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笑得开怀。
胡升也很开心,看着胡乐是满心的敬佩。
谁能够想到,只是絮絮叨叨的说上几句话,就能让一个死气沉沉的小孩子有了反应呢?
胡乐将小狐狸放到了陶盆里,小家伙很顺从,没有害怕挣扎。
胡乐拿了皂角出来,以他在现代养成的习惯,是一天不洗漱就不习惯。
他知道应该怎么做肥皂,不过之前狐族连吃饭都成问题,大家肚子里都没有多点油水,凡是能吃的东西都是用来填肚子的,用肥油做肥皂什么的是想都不用想的。
于是到现在为止,他仍然在使用皂角作为清洁剂,
用皂角将小家伙洗干净,又用温水清洗了两次。
然后胡乐一个避水术,就将小家伙身上的水分都去除了。
“好可爱,好漂亮!”胡乐赞叹了一声。
同时,他的爪子就落到了小狐狸的身上,开始撸毛。
小胡是只白狐狸,有着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
洗涮干净,一身漂亮的白毛蓬松,衬托着他的小小的身子,越发的显得可爱。
胡升看着小狐狸来了个大变样,也是开心,只是他看着胡乐撸小狐狸的模样,就感觉特别眼熟。
胡乐对所有的小狐狸都很好,而小狐狸们也都很喜欢他。
在胡升的印象中,貌似不管是之前在地盘上的三小只,还是他带回来的小狐狸,还是青丘这边留下来的小家伙,都被胡乐这样撸毛过。
当时,胡升以为,胡乐是一个很会收买人心的王。而胡乐的目标确实达到了,现在青丘里的狐妖,是无比的支持胡乐。
现在,胡升感觉,胡乐对小狐狸们的喜欢,是没有一点儿表演的成份,是真心实意的。
当然,不管原因是什么,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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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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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本来, 每天清洁的事情,是胡乐的执着,他可受不了一天不洗漱, 让自己满脸油面的情况。
对于胡升来说,他以前在流浪的时候, 几个月不洗漱也是常事。
行吧, 这种话要是让胡乐听到,肯定会被用你是怪物的目光注视。
现在, 胡乐决定,不洗漱了。
他们是把脸上抹了灰,又画了妆才进的城,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属于狐族的过分漂亮的长相惹人关注。
他们若是洗漱了, 不想惹麻烦, 肯定还是继续化妆,洗漱相当于多此一举了。
胡乐还想到了一点, 油腻的, 别管男女,在现代都不被人喜欢。
他们不洗漱,一脸油腻, 想来就更显得不讨喜了。
胡乐有些后悔了, 要是早想到油腻这一点,他应该准备点儿油抹脸上。
胡乐拿了另一个小鼎出来,准备吃早饭。
他出来,将两个小鼎拿了出来,一个负责烧水, 一个负责做饭。他把大鼎留在了青丘,供族人使用。
小鼎里放着早就做好的食物, 是用麦饼加上菜野,和打猎获得的野兔肉合煮的粥。
之前,因着狐妖个个长期挨饿,得吃软和的食物,食物就一直煮的很软。
对于胡乐来说,这个时代的麦饼,那是粗粮中的粗粮,若是不将麦饼煮软了,那真是一口就能卡喉咙。
将麦饼煮软,不仅挨过饿的狐妖适合吃,对于胡乐来说,那也是大大的提升了口感和降低了咽食物的难度。
胡乐盛了一点儿粥,放在小狐狸的面前,说道:“小胡,吃早饭了。”
