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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58)

作者:思镜渠 时间:2018-11-01 11:15:14 标签:系统 甜文 打脸 快穿 逆袭 前世今生

  她感受了一下这种从没体会过的感觉,然后才认真的回答:“嗯,我等着,也期待着。”
  下午一点,长生收工了,今天她净赚了四百多,她准备明天多买点原材料,然后再看看情况。
  连续一个月,长生都在夜市里待着,从一开始的一天一百条,到最后变成了一天六百条,她的摊位是夜市里最火爆的,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她还能再多卖点。
  如长生说的那样,郑晴歌自控力很好,别人的新生期需要三个月,到她这就两个半月,如果不是有事情刺激她,估计刚到两个月,她就能度过新生期了,然而,世事难料啊……
  常市的雇佣兵公司不止郑晴歌一家,还有另外两家,他们互相是竞争对手,另外两家一家姓洪、一家姓薛,姓薛的处事圆滑、狡兔三窟,不得罪任何人,同时也不和任何人交好,比较低调,没什么好说的。姓洪的这位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社会大哥思想,不服就干,他看中什么,别人必须给,不愿意给也行,干一场,赢了就放过你。
  洪老大今年三十多岁,膀大腰圆,左青龙右云kk裳k小k筑白虎,大金链和墨镜是标配,夏天光膀子冬天穿貂皮大衣,有时候大家都怀疑他是不是古惑仔电影看多了……
  郑晴歌和洪老大一直不对付,从性格到审美再到生意,这俩人就没有一点能说得上话,每次见面,都得明里暗里的互怼一回,郑晴歌被夏芙狩猎那天,她要去见的内奸,从种种迹象推断,就是洪老大派来的。
  原本出了这事,郑晴歌应该给洪老大一个下马威,可她突然被转化了,这事也就被搁置下了,后来长生一直盯着她,坚决不允许她和别人起冲突,她也只能不了了之,想着过了新生期再去清算。
  结果她没上门,洪老大倒是上门了。
  他还是穿着那一身黑的发亮的貂皮大衣,大金链挂脖子上,走到哪都用鼻孔看人,孟云在门口正好碰上他,一见他,他就觉得自己眼睛疼。
  太辣眼了……
  洪老大完全没有自觉,他一脚踢开玻璃门,摘下墨镜,傲气十足的对孟云道:“郑晴歌呢,让她出来!”
  孟云揉了揉眼,“我们老大不在,您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
  “跟你说?你算老几,我要的那批货,在南美中转的时候,刚一落地就被当地的反政府武装势力给抢走了,这是你们干的好事吧?知道我赔了多少吗!赶紧把郑晴歌给我叫出来,就会背后阴人,敢不敢讲点江湖道义!”
  ……
  大佬,您是卖武器的,又不是走江湖的,讲哪门子江湖道义啊,热血动漫看多了吧?
  郑晴歌其实就在三楼,但这点小事孟云还不准备惊动郑晴歌,他想着打会儿太极把洪老大打发走就算了,没想到洪老大是真的很生气,他推开孟云就想直闯,他身后的手下们手里也都拿着家伙,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孟云算是明白了,今天这事没法善了。
  他不知道洪老大说的事,平时郑晴歌就不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他,所以他也不清楚自家是真的干了这件事,还是被冤枉的,可人家都打上门来了,不管有没有这事,他们都不能就这么把人放走。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楼上的郑晴歌一看到点,就准备下班,去夜市找长生了,结果刚从楼梯口走出来,就见到了剑拔弩张的一幕。
  郑晴歌蹙眉看着他们,“怎么回事?”
  有人挡着楼梯口,洪老大看不见那边来了谁,但这声音他熟悉啊,郑晴歌那个一听就如同被浇了一桶冷水的声音,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不过……今天这声音有点奇怪,好像没那么冷淡了,她是不是感冒了?
