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汉子[重生](23)
鉴于它们可说是庄锦的救命恩猫,顾钦的态度很不错,他看了会儿猫咪们吃饭的场景,提议道:“如果买几个自动投喂机在这儿……”
“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做。”自动投喂机是为流浪猫狗准备的带有公益性质的机器,当然私人也可购买,模样像是饮水机的放大改良版,里面储存着猫狗粮,只要猫狗简单的操作,粮就会倾倒在地面供它们进食。庄锦蹲下来,抚摸着一只主动亲近他的白猫,唇角的弧度泛着凉意,“如果流浪猫有了固定的取食地点,就代表它们有了固定的弱点,心怀不轨的人类只要设好陷阱,便能够轻松地将这些警惕性强的小家伙们一网打尽。”
“抓猫干什么?”
“吃。”
“猫肉不是很难吃吗?”
“顾大少爷,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说过龙虎斗这道菜。”庄锦摇了摇头,“你知道路边摊的羊肉串为什么那么便宜吗?因为主料不是羊肉。”
“猫……肉?”
庄锦没有回答。
顾钦自己上网看,果然找到了新闻,无良商贩将猫肉浸在羊尿里,泡出羊腥味后制成肉串贩卖……这都是他的生活圈子里接触不到的事。顾钦心情复杂地关闭网页,看向庄锦。
青年的侧脸,在夕阳的余晖下如此完美,他天生就该站在光里被众人赞叹,为什么看到的却总是黑暗?怎样的生活和经历,造就了现在的他?
很多故事,都是由好奇开始的。
而顾钦对庄锦的好奇,从知道这个人存在的第一天起,便未曾断绝。
晚霞更明艳。
顾钦蹲下来,试着去摸白猫,猫咪灵巧地躲开他的手,跃入同类间吃起猫粮来。
顾钦:“……”
他这次学会了提前询问,“如果发动爱猫人来收养它们呢?”
庄锦再次摇了摇头。
“人类养育宠物,总是盼着它对自己亲近的,但流浪猫很难养熟。等到主人耐心耗尽,或者干脆是猫这方一去不回,它们又会重新回到流浪的状态。”庄锦淡淡道,“人们以为猫总有一天会被自己的付出打动,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在小猫出生后一到两个月之间,如果频繁与人类接触,并受到人类的善待,就会在日后亲近人类;而如果在这段时期没有遇到人类,甚至遭遇人类的恶意,那么它终生也不会放下心防。”
“流浪猫多是后者。”
“人类已经失去了驯养它们的唯一机会。”
庄锦的话,似乎从未这么多过。
琥珀色的眼眸看着身旁的人,在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下仿佛有碎金在闪烁,顾钦忍不住反驳:“刚才那只白猫,明明很亲近你……”
“大概是因为,我跟它很像吧。”这句话很轻,倏忽消散在风中。
“你说什么?”
“没事。”
“……”
不干不脆的模样,真是讨厌极了。顾钦烦躁地看了庄锦一眼,最终决定眼不见为净。
“‘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猫粮被流浪猫瓜分完毕时,这段话以诗歌般的韵律被念出,庄锦带头向着跑车走去,问道,“你读过《小王子》吗?”
“读过。怎么了?”
“没什么。”庄锦行了个绅士的礼仪,“开车吧,我的小王子。”
“……”
阴阳怪气!
顾钦再次怀疑自己有病,为什么要上赶着来伺候这种养不熟的家伙?!
跑车划出个流畅的弧线,驶向街道。
顾钦不知道的是,在他无法看见的角落里,庄锦看着他的眼神,有多么柔和。
在地底被救出时,是庄锦的又一次“新生”,而在疗养院的三年,正是“小庄锦”能够被“驯养”的时间……
——真狡猾啊,你驯养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庄锦:小钦的爱称——趁虚而入小王子。
顾钦:这算什么鬼爱称啊?!
第27章
暮色四合。
鉴于庄锦此时全身的家当只有75元和一部老人机, 顾钦自觉地带着人去买了换洗衣服,然后找到萍化市最好的酒店——勉强够得着四星级的标准,给庄锦开好了房间。
单人间。
庄锦:“你不陪我?”
顾钦刚要回答,突然反应过来,“我干嘛要陪你?”
好整以暇地欣赏了会儿顾钦这种警惕着随时要炸毛的样子,庄锦微笑着柔声道:“你要回学校?路上小心。”
“……嗯。”
庄锦这么说,顾钦反而不想那么快走了。拎着衣服袋子跟着庄锦上楼到房间,顾钦打量着室内的环境。
地毯、挂画、壁灯……
还算不错。
“有件事我早就想问。”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庄锦好奇地看着顾钦, “为什么要给我买衣服?”见顾钦神色不解, 庄锦解释道, “刚买来的衣服要洗了才能穿,如果有这个空闲,直接把旧衣服洗了烘干不好吗?”
顾钦:“……”
顾钦想说上次你没洗, 又想到那次的特殊情况, 沉默了会儿, 终于咬牙放弃了治疗,“我有病行了吧!”
