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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绒绒能有什么坏心思呢(89)

作者:混元三喜 时间:2021-06-12 09:31:09 标签: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打脸 爽文

  银绒并不觉得冒犯,反而佩服道:“厉害厉害,一眼就被你看出来了。”

  青茗郎拿帕子掩了嘴,有些得意地笑说:“小公子谬赞了,这有何难,不过是见的人多了些。”

  “小公子方才说,要所有美人儿一并伺候?还专门要活儿好的?”

  银绒摸摸鼻子,底气早就不足了:“吃了些酒胡说的哈哈,其实也不用……”因为我可能消费不起。

  “小公子不必害羞!”青茗郎察言观色,心里已经有了数,却不点破,给银绒留足了面子,只字不提钱的事,说,“其实以小公子你的条件,何必浪费灵石到咱们这里消费?只要你招招手,愿意做裙下之臣的,能从咱们鹿吴城排到太微境!”

  听到“太微境”三个字,银绒险些被茶水呛到,咳咳咳好半晌,说:“不行不行!路上随便拉一个,那样不难,但我一定要找个有经验的,活儿好的!”

  青茗郎没想到这位白白嫩嫩的小狐妖,对活儿好这么执着,也不知经历过什么,心里不由得多了两分怜爱,捏着手帕子拍胸脯:“想找活儿好的还不容易?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会伺候人的男人满大街都是!”

  “小公子,我的意思是何必花钱找男人,以你的姿色,应该赚钱找男人啊!”

  “实不相瞒,秀春楼刚走了个头牌,我正发愁,你若是愿意来我这里做事,价钱好说,而且你是媚妖,在小倌馆里修炼不是得天独厚吗?咱们各取所需!”

  “可是……”银绒犹豫道,“我怕遇到不太行的客人。”若再遇到个城阳牧秋那样的老童子鸡,憋了几百年拿他开荤,他恐怕放弃采补术,改去修佛的心思都有了。

  “这点你放心!”青茗郎,“以小公子的绝色姿容,我怎么舍得让你随便接客呢?自然是先造势,文火慢炖,把名声打造出来,再……这些不用你操心,你只需偶尔露个面就好,到时候为了一亲芳泽的男人,必然多如过江之鲫,到时候就是咱挑客人,不是客人挑咱!”

  “你放心,我青茗混迹烟花之地半辈子,早练就了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哪个人器大活好,保准给你挑的恩客个个会伺候人,还风流倜傥!”

  也就是说,双修、美人、妖丹、灵石……一应俱全!

  “小公子,怎么样?”

  银绒被青茗郎这一章巧嘴给说心动了,矜持地动了动头顶毛绒绒的狐耳:“那食宿你们也全包的吧?”

第六十四章

  银绒便这样在秀春楼住下了。

  他虽然出身穷酸,但在太微境的蘅皋居生活过,也随着城阳牧秋和陈向晚体验过大客栈,自认也是只见过世面的狐,但还是在秀春楼住得乐不思蜀——青茗郎简直把他当祖宗供起来了。

  还给银绒起了个花名,叫做红袖。

  自此红袖公子的衣食住行全由专人照顾,饮食起居都要最好的,出门脚不落地、在家手不沾水,靠在美人榻上就有两个丫鬟打扇捶腿,出了房门就有人扛着华盖遮阳,生怕晒黑了这位“准摇钱树”。

  除此之外,青茗郎也履行了为其造势的诺言。

  都说术业有专攻,半辈子青春都奉献给烟花柳巷的男老鸨,业务能力超群绝伦,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鹿吴城都传开了:有一位娇养在深闺的狐族少年,乃是个绝美的清倌人,不日就要举办梳拢之礼,招平生第一位入幕之宾。

  一般红极一时的清倌人都是先卖艺。

  或是陪客人们吟诗作对,或是弹琴作画,总之需得正儿八经地经营一阵子,赚足了眼球和恩客们的灵石,才会在某一日举办盛大的梳拢之礼,自此正式入了红尘。

  而这位红袖公子,竟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就准备接客。

  鹿吴城的秦楼楚馆不止秀春楼一家,其他小倌馆早就眼馋他们的生意,听说秀春楼刚走了头牌,便捧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清倌人,都纷纷恶意揣测:这位红袖公子才、艺、色应该都不怎么样,所以才被赶鸭子上架,秀春楼楼中无大将了!

  青茗郎也不急,等流言散布够了,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才安排了红袖公子第一次出街。

  那一日,秀春楼的绣花软轿,大张旗鼓地抬到鹿吴城最热闹的坊市上,慢悠悠地穿过整条街,等轿子后头缀满了想跃跃欲试一看究竟的人,里边的红袖公子才用一双素手,掀开轿帘子。

  动作很慢,叫人得以看清他手指到小臂的细节,嫩如剥了壳的鸡蛋,白如上等的羊脂暖玉,指甲修剪得整齐,不显女气,可每根手指都柔软纤长,红色袍袖慢慢退到手肘上,露出半截白生生的小臂,但很快就被幂篱上的黑纱遮住。

  银绒被小厮扶下轿子的时候,大红丝绸的袖子滑落,盖住双手,整个人都被衣物布料严严实实地包裹住,那一刻,半条街都发出了失望的嘘声,还有人不满地嚷嚷,但秀春楼经营百余年不倒,是颇有手段的地头蛇,几个随行的大妖护卫,当即站出来凶巴巴地维持秩序。

  就,还挺有排场的。

  银绒被小厮扶进了绸缎庄,便再也装不下去,一手扯幂篱,一手扯衣领,脚步飞快,嚷嚷:“热死了,有冰鉴吗?”

  “我的小祖宗,你小点声!当心外头的人听到,”青茗郎一边跟着银绒,一边吩咐,“还不去拿冰鉴!红袖公子怕热不知道吗?”

  银绒舒舒服服地靠在雕花红木榻上,吃着冰鉴里镇的西瓜,舒爽地吐出一口气,“好畅快,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穿那么厚的衣服啊。”

  青茗郎笑得见牙不见眼:“好东西自然要一点点地放,一下子都给出去,便不值钱了!红袖,你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了吗?一个个都看直了!你的初夜,肯定能拍出空前绝后的大价钱!”

  银绒眼睛都被幂篱蒙着,什么也没看见,不过听了这话也欢喜:“真的能赚很多吗?那那些苦工没有白费!”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亮相——怎么掀帘子、怎么下车,先迈哪只脚,哪个动作停留多久,他都被青茗郎拉着排演了几十遍,就怕出一点差池。

  青茗郎心知肚明初次亮相的成功有九成都要归功于银绒本身,却也脸不红心不跳地居功:“不错,以后你都听我的,保准你红到一千岁!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银绒:“还有美人!”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地,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些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见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多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身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看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多,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见了他一只纤纤酥手,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后来还有人瞥见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觉得这群人多多少少有点变态,他们竟能把一双赤脚形容得秀色可餐,说得都快流口水了——一双脚而已,没见过脚吗?

  城阳牧秋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能感觉到,银绒的气息不远了。

  因而没有使用缩地成寸、日行千里的术法,而是边走边找,放慢速度,跟着人流一起御剑翻过鹿吴山,是的,有一大批人族修士,也慕名而去,想看看那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小倌。

  同行的人太多,就不免有自来熟、话多的,有人主动向城阳牧秋搭讪:“道友,打听个事儿,你准备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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