  洪老大一边疑惑着,一边拨开挡在他面前的人,“滚滚滚,都给老子让开!郑晴歌你今天必须给我个说法,不然我就砸了你——”
  狠话说到一半,洪老大没声了,郑晴歌穿着灰色的长款羊毛大衣,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淡淡的看着他,“砸了我什么?”
  洪老大的手下觉得奇怪,也往郑晴歌的方向看了一眼,顿时就惊悚了。
  卧槽,郑晴歌什么时候整的容啊?!
  尼玛这这这这这这也忒好看了吧?!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手下们是这样的想法,洪老大自然也一样,原来的狠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愣愣的看着郑晴歌,郑晴歌被他看得心情不爽,不过因为快过新生期了,所以她还能忍。
  真正剪断她理智神经的,是洪老大接下来的那句话。
  洪老大的脸突然红了,古惑仔突然化身纯情男,还是《乡村爱情》版本的纯情男,“没、没什么,都是误会,大妹子,饿不饿?哥带你出去吃饭?”
  全体都有:“……”
  后来洪老大被揍的有多惨,已经没法用言语形容了,总之两边的小弟一直在拉架,郑晴歌喊:“都放开我,我要掐死他!”
  洪老大则喊:“都放开我,让我郑妹子继续消气!”
  ……尼玛,活该你被她打死。
  今天收工早,长生换好衣服等了一会儿,没见郑晴歌过来,她就自己走过去了,在门外她就看见里面有不少人,走近了居然能闻到血腥味,长生怔住,立刻一个百米冲刺,凭着娇小的身体钻进包围圈,看到郑晴歌又在疯狂揍人,她赶紧劝架:“别打了,再打他就死了啊!”
  郑晴歌的眼睛已经有点变色了,不过周围人注意力不在她脸上,所以才没看清,而躺地上的洪老大却看见了,他恍惚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长生注意到这一点,当机立断,直接抽过旁边某位小弟手中拿的伸缩棍,精准的在他俩之间砸下,“砰”的一声,瓷砖四分五裂,还溅起了几块碎瓷片。
  她这一下动静太大,现在好了,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然后集体默契的后退两步。
  长生也不管他们,她把伸缩棍扔掉,然后拉起郑晴歌,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副墨镜,给她戴上,遮住郑晴歌的眼睛,她环视一圈众人,长生脸上没什么表情,看起来倒是和以前的郑晴歌挺像,被她这么一看,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后背凉飕飕的,然后下意识,就给她和郑晴歌让出了道路。
  长生一句话都没说,拉着郑晴歌的手就出去了。
  剩下人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收拾残局,洪老大的一个手下后怕的抹了抹脑门上的冷汗,然后不放过任何机会的跟孟云打听,“你们老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凶残了?”
  孟云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我们老大什么时候不凶残了?”
  ……也是。
  “那刚才那个女人是谁啊,新人?”新人就这么厉害,还这么有魄力,说不定是他们公司新来的二把手呢。
  孟云一巴掌拍到这小子脑门上,“还想混就别瞎说!”
  对方觉得委屈,他哪瞎说了?
  顿了顿,孟云颇为得意的说道:“那是我们老大的夫人,厉害吧?”
  对方跟着奉承,“厉害厉害,这么说她俩已经结婚了?”
  孟云不甚在意的回答:“没呢,不过快了。你见过我们老大有这么听一个人话的时候么,说跟着走就跟着走。”
  这倒是,看来孟云还真没骗他。对方望着两人离开的方向,觉得还挺不可思议,才几个月没见,郑晴歌居然变化这么大,不仅更漂亮了、更凶残了,竟然还脱单了。
  突然,对方愣了。
  如果那位是郑晴歌的夫人,而且也这么凶残,那等她知道这边打起来的原因始末……
  他赶紧跑到自家人那里,对着已经晕过去的洪老大就是一顿猛拍,“卧槽,老大,醒醒、快醒醒,快逃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前的大纲用完了,下个世界不知道开啥好,欢迎点单,说说你们喜欢啥题材,说不定就能中奖呢

  ☆、偷鸡不成蚀把米(5)

  长生把郑晴歌带到停车场, 上车以后, 她从手套箱里拿出湿巾和香水, 熟练的擦掉郑晴歌身上蹭到的血液, 然后又在她身上喷了两下香水,遮住她身上的血污味, 才坐回驾驶位上。
  现在长生已经考下了驾驶证,可以随意开车了。
  她来开车, 郑晴歌坐在她身边, 看着窗外的风景快速倒去, 过了一会儿,郑晴歌才开口, “对不起。”
  长生纳罕的看着她, “跟我说对不起干什么?”
