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门夫夫种田记(31)
“这样算下来,不就省了三分之一的钱了吗?”宋柏骄傲道。
刘氏:“……”麻木。
沈慕由衷的赞美道:“你真棒!”
第33章 第 33 章
第三十三章 宋柏恢复记忆了
宋柏的抠门和沈慕的抠门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宋柏是觉得, 钱赚了当然是能不花就不花,但有的地方该花,但该怎么花?一定要让每一文钱都发挥出他们最大的作用啊!
县里素包子一文钱一个,买十个就是十文钱。十文钱能买二斤半的次白面, 一斤面粉能包二十几个包子,荠菜野地里到处都是, 根本不要钱。面粉其实也是自家种的麦子磨的, 也约等于不要钱了吧。
所以算下来, 也就油盐花了钱。
花很少的钱来大幅度提升幸福感,宋柏还是觉得很值得。
日落西沉, 包子也蒸好了。天气不算凉, 蒸多了也不好保存,宋柏掐着数儿蒸了十五个,够今晚和明早吃了。
刘氏碗里还放着他们从县城买来的那个包子。和宋柏包的各尝一口, 忍不住感叹:“小宋这手艺, 真的强太多了。”
没肉都能做得这么香, 小宋要是去开包子铺,那这家要被挤兑得没生意了。
沈慕咬着自己手里宋柏包的包子,也连连点头。
真没想到宋柏什么都会, 居然连包包子都会。完全忘记他之前对宋柏什么都会而产生的疑虑。
啊, 真香。 (/'﹃')/
宋柏曾以为,自己恢复记忆, 恐怕得脑子再磕一下, 或者遇到什么精神上的刺激才行, 却没想到只是平平常常的睡了一晚上,他就恢复正常了。
恢复记忆的第一时间宋柏先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自己之前真的不曾娶过妻,不用担心对不起沈慕了。
每次自己稍微想起来些东西,沈慕那又欢喜又担忧的模样让宋柏心里又酸又软,舍不得他半点难过。
说起来,宋柏能遇上沈慕,也是非常的意外了。原本他们家在兴安县,是开粮行的。他爹在当地是很有名的地主,家里也是有些资产的。但在宋柏看来,他爹真是太不求上进了!居然就这么满足了!
难道不应该开疆扩土,在兴安县建起自家的商业帝国,把方圆千里的银子都收入自家囊中吗?
宋•野心很大•柏就不一样了,宋柏从小爱财。据他阿姆说,小时候的宋柏不哭也不闹,乖得很,整天就知道睡觉。可是过年过节有亲戚来家里做客,想要逗逗他,他依然在睡觉,谁逗也不醒。
还是过年的时候,他外婆拿了串压岁铜钱在他面前晃了晃,宋柏瞬间睁开眼。
目光如炬!
于是,他就有了“见钱眼开”这个诨名。
这诨名真的不是白给的,开始大家以为是巧合,只是觉得有趣才这么叫他。后来却发现,他是真的看到钱就会睁眼……无论睡得多熟,无论多困,必然睁眼。
于是他“见钱眼开”的诨号越传越远,越传越响亮。到现在很多经商伙伴都背地里这么称呼他。
话说回来。宋柏从小就对他爹的“不上进”深以为恨。到了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接管家里的生意。直接把年利润翻了一番。
他仍然觉得不满足,觉得只在本地开粮行并不能发挥自己所有的赚钱才能,这几年就开始跑商。不过原本都是在附近的州府跑一跑,往南边来,还是近一年才开始的。
因为他已经不满足于只开粮行和投机倒把跑商赚小钱,想要在布匹生意上也插一手。南边的纺织业历来是比北方发达的。
所以第一次他表面上是去跑商,实际上却是去南边考察货源。
……而后几次,则是他发现往南边跑商真的挺赚钱的,比在兴安县周边跑商赚得多多了。现在他已经爱上了去南边跑商_(:з」∠)_
他去的是比丰水县还要靠南的泽州府,说起来这条道这一年来他也是走了好几次,走惯了走熟了的。
因为他历来是个抠门的,走了几次觉得没什么危险,去的时候请了镖局押镖同行,回来的时候若没带货物就舍不得了,自己带着几个伙计就往乡里赶。
结果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每回都是他们主仆三个,轻车快马,人不多走得快也不张扬,但那些劫匪的眼睛多毒啊,瞧他们的马和身上穿的料子,就知道这是只肥羊!
还是落单的肥羊!
