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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本书生,不谙世事……(177)

作者:长生千叶 时间:2023-09-21 10:57:10 标签: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甜文 爽文

  但如今这个国君的贴身侍卫长,竟然站在宿国大行人的府邸之外护卫,这说明宿国的国君身死之后,整个宿国都掌控在大行人的手中。

  乌阳引着众人走入府邸,一进去便听到丝竹之音,欢声笑语,讴者歌女簇拥在一团,众星捧月的簇拥着一个青衣的男子。

  男子歪斜在软榻上,正在抚琴,应和着那些讴者的舞步。

  乌阳面无表情的抱拳道:“义父,梁公与梁相驾至。”

  铮——

  琴音铿锵而断,抚琴的青衣男子修长的双手压在琴弦之上,在夏日的黄昏之中微微侧头,柔和的光芒洒在他的面容之上,镀上一层金色的柔光。

  梁羡挑眉,忍不住感叹道:“美人儿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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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当众调戏玉玉【2更】

  ☆孤喜欢美玉☆

  “咳咳!”白清玉咳嗽一声。

  梁羡淡淡的道:“孤只是实事求是。”

  白清玉:“……”

  梁羡在来之前, 脑补过很多次闵谦之的长相,他乃是宿国前君的叔叔,宿国的国君他也见过, 五十来岁的年纪, 大肚便便,按理来说,闵谦之怎么也得六十知天命了。

  哪成想这个闵谦之, 打眼一看最多三十岁的模样, 甚至看起来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一点子也不显年纪。

  闵谦之从软榻微微欠身, 乌阳恭敬上前, 伸手扶住闵谦之,请他长身而起。

  闵谦之掸了掸自己的衣袍,整理了整理自己的鬓发,这才上前拜见:“宿国大行人闵谦之, 拜见梁公,见过梁相。”

  如此近距离一看, 闵谦之保养的的确很好, 岁月无法在他精致的面容上造次,唯独唇角的地位显露出微微的笑纹, 看得出来此人很是爱笑,起码是个笑面虎。

  梁羡扶起闵谦之道:“宿国大行人多礼了。”

  闵谦之果然十足喜笑,对梁羡抿唇一笑,那笑容仿佛春水,绵软的几乎叫人融化, 任是谁看了, 都会觉得心窍麻麻痒痒, 说不出来的受用。

  闵谦之道:“其实此次斗胆邀请梁公赴宴,是想要为梁公赔不是的。”

  “赔不是?”梁羡道:“大行人言重了。”

  闵谦之淡淡的看了一眼乌阳,抬了抬下巴,乌阳立刻道:“是,义父。”

  他转身离开,很快有两个人跟着乌阳折返进来,其中一个,正是宿国负责接待他们的行人,另外一个,则是与行人一起喝花酒,在女闾吹嘘的狐朋狗友,也不知叫做什么。

  行人与狐朋狗友颤巍巍的走过来,不由分说,咕咚跪在地上,连连扣头:“拜见梁公!梁公饶命啊!那日……那日在女闾,冲撞了梁公,卑臣……卑臣已然知错了!知错了!”

  “小人也知错了!亦知错了!”

  梁羡挑眉,这是闹哪出?

  闵谦之幽幽的道:“便没有了么?你们得罪梁公之处,还要本君一点点,一个个的给你们指出来不成?”

  他本生着一双勾人的挑花眼,笑盈盈的芙蓉粉面,但板起脸的时候莫名锐利逼人,吓得行人与狐朋狗友更是以头抢地,瑟瑟发抖,不敢抬头。

  闵谦之道:“馆驿还未修缮完成,为何要请梁公如此尊贵的贵客,下榻在那样肮脏龌龊之地,难道……这也是本君的意思么?”

  行人大吃一惊,抬头看向闵谦之,那浓浓的震惊已然出卖了行人,梁羡何等聪明一个人,怎么能看不出来,行人不过一个小小大夫,他若是敢这般怠慢一个国君,必然是顶头上司,也就是他们的大行人首肯的,而如今闵谦之一推四五六,显然是想让行人来做替罪羔羊。

  那行人又是怕,又是惊,又是懊恼,但是最终不敢与闵谦之执拗,连连告罪道:“是是是……是罪臣的过失,罪臣……大行人,饶命啊!饶了罪臣罢!”