  她揍的又不是她,有什么对不起的?
  “你不是想让我快点度过新生期么。”
  长生愣了愣,又转过头, 继续看着前方,“我是想让你快点度过新生期, 又不是让你一定要压抑忍让。”
  “虽然不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你都这么久没发过脾气了, 突然这么生气,一定是有原因的。揍吧揍吧,只要没出人命,就有我帮你兜着。”
  郑晴歌淡淡的笑了一下,她的眼睛颜色已经彻底恢复成了黑色, 她把墨镜摘下来,好整以暇的望着长生的侧脸,“那如果出人命了呢?”
  长生默了默,回答道:“那就没办法了,一起跑路吧。”
  她侧头看了一眼,发现郑晴歌嘴角还噙着笑意,她赶紧补充一句,“喂,我可不是支持你的意思,那只是最坏情况里的最坏办法,现在的生活不是挺好的吗?不许搞事,更不许闹出人命!”
  长生的脸色很紧张,她是真怕郑晴歌觉得有备无患、就开始放飞自我了,郑晴歌调整了一下坐姿,继续看向窗外,声音稍显轻快,“嗯,知道了。”
  这天晚上,郑晴歌破天荒的拿起了一袋长生平时最爱喝的高级口粮,她站在冰箱前,试着喝了一口,胃部立刻开始抗议,反胃的感觉又涌上来,但郑晴歌只是皱了皱眉,就强行把那口血咽了下去。
  非常难喝。
  就像把捣碎的臭鸡蛋扔进馊米粥里,然后再加几条腥臭死鱼,就这么放在夏天四十度的高温里静置三天,最后再倒进榨汁机榨出来的汁一样难喝。
  ……
  长生要是知道郑晴歌的感觉,肯定会怀疑她味觉出问题了。
  事实是她的味觉没问题,但心理作用太强,让她根本接受不了从别人身上抽出来的肮脏血液,可是再难喝,她也想尝试一下。
  新生期初期,她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做什么事第一个考虑的都是自己,现在新生期快过了,她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对长生做的事有多过分。
  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虽然长生看起来一直很无所谓,甚至不管她提出多么过分的要求,长生都会答应,可这份纵容来的没缘由,郑晴歌想不出她身上有任何一个理由能让长生对她那么好,天上不会掉馅饼,思来想去,她只想到了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原因。
  因为她替长生还了钱,这对长生来说是一份天大的人情,为了还这份人情,所以长生愿意留在她身边,委曲求全。
  在以前,郑晴歌认为金钱关系是这世界上最牢靠的关系,手下会叛变、朋友会陌路、情人会变心、亲人会离开,只有以钱为纽带的合作关系,永远都不会变质。
  用钱绑定一个她需要的人,这是郑晴歌经常做的事,可放在长生身上,她突然就不喜欢这种关系了,她想让长生出自真心的愿意留下,她想让留在她身边的长生也能过的开心。
  如果要这样的话,最起码,她不能再把长生当做自己的食物仓库。
  这样想着,郑晴歌拿起血袋,又喝了一口。虽然还是恶心,但比前两口好一些了。
  郑晴歌是骨头断了也不会大喊大叫的人,她面不改色的喝完了一整袋高级口粮,觉得整个胃都在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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