他又给自己和胡升盛了两碗,见小狐狸仍然趴着不动弹,于是说道:“小胡,小孩子不许不吃饭。只有吃饭,才能长身体,才能长大。你不想长大吗?瞧瞧你现在,就这样小小的一只,完全能放在我的手里。”
胡升在一旁听着,就感觉胡乐的话有种莫名的欢乐感。
尤其是胡乐说到“小小的一只”的时候,他感觉胡乐的眼睛在冒光。
胡升摇了摇脑袋,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
这时,趴着的小狐狸抬起脑袋看了胡乐一眼,终于站了起来,凑到碗前开始吃饭。
胡升感觉,他在小狐狸的眼睛里看到了无奈的情绪。
他又想笑了。
见小狐狸开始吃饭,胡乐终于满意了。
吃完饭,胡乐收起餐具,然后就一伸手将小狐狸捞了起来,往怀里一放。
胡乐的这个动作做的自然,胡升看得习惯,胡乐在面对其他小狐狸的时候,也会经常这样的搂着小狐狸。
然后,胡升就看见小狐狸在胡乐的怀里僵了片刻,小身子往胡乐怀里一靠,一副舒服模样。
胡升:“……”
这两个人的动作真的是都太自然了。
他莫名的感觉到暖心。
胡乐直接就奔着买卖奴隶的位置走过去。
此时,街道上已经开始有行人出现,远远的,就能够听到奴隶那里有监工喝骂的声音。
哪怕知道媚儿不至于被人如此对待,这样的喝骂声,仍然让胡乐很是厌恶。
再想到这样的喝骂声是针对那些被逼着成为奴隶的人,还有那些奴隶悲惨到极点的命运,他的心中又是发堵又是厌恶。
胡乐的脚步缓慢了下来,有些事情,他是真的不愿意面对。
他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怕被神仙给盯上。
他不想送命,更不想连累狐族。
他只相信活着才会有无限的未来,若是有机会,他还是想为人类做些什么的,比如说加快奴隶制度的完蛋……
等到胡乐走到买卖奴隶的边缘位置,发现周围做生意的地点,都被占了。
“老爷,完整的狼皮要吗?”
“好吃的麦饼。”
每当人有走过,做生意的人就会立即叫喊起来,大声的哟喝自己的商品。
本来,胡乐是想见见媚儿,告诉她已经把小胡带回来了。
不过听到奴隶主的叫骂声,再想想奴隶的惨状,他不想被这种残酷的情景折磨,脚步一顿,打算先做生意,过后再去看媚儿。
看了看周围做生意的人,胡乐想了一下,就走到了卖麦饼的人身边,说道:“大兄弟,给我点儿位置呗,我是卖碗的。”
卖麦饼的男子只在腰上围着兽裙,又黑又瘦,整体情形像极了难民。
此时,男子用你是不是有病的眼神斜视胡乐。
胡乐一笑,说道:“我的碗又结实又便宜,只需要三个麦饼就可以换一个。”
男了犹豫了一下,往一旁挪了挪。
胡乐笑着蹲下,从拿着的袋子里开始往外拿碗。
在外面行走,当然需要低调行事,太过高调的做法,比如说有空间这种,还是不要轻易示人为好。
“你的碗真的可以用麦饼换?”男子好奇的问道。
“是的。”胡乐回答。
对于碗的价格,在青丘时是讨论过的。
这个时代是以物易物为主要的交易方式,能够充当货币的是贝壳。
他们做的碗,实话说,真没什么质量,充其量是烧出来的碗比较结实,不会轻易坏掉。
至于坏掉的碗,当然是留在青丘了。
包括那些做的样式不美观的,还有样子半碗不碗半盘子不盘子的,都没有资格被选中拿出来出售。
哪怕有了如此的要求,胡乐选出来的碗,也不咋地。
这个时代,大富贵人家使用青铜器,较富的人家使用颜色鲜艳的瓷碗。
青丘这种完全是原始时代的水平的瓷碗,根本就入不了有钱人的眼。
至于贫穷的人,那是有了这顿没下顿,就算能有一些存粮,那也是不能浪费哪怕一个麦饼来换一个不能吃的碗。
胡乐就将目标客户放在了家境可以的平民身上,他们不是太穷,家里会有一些盈余,不过对于花太多的钱买碗,又舍不得。
这样的人家,跟青丘的原始面貌的碗,绝对是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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