  闵谦之慢悠悠的走过去,凉丝丝的道:“饶恕?你可知,梁公乃是天子的卿士,可以谈笑之间瓦解北狄,你一个区区不知死活的下臣,是谁给你的胆量如此托大?”

  “哎呦——”不等行人说话,闵谦之突然一脚踹过去,将行人踹翻在地,那行人疼的子哇乱叫,但不敢执拗,赶紧爬起来继续跪在闵谦之的脚边。

  闵谦之又道:“听说你还在女闾喝醉了酒,惹事生非,怎么?是舌头不想要了,还是脑袋不想要了?”

  行人面色惨白,大惊失色,“啪啪啪”抬起手来狠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大喊道:“大行人!!罪臣知错了!罪臣再也不敢了,求大行人饶了罪臣这一回!饶了罪臣这一回罢!”

  闵谦之没说话,行人又是左右开弓,对着自己抡了大嘴巴:“卑臣知错!卑臣知错!请大行人饶恕!”

  行人的脸很快肿起来,肿的仿佛猪头,嘴角溢出血来,但他仍然不敢停手,噼啪噼啪的抽着自己的嘴巴。

  闵谦之平静的看着这血腥的场面,转过头来对梁公道:“梁公,真是对不住,谦之御下不严,令这些不懂规矩的部员冲撞了梁公,真真儿是死罪。”

  梁羡道:“罢了,一个小小的行人,他能懂得什么?指不定……背后听了谁的指使呢,对么?”

  行人一听,连连摇头:“没有没有!决计没有人指使,都是小人……都是小人一时头晕,是小人愚钝!绝对无人指使!”

  梁羡看得出来,闵谦之对于部员绝对是高压统治,指鹿为马的那种,因此行人根本不敢多说一句,生怕有嘴说,没脑袋活下去。

  梁羡道:“这般好看的屋舍,可别被血迹弄脏了。”

  闵谦之这才摆摆手,乌阳冷声呵斥道:“滚下去。”

  “是是!”行人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因着腿软脚软爬了两步趴在地上愣是走不动,他的狐朋狗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拖拽着行人离开,地上蜿蜒的都是血迹。

  闵谦之幽幽的道:“真真儿是蠢才,梁公都叫他不要把屋舍弄脏。”

  他说着,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闵谦之的丝缎鞋尖上,蹭上了一抹血迹,星星点点的,若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乌阳立刻转身,重新拿了一双靴子放在闵谦之面前,闵谦之施施然的换鞋,这才笑道:“让梁公看笑话了,梁公,快请,宴席已然准备妥帖。”

  什么笑话,梁羡挑眉,分明是一场下马威,打的虽然是宿国的行人,但闵谦之显然是在立威,让梁羡看到他的手段。

  众人落座在席上,闵谦之懒洋洋的笑道:“听说……梁公日前也曾监临过大司农的下榻宅邸,不知梁公以为,是大司农那处的风景更胜一筹,还是谦之这里的风景更胜一筹?”

  梁羡道:“大行人的府邸,金碧辉煌,美不胜收,反观大司农下榻之处,倒显得寒酸至极了。”

  “是嘛?”闵谦之似乎很是欢心:“梁公若是喜欢这座宅子,谦之也不妨忍痛割爱,将这宅子送……”

  送与梁公。

  他的话还未说完,梁羡已然抢先道:“但是金子太多了,晃眼!哎呀,哎呀,孤这眼睛都要被晃瞎了,丞相,快给孤遮着点。”

  白清玉看到梁羡那浮夸的表情,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有些无奈。

  闵谦之的笑容立刻收拢起来,薄情的唇角扳起,幽幽的道:“这天底下,还有不喜欢金子光芒之人么?自然是……愈耀眼,愈好。”

  梁羡道:“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金子,你看,孤这人就比较高雅,喜欢……美玉。”

  他说着,瞥斜了一眼白清玉。

  白清玉的名字里就有玉,寓意自不用说,君子佩玉,象征高洁,而梁羡说美玉的时候还看着他,似乎在当众调戏白清玉一般。

  白清玉心中却十分受用,完全不把这当做是调戏,而是当做表白。

  闵谦之不再和梁羡绕弯子,道:“梁公,谦之是个直脾性之人,有话便直说了,也不做那些拐弯抹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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