啊, 炸毛了。
“我的错,小钦怎么会有病呢……”
“你那是什么语气!恶心死了!”
最后的结果是庄锦把旧衣服换下穿上新的, 总算是没有辜负顾钦的一番好意,至于洗衣服之类的事情,可以等对方走了再做。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总算要告辞,顾钦气势凶猛地拎起装旧衣服的袋子, 留下了最后一句话,“不准还我钱。”
庄锦:“……”
房门被“嘭”地大力关上,随之响起的是远去的脚步声,青年无奈地摇摇头,唇角分明带着笑。
学习机不解道:[他为什么要把你换下来的衣服拿走?]
庄锦“唔”了一声,沉吟两秒,[我觉得,他大概没发现。]
顾钦的确没发现。
等到打开车门,动作自然地将手上的东西扔进车里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先前拿了什么。
顾钦:“……”
坐上驾驶位,关上车门,顾钦翻了翻袋子,发现里面有庄锦今天穿在身上的上衣、裤子……和内裤。
顾钦心中万千神兽狂奔而过。
“流氓!”
恨恨咒骂一句,跑车打了个旋,朝中州市而去。
反正买了新内裤。
酒店应该有洗衣和烘干的服务,但庄锦向来对公用的东西缺乏信心,他自己洗了衣服,用吹风机烘得差不多再挂好,裸着上了床。在彻底坠入梦乡之前,庄锦还记得用手机订了闹钟,顺便回复了林雀不知何时发来的短信。
不爱看电视的庄锦睡着之后,顾钦才回到中州大学。
安以源看着发小进门,视线重点在其手中的衣服袋子上停留,脑海中瞬间出现七八种可能又划掉,猜测着道:“刚从萍化回来?”
宾果。
看表情知答案。
顾钦阴沉着脸打开洗衣机盖,把袋子里的衣服倒进去,忽而脚步一顿,万分纠结地看着那条内裤。
普通的白色内裤,明明是纯洁的颜色,此时在顾钦眼中,却是再邪恶不过的象征……顾钦嫌弃地用两根指头拎起这小团布料,脚步迈向垃圾桶,又在最后硬生生地转向,将其扔到了浴室的洗衣盆里。
安以源:“……”
沉默是金。
睿智的佛系青年决定假装没看到,不过思想这种东西是没法控制的,假设倒进洗衣机的衣服是庄锦的,内裤肯定也是——换了套衣服让弟弟把旧的带回来洗似乎挺正常的……吧?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安以源瞄了眼进浴室洗澡的顾钦,边进行着高难度动作——“在床上嗑瓜子而不掉碎屑”边刷着今天的微博。
庄锦的消息挺多的。
和白日事情刚刚发生时,随便一条吃瓜博都能刷上首页不同,这时候还能被热情转发的,多少有些干货。
比如说,有人用理论和事实说明扭断成年人的手腕到底需要多少力量,又估测了胖子手上的脂肪会造成的阻力,以此来证明庄锦绝对是个练家子;有人扒出了庄锦的教育经历,找到了他从小到大上过的学校;更劲爆的是有人自称庄锦的同学,贴上各种证据来告诉大家“前女友”确有其事……
毫无疑问,最火的是最后一条。
人人皆有八卦的心。
庄锦之下,五位选手里受到关注第二多的是聂浪。
“近水楼台”的许颜在传销事件中是有亮点的,可在庄锦的衬托下就显得没什么了,聂浪则异军突起,因着和狗子的天然好相性和疑似懂得狗语——至少懂哈士奇语的特征广受欢迎,另外,他投喂庄锦的举动非常暖心,有人贴出截图表明这两人微博早已互关,他们的粉丝紧跟偶像走,关系也异常和谐起来。
再往下排是许颜和张旭,落在末位的是乐游,看得出乐游的综艺性不佳……或者是偶像包袱太重?
安以源刷新首页,又出来一条和真人秀有关的长微博。
博主是个大V,深谙吊胃口的套路,他首先抛出观点:每个成功的演员身后,都有个默默支持的经纪人——然后开扒。看得出来,这是个能拿到内部消息的大V,不但很清楚陪着五个选手去节目的分别是谁,还贴出了几位经纪人的近期行程和简历,而后以尖锐的语调嘲讽了茅建同和程妍。
前者是庄锦的经纪人,在名下只有一个艺人的情况下不知所踪,和跟着艺人来了的聂浪和乐游的经纪人形成鲜明对比,而张旭的经纪人则是去跟名下另一个艺人了,可以理解;后者是许颜的经纪人,在许颜被绑架时向制作人提出加大宣传,其冷血令人发指。
大V粉丝众多,再加说得有理有据,长微博很快被炒热,安以源淡定吃瓜不站队,果不其然,不久后,许颜转发了这条微博。
“谢谢大家的关心,但是,妍姐当时还说了报警啊……PS:她是我表姐,亲的[笑cry]”
多么套路的反转啊。
安以源看了下评论,果然都变为了“哈哈哈这绝对是亲姐”这种和乐融融的氛围,相比之下,庄锦报平安约暗号的微博下面那清一色清纯不做作的“约约约,老公我们约”似乎要更顺眼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