于是在谨慎的安排下,土匪终于动手了。一伙人摸进了宋柏他们住的客栈。好在宋柏他们也察觉出了不对,连夜换了下人的衣服奔逃,路上和其他人走散了,便躲在了这座山上。只是夜间看不清路,一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昏了过去。
宋柏躺在床上忧伤的想,有的钱,该花还是得花……
他也不是第一次吃这种亏了。从小到大,经常会发生一些很不如意的事情。
比如为了省车钱穿草鞋(怕穿布鞋走远路费鞋底)步行去临镇,结果脚上磨出血泡走不动路,只得在临镇买了擦水泡的药和一双软底鞋又坐车回来;比如小时候去学堂念书,舍不得带新的毛笔带了一支破旧的,结果刚拿出来毛笔头就脱落了,只得临时买一支新的(但其实家里还有好几支别人送的新毛笔没舍得拿出来用);比如把倒空了的油葫芦倒插在油壶上控底儿上那点儿油,结果遇上刮风,风太大吹动葫芦把油壶一同带翻摔得粉碎油也撒了……
想起往事,宋柏猛然捂住心口。
啊,心痛。想哭。
为什么,明明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省钱,却经常会发生这些得不偿失的事情!!!
o(╥﹏╥)o
每次事发之后,他的父姆弟妹还要对他进行嘲笑,至少,也是用刘氏看他和沈慕那种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们。
宋柏想,如果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理解自己,就只有沈慕、只会是沈慕了吧。
这大概就是爹说的,灵魂伴侣吧。
灵魂伴侣沈慕已经起床了。这些天沈慕过得还是很开心的,主要体现在他和宋柏的相处越来越融洽、亲密。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发现他和宋柏是真的性情相投。
(刘氏:能不相投吗?我真找不出第三个像你俩这么抠的人了。)
这个世道,像他爹娘那样自己看对眼的人少,多半人都是盲婚哑嫁。可婚后生活过得怎么样那得靠经营!
大家都是盲婚哑嫁,怎么有的人家就日子红红火火,孩子一串接一串的生;有的人家就鸡飞狗跳,三天一吵,五天一打?
他和宋柏的婚事,说起来颇有戏剧性。实话说,沈慕最初看上宋柏,说白了,就是那张脸……
至于宋柏看上沈慕什么,连沈慕自己都不大清楚。
也许……是救命之恩?
但过日子,可不是一张脸,一些恩情就能维持下去的。容颜会老,甚至还没老,就审美疲乏,不觉得惊艳了。而恩情也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消磨干净。
前些天两人病榻之前端茶喂饭,谈天说地,感情急剧升温。甚至每日里,宋柏都能多想起一些往事。
这几日两人又一起四处转悠,更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沈慕是正经读过书的。哥儿不能参与科考,若是能科考,沈慕的学问也能混个童生,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农家哥儿。而宋柏,虽然记忆七零八落,却从言谈中也知道是个有见识的,还知道那么多赚钱的法子。
自己也不能落后了啊,沈慕想。有句话叫做,贫贱夫妻百事哀,那么有钱的夫妻不就不哀了吗?宋柏能卖红菇,自己也不能待在家里等着宋柏养活,两个人一起赚钱不比一个人赚得多?想要感情好,就得有钱,就不能一个被另一个落下,就得并驾齐驱,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互相滋养、互相成就!
于是等宋柏从房里出来,打算去厨房把昨天剩的包子热一热时,就看到沈慕已经坐在厨房的门槛上热火朝天的收拾背篓了。
遇见宋柏的那天,沈慕就是上山去采草药的。后来和宋柏一起去山上摘红菇的时候,他也顺便采了一些草药。今天他打算把这些草药拿去镇上的药堂问一问值不值钱,要是不值钱他以后就不挖了,省下时间干别的。
还有,他爹走的突然,家里还剩下很多他爹买的笔墨纸砚,放着也是浪费,如果能找一份帮人抄书的活计都用掉就更好了。
沈慕把计划和宋柏一说,“你要陪我一起去吗?我一个人无缘无故的,恐怕书店也不会把活计给我,我还得去书院找找我爹的学生帮忙。到时候正好把你介绍给我的师兄们。”
他还是有几个玩得不错的师兄的,沈老大去世的时候,这些人也来村里吊唁过。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成亲了呢。
想到以前一起玩儿的时候,他们嫌自己泼辣,总是会玩笑说自己将来肯定没人敢娶。
没人敢娶就别娶,我招赘的这个更优秀呢,到时候吓死他们。沈慕美滋滋的想。
“小慕,我……”宋柏本来想把恢复记忆的事情告诉沈慕,但瞧着沈慕已经把背篓扛到了肩上,他又想起来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来。“我大概昨天还是走的路多了,有些累,就不陪你去镇上了。”
沈慕有点儿失望,但一想,去镇上要走很多的路,宋柏腿不好,今天又不雇车,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好吧,你在家里好好歇歇,等我回来我们去山上摘红菇。”沈慕从锅里拿出一个包子叼在嘴里,又拿了一个喂到宋柏的嘴边,宋柏从善如流的模仿他,和他一样把包子叼在嘴里。
然后……然后两个人叼着包子,没办法张嘴说话了。好在他们还能靠眼神交流,对视一眼,挥了挥手,沈慕就背着药材出门了。
宋柏叼着包子,眼神迷离且深沉的望向大山。
第34章 第 34 章
第三十四章 来自师兄的添乱
沈慕并没有采摘到什么值钱的草药。像蒲公英、苍耳子这种常见的,药铺收都不想收。只有一斤多的车前草和几株稀罕的鹿茸草是值些钱的。
鹿茸草卖了两百文钱, 其他草药杂七杂八, 看在鹿茸草的面子上一起收了, 得了两百三十文。沈慕很开心, 这算是沈老大死后经他手赚的第一笔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