概率要错过了。
他拨通附近一家餐厅的订餐专线,上次林简尝过他家的特色菜后,随口说了一句好吃,沈恪便留心将订餐号码记了下来。
这家餐厅送餐的速度很快,为林简订好午餐不久后,送餐员就上门了。
沈恪将几样餐食换进家里的餐碟中,然后放进微波炉中进行保温,又简单整理了一遍房间后,才给林简发了一条信息。
【公司临时有事,我需要回南市一趟,等忙完再过来陪你。】
过两分钟,林简的回复就过来了。
【这么急,不能吃了午饭再走?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回家。
可能是这两个字间流露出来的温度太过熨帖暖心,沈恪终于无声地勾了下嘴角,敲字回答。
【确实比较急,不能多等。不过午饭已经放在微波炉里保温了,你回来多吃一点。】
这次林简的回复速度很快,而且是连续两条连发。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用微波炉?】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
沈恪嘴边的笑意缓缓放大,热意回温后的眸光,终于融化了一丝眼底的霜寒之意。
【好。】
出门下楼,沈恪将车子驶出园区后,才从手机中翻出那个不久前存进去的号码,没有犹豫地拨了出去。
三声过后,电话接通,一道嘶哑暗沉的声音传来,带着莫名的冷意。
“Hello?”
沈恪将巴博斯驶去通往城郊边缘的国道,隔两秒,语调平静地淡声问电话那端的人:“你要找林简?”
那边的呼吸声先是猛地停滞,而后骤然急促起来,随即,对方换上了不太流利的中文,语气恶寒地问:“你是谁?!”
“不重要。”沈恪说,“一个小时后你就知道了。”
“要见林简,先过我。”
第七十四章
沈恪开车从国道收费站出来, 下了镇里自建的乡道,又行驶了一段时间后,直到周遭水泥硬化后的路面已经完全看不见, 举目皆是坑洼的土路后,才算真正到了城郊边缘一带。
七月正午的阳光毒辣刺目, 大片金灿灿的阳光毫无遮挡地洒落在周遭房屋破败残旧的墙壁上,斑驳的砖石、狭窄的巷道,一排排连房两旁堆积着破损的杂物和成兜的垃圾, 潮湿与腐交织的气息弥漫在高温的空气中, 愈发显得刺鼻辣眼。
这个时间, 附近租住的住户大多在工厂上工,所以四周安静异常。
沈恪绕过两排平房, 在巷尾深处的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前站住了脚。
门虚掩着, 沈恪没什么犹豫地抬手推开。
与刚才路过的那几栋平房不同, 这一处的院墙要比旁边的院子高出很多, 而等门被推开的时候,沈恪抬眼望去, 才发现入眼即是一片很宽阔的空院子, 墙根下摆放着几台报废生锈的拉丝机,而院子尽头, 则是一间废弃空旷的厂房。
看样子, 这里曾经是一个私人小作坊式的拔丝厂。
沈恪抬脚迈过门槛走进去, 周围寂静, 等他步行至空院子中央的时候,对面厂房的铁门忽然“吱呀”一声, 发出一阵凌然牙酸的声响,紧接着, 就被人大力从内推开了。
沈恪停下脚步,映着刺眼的阳光,看着从铁门中走出来的穿着低腰牛仔裤紧身运动背心的白人男人,微微眯起眼睛。
Ansel,也就是林简的生母的二继子,曾经……或者说五年前,也曾是一名建筑设计师。
但此时,眼前的男人落拓又颓唐,发须杂乱,褐色的眼睛里已经看不见丝毫属于一名行业设计师的优雅与风度,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尽是暴戾阴狠的气息。
Ansel手中拎着的长棍在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拖痕,而在他身后,还跟着四个同样手拿家伙的男人,全部都是外国人。
不知道这几个人是Ansel来到国内后才开始狼狈为奸,还是一开始就跟着出狱的他从英国跑来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这几个渣滓看上去已经在这个破败的院子里藏身了一段时间。
无声的对峙其实非常短暂,Ansel眼神恶寒地将沈恪从上到下打量一遍,目光仿若毒蛇细信,而后声音沙哑地用不甚流利的中文问:“你是谁,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即便现在正处于这样寡不敌众腹背受敌的情形下,沈恪的神情依然平静淡然,没有显出丝毫慌乱无措,他一身黑裤黑衬衫,站在暴虐的阳光下宛如一棵孤拔挺立的胡杨,看着眼前的人,淡声说:“你不需要知道这些,我来只问一件事,你找林简要做什么?”
Ansel粘黏的眼神落在沈恪身上,犹如跗骨之蛆,过了很久,才声调缓慢又怪异地问:“不如你先告诉我,你是他什么人?”
沈恪回答地非常简洁:“家人。”
“家人……”Ansel将这两个字放在唇齿见嚼咂一番,随后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又暧昧的笑容,“这么巧……我也是他的家人,名义上,他还应该喊我一声……哥哥。”
男人最后两个字口吻轻佻,仿佛这两个字背后藏着某些难以告人的隐秘纠葛。
但沈恪知道,其实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只是他的故弄玄虚罢了。
“看样子你并不惊奇?”Ansel见沈恪依旧从容平静,仿佛很遗憾似的耸了下肩膀,“那么,你一定也猜到了,我找林简究竟是想干什么,对吧?”
他故意出言讥讽,意在激怒眼前神情冷静的男人,但沈恪闻言却丝毫没有动怒的迹象,甚至很淡的弯了一下嘴角,平声说:“不管你想干什么,你都见不到他了。”
“……这么说,你是来替他还债的。”这话说完,Ansel忽然拎起手中的木棍,用一端直直指向沈恪,“知道那个人欠我的,要用什么还吗?”
而随着Ansel一令一动,他身后的那几个男人,同样握紧了手里的刀械。
沈恪看着这样的一幅场景,片刻,却摇摇头,很轻地笑了一声,而后,他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袖扣,将袖口向上弯折了两道,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说:“想不到我都这个年纪了,居然还有和人动手打场群架的机会。”
挽好了衬衫袖口,沈恪微微站直了身体,单手解开衬衫衣领最上方的那颗扣子,依旧从容不迫地告知对方:“但有一件事,你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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