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菜啊……
想他上辈子为了省钱,一路跳级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后,也是忙着赚钱,他死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二岁。
正是青春年少,却没得一个男朋友。
只可惜,这么好的男主是有官配的,那个人形锦鲤今年应该也进了鼎西高中了吧?他记得和他一样好像是在念高一。
好像是高一(1)班的。
果然,优秀的人只和优秀的人做朋友。
“少爷,天快黑了……”,再不走,怕是要遇上晚高峰了。
车再好,该堵还是堵。
阿龙不无担心提醒道。
“再等等……”
时笙收了乱飞的思绪,给心中的小人儿擦了擦口水,收了花痴的心思,正经起来,目光一眨不眨地盯着沈君回,心里盘算着一会自己拦住沈君回,不知道沈君回会是什么反应?如果根本就不理他可怎么办?
看刚才沈君回的模样,就是一幅很不想理他的样子。
正胡思乱想间,时笙就见桥上的沈君回已经做完放生,就要下桥,打算离开了。
时笙立刻窜了出去,急走几步,将人堪堪在下桥口处拦下。
“沈少爷,我妈妈并不是小三上位,也没有气死王太太,那都是流言。”,时笙站在沈君回的面前,飞快地说道。
他怕他不直接点出来意,沈君回根本就不会理他。
不过,时笙还是低估了沈君回的冷漠,哪怕他已经听到了时笙的解释,他的脚步也没有半刻停顿,直接越过时笙就要离开,清隽冷白的脸上没有半分动容。
时笙一看就知道糟了,哪里敢让沈君回离开,下意识地就想一把抓住沈君回的胳膊想要阻止他离开,结果,可能是动作太猛了身子受不住,眼前一黑,整个人就一头栽向了沈君回的胸膛。
沈君回的保镖下意的就要出手将时笙拎出来,他是知道沈君回不喜欢让人碰到自己的,刚伸出的手却在一半儿时停了下来,保镖瞳孔微缩。
他家少爷被时笙抱了个结结实实,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将人扔出去。
以往那些个别有目的,想要对少爷投怀送抱的男男女女,哪个不是被少爷毫不犹豫地扔了出去,并附赠一个能冻死人的冰冷眼神。
时笙这边也不好受,两耳嗡鸣,眼冒金星,鼻端全是淡淡清冽的雪松味道,隐约知道自己闯祸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头晕……我……”,时笙努力让自己站起来,天旋地转中摇晃,还不忘了向沈君回道歉,“对不起!真你别走!我马上就好……”
那摇摇晃晃、脸色惨白的样子,真怕他会站立不稳而摔倒。
沈君回冷然地站在那儿任时笙抓着他。
好在,时笙晕得快,清醒得也快。
等不晕了之,发现自己还抓着沈君回的胳膊时,时笙像被烫到了一般,猛地松开手,心中充满了懊悔。
完蛋了。
真是要命了!
他这身体多年亏损得厉害,稍微大一点儿的动作,都会引起眩晕。
沈君回会如何想他,时笙都不敢想。
会不会以为他是故意的?很心机?
时笙脸皮子直发烫,原本想要解释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只能干张着嘴,手足无措。这回若是沈君回直接走了,他可真不敢再拦了。
原本时笙以为沈君回一定会气得黑脸离开,却没想到了耳边突然响起了沈君回的声音,“就算是秦鸾不是气死小姨的人,可是,她是在小姨尸骨未寒之时便嫁入了王家……”,声音没有什么神绪波动,低沉清泠。
“我妈如果不嫁入王家,就会死在时志远手中的……”,时笙一愣之后,急急解释着秦鸾的不得已。
“那又如何?”,沈君回冷着脸,声音无情得让人心底发寒。
时笙一噎,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了。”
他本来也没打算只是卖卖惨,就能让男主把这一页翻过去。
“两年!”
“两年后,我们母子就会离开王家。”
“在这两年内,做为补偿,我会替你关注王维希。”
“王维希……”,说到这里,时笙眉头微皱,“那个孩子很可能有心理问题……”
这是时笙偶然发现的。
时笙可没忘记,王维希这孩子也是个小BOSS的,秦鸾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弄掉的,可以说对秦鸾的恶意也是很大了。
他有意化解王维希的误会和仇恨,就想去王维希的屋子里找他聊聊,结果人没在屋子里,却让时笙发现了满屋子的画儿。
画上的恐怖、阴暗和压抑,绝对不是一个心理正常的七岁小孩能画出来的。
看着这些画儿,时笙隐约觉得这个孩子的心理可能出现了问题,若不加以关心,迟早有一天会出大事的。
这也是时笙求和的底气。
虽说,秦鸾和他都有着迫不得已,但不能否认的是伤害确实是有一些的。
在时笙的认知里,既然伤害了别人,嘴上说得再天花乱坠、痛心疾首,也赶不上实际行动的补偿。
看王彦祥对王维希的态度就知道,他对王维希毫不在意,也不关心。
若是将王维希的异常说给王彦祥知,说不定王彦祥下一刻就会送王维希去精神病院。
这个世间真正关心王维希的,应该就只有沈君回了。
否则,在书中也不会因为原主和秦鸾为了抢夺家产,绑架王维希,沈君回会那么愤怒的出手教训他们母子了。
他觉得这个一定能够打动沈君回。
果然,沈君回鸣凤眼微微眯起,审视地看着时笙,良久之后,才开口道:“我要看那些画儿……”
时笙知道沈君回这是同意了,心里顿时一松,点头道:“好。”
“我明天带给你……”
……
第七章
时笙回到王家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王维希在房间写作业,王彦祥则在书房办公,只有秦鸾在客厅里,周围的沙发上摆满了崭新的衣服、包包、鞋子还有饰品。
时笙进去时,秦鸾正在拆着一盒包装精美饰品,从里面拿出一只……金灿灿的镯子,美滋滋地戴在手上左看右看,看见时笙回来了,特意伸出来给时笙看,“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只金手镯表面没有花纹,通体圆润,色泽明黄,不似一般金饰那般灿烂晃眼,竟是别有一番雍容高雅含在其中。
老实说,这确实是一只不错的镯子。
只是……
再不错,它也是只金手镯啊。
如果秦鸾戴出去,会被那些豪门阔太们嘲笑吧?
“俗怎么了?有钱时它是首饰,没钱时它就是钱!我就喜欢金饰!”,秦鸾媚眼斜飞嗔了时笙一眼。
她还不只买了这只金手镯呢……
秦鸾一指胡乱堆在沙发上的几个盒子道:“这个……那个……还有那个……都是金的!”
她一口气买了十几件。
时笙目瞪口呆地看着秦鸾拆开那堆盒子,有双尾鸳鸯镯、金藕莲花簪、福寿空花金链……甚至还一顶一公斤纯黄金凤冠,时笙看标签……五十万。
那凤冠做工精美,奢华贵气,凤翅九尾层层叠叠,每层翎羽都为薄金片,栩栩如生,简直像一件艺术品一般。
秦鸾也喜欢那些昂贵的珠宝手饰,可是,出身微寒的她,在心里还是觉得黄金最让她有安全感。若是有一天王彦祥不要她了,光这些金首饰就够她们母子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你今天不是去上太太班了吗?”,时笙奇怪地问,“怎么还有时间去购物?”
秦鸾挥手叫来了女佣,让人将这些东西送回到她房里,没有先回答时笙的问题,而是,拉着时笙先去吃饭。
“还没吃饭吧?我特意让厨房给你做了你爱吃的……你这是上哪儿去了?”,秦鸾一边拉着时笙往餐厅走,一边不停地絮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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