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来得及捋顺,新的消息又开始轰炸了。
盛勋:“你喜欢穿白衣服是因为他喜欢白色,你跳古典舞是因为他说古典舞好看,你喜欢的味道是因为味道像他?”
顾梦尘没有遮掩,大方承认:“对。”
“……”
花树明和夏宏钰还记得,第一次见江楚,江楚穿了一件黑衬衫,跳了一段钢管舞,他说他讨厌白衬衫,讨厌古典舞。
那天晚上,他们知道了,盛勋喜欢顾梦尘,把江楚当成顾梦尘的替身,因为顾梦尘喜欢穿白衬衫,所以让江楚穿白衬衫,因为顾梦尘跳古典舞,所以让江楚学古典舞,还要用顾梦尘常用的香水。
结果……
顾梦尘喜欢穿白衬衫,是因为他喜欢的奚清河偏爱白色,顾梦尘跳古典舞是因为奚清河喜欢,连香水都是因为能让他想到奚清河。
想到盛勋在酒吧嘲讽钢管舞,说古典舞多好的样子。
两人:“…………”
夏宏钰的沉默在这一刻发挥到极致,花树明有点喘不过气。
盛勋比他还严重,他大喘着气,“我去国外找你,跟你表白,你说你考虑。”
顾梦尘:“我原是想利用你忘记他,可是这不可能,对你也不公平,所以我拒绝了。”
“………………”
花树明已经神情恍惚了。
这叫什么?天道好轮回吗?
盛勋把江楚当成替身,从某种意义上,他也算是替身工具人?
所以是,江楚喜欢盛勋,盛勋喜欢顾梦尘,顾梦尘喜欢奚清河。
顾梦尘因喜欢奚清河穿白衬衫跳古典舞,盛勋因喜欢顾梦尘让江楚穿白衬衫跳古典舞,他以为这是顾梦尘的特征,是他喜欢的样子,却不知道这都是奚清河的喜好和特征。
这比狗血剧还狗血还虐心!
就连527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整个牛头呆住。
527:【我猜到了白衬衫,但没想到古典舞和香水也是。】
527拍了拍呆滞的牛头,努力思考,【所以,盛勋喜欢的是奚清河的特征?把他打了一顿,又被他当成和你不清不楚的情敌的奚清河?求盛勋此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苏青喻:【……】
苏青喻:【你可真是个逻辑小天才。】
527抱住牛头:【嘿嘿。】
这都可以当做它回去跟小伙伴们的谈资了,一定让它们整个呆住。
盛勋接受不了了,又崩溃又羞愤,在几人的注视下,冲开前面的顾梦尘跑了。
金婉婉注意到动静过来,正好看到他跑出去,“唉?怎么了?”
她看一眼几人,“你们欺负他了?”
“……”
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没欺负,但比被欺负还惨吧?
苏青喻笑了笑,对她说:“妈妈你回家休息吧。”
金婉婉答应得很利索,“好,我正好回去给你们做午饭。”
苏青喻向外送了她一段,忽然问她:“妈,你觉得盛勋怎么样?”
金婉婉思考着着说,“他是个大少爷吧,脾气不是很好的样子,但是,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觉得他挺好的,不讨厌。”
说完她又看向苏青喻,问:“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没什么。”苏青喻笑着说:“妈妈路上小心点。”
“唉!你快回去吧,就这几步路。”金婉婉往家走,走了几步,她又回头看向苏青喻,“他们各有各的好,但谁也没有我儿子楚楚好。”
苏青喻愣了一下,也笑着说:“这世上妈妈各有各有的好,谁也没有金女士好。”
“你这孩子,油嘴滑舌的。”先说的人反而不好意思了,挥挥手走了。
送走金婉婉后,身后的四人还在沉默中。
夏宏钰早就知道一些内情,比花树明先反应过来,他说:“我们去看看盛勋。”
他说的“我们”是他和花树明,可他要拉花树明走时,花树明不走,他惊讶地看向顾梦尘,“学长,你喜欢我小舅舅啊!”
“……”
不怪花树明还在惊讶,来香荔荔的路上,他还信誓旦旦地跟夏宏钰说,他舅舅是个跟情爱和男人不搭边的男人。
谁知道,马上就迎来了暴击。
顾梦尘承认得大方,“是的,我喜欢他有十年了。”
说完他看向苏青喻。
苏青喻对他笑了笑。
他没想到,顾梦尘对他任务这么有帮助。
就在他看过来的时候,脑海里开始响起缓慢但连续的悔改值上涨提示。
527:【宿主,悔改值+1。】
527:【咦,悔改值+1。】
527:【+1。】
527:【+1。】
……
人很难有真正的感同身受,除非有类似的遭遇。
盛勋以前不觉得他对江楚做的那些有什么不对,现在他该感受到了。
刚听到他可能只是接受不了,慢慢地,他就会感同身受地意识到,他对江楚做的事有多过分。
同时,也会后悔让江楚穿白衬衫,学古典舞,用那些香水,非常地。
他让江楚变成的根本不是顾梦尘,而是奚清河喜欢的样子。
而奚清河是他白月光的白月光,他心里的白月光,在奚清河年前是个会红了眼的小迷弟。
527尽职尽责地播报着每一个慢慢冒出的悔改值,有点懵的狗脑袋里,已经可以想象盛勋此时的状态了。
痛,非常痛。
悔,非常悔。
顾梦尘没想到,他那么不友善地看向江楚,江楚竟然还对他笑了,笑得那么真诚友善。
这让他心里更难受。
他又一次意识到,江楚真的很优秀,比他优秀。
花树明还要问什么,被夏宏钰捂住嘴,“江楚他们还要工作,我们继续逛逛吧,我们今晚就要走了,还有好多地方没逛。”
花树明睁开他的手,夏宏钰以为他又要没眼色地说什么,没想到他把伤心的顾梦尘也带走了。
花树明这人,就见不得美人伤心。
他安慰一离开奚清河立即红了眼的顾梦尘,“哎,你别伤心,我小舅舅就是那样的人,他就是一个书呆子,莫得感情。”
顾梦尘哽咽着说:“不是的,你不懂。”
花树明:“……”
“你喜欢我小舅舅很久了啊?”他实在好奇,“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怎么认识他的啊?”
“十年前,我家人有意让我进娱乐圈,我也有这个想法,于是爷爷带我去你外公家,我第一次见到了他。”
顾梦尘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奚清河的画面。
那天奚清河穿了一件白衬衫,坐在院子里粗壮橡木下的长椅上小憩,脸上盖了一本书。
他经过时,他正好拿起脸上的书,上面的绿色橡木叶滑落,他眉眼清冷地看过来。
那时,顾梦尘以为他也是来做明星的,或者就是哪个演员。
因为他长得太完美了,从长相到气质都戳进他心底。
后来,他才知道,是他浅薄了。
“他跟我在圈子里接触的所有富二代都不一样,没有人能像他那样。”
花树明:“……”
确实,他们圈子里没有哪个富二代不爱娱乐圈半壁江山,偏爱搞学术,活成一个另类的。
三人离开后,苏青喻和奚清河沉默了几秒。
“我……”
“他……”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闭上嘴。
又沉默一会儿,这次奚清河没说话,等着苏青喻说。
苏青喻微微垂着头,看着脚边的落叶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抬头看向奚清河,“秋已过半,桔梗该播种了。”
“嗯。”奚清河说:“种子我已经联系同学准备好了,主要就是地的问题了,我们现在去找他们谈租金?”
苏青喻说好。
上一篇:重生:养成病娇虫族之王后
下一篇:重生七零男知青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