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被迫重生(16)
只能看到一团发着橘色光芒的篝火边,围坐着八个少年。火上还有肉在挂着烤,少年们个个一脸轻松,或躺或坐,传递着一根树枝,似乎在玩游戏。
沈玄英来,各峰峰主也跟着一起来,看看自家徒弟可有好好修炼,顺便交代他们一些事。
他们还在远处,只能看到少年们的剪影,就能闻见一股香醇的酒气。
“可算轮到你了,快!罚一杯酒,表演节目!”
二十岁以下男子禁酒,这不仅是天下的规矩,也是星云派的规矩。
其实就算是各峰峰主,小时候也曾背着师长偷偷喝酒,但要是被抓到铁定是要被罚。
各峰峰主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但也不是纵容弟子的人。
“哎呀!师父!!”一个弟子惊叫起来,手中的酒坛洒了一身。
一个站起,其他六个也连忙站起,脸上的笑意说没就没,规规矩矩束手站在一旁,心中七上八下直打鼓。
他们没想到,叶青幽这次真没骗他们。
八个少年只有叶青幽还靠在树干上,橘色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叫这张脸变得愈发明艳,也更像个偷笑的坏蛋。
紫如宣道:“谁提议的喝酒?”
一个少年战战兢兢抬起一只手,闭紧眼睛不敢看她一眼:“回师伯的话,是我……”
他师父瞪了他一眼:“你们几个这些天干了什么,我们是让你们上来陪他,可也不能荒废修行。等会去空旷的地段,一个个来,让我们看看,这些日子有没有长进!”
另一位峰主道:“等考察结束,今日犯了规矩都跪到书楼外,顶着自己剑跪上一夜不准休息。”
还没完,又有一人道:“要是这些天玩的太狠,一会没什么长进,再去把修行的要领抄上五十遍,听到了吗?”
少年道:“是。”
各峰峰主说的这些,里面并不包括叶青幽。
叶青幽等他们说完,自己也站起来,望着沈玄英道:“掌门不罚我吗?”
沈玄英道:“犯了门规当然要罚。”
其余少年都竖起耳朵,掌门公正,让他亲自罚肯定比他们重的多。
岂料,沈玄英却道:“先去吃饭。”
叶青幽马上跟他一起走,两人一起走远,旁人只能听到叶青幽道:“吃完饭呢。”
沈玄英道:“你每天都要到我的湖中捞鱼,从今天起,就罚你一个月不准靠近那里。”
叶青幽:“就这样?”
沈玄英:“当然还有,等吃完饭再说。”
七个少年都投去羡慕的目光,这一次,是真的。
他们师父呵斥道:“看什么看,快点处理掉这些东西,便要查你们的修行了!速度快点,别磨磨唧唧。”
与他们一对比,叶青幽真是让人羡慕到眼红。
少年们凄凄惨惨地处理吃剩的东西,只听远处叶青幽道:“哎呀走不动了,不想走了。你抱我吧。”
他张开手,沈玄英低头一捞就将他抱起,两人在月下一起走远。
少年们眼睛都红到滴血了。
仙盟大会即将来到,沈玄英不知又去忙什么,再一次出了门。
“砰”的一声响,一个黑色的小石埙砸在地上,磕破了一个角。
当即,场上传出一个暴怒的咆哮:“你死定了!”伴着他的声音,一把暗红色的剑一剑刺穿了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这几天因为收藏问题,心态崩的比较厉害,每天什么都不做,从早到晚都坐在电脑边纠结到底是哪的问题……不过不管怎样,肯定还是要写下去的。
大不了这本不行,下本继续!然后根据一个基友的建议,换了一种排版方式。
另外又换了一个名字_(:з」∠)_
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第14章 厌世恶俗 二
大部分人生来都是普通人,不会坏的过度,也不会好的过度。
但有的人生来就是天生的好人,好到令人笑话,好到令人震惊。
还有一种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世上有一种命格,命里带煞,性格带煞,连名字中都饱含满满的煞气。
这类人比天生的好人还难见,可一旦出了一个,势必杀父杀母杀师杀友……只要能杀的,他都不会放过。
这种命格本是传说,可祟岚城中还真有这么一个男孩出生了。
祟岚城有个风俗,就是男孩子出生一定要请算命先生来看,这家孩子不得了,无论谁来,管他是抽签也好,还是算卦也好,占出来的结果全是大凶。
命是大凶,名字是大凶,管你怎么改,用多么吉利的字放在他身上,马上煞气一到,那些字都成了大凶。
这孩子出生时便只有一个娘亲,他娘亲不是祟岚城的人。
似乎是取什么名字都不好,他娘亲索性破罐子破摔,给他取了一个一听就煞气满满令人生畏的名字。
可能是嫌弃他,也可能是别的原因。
在他百天后,他娘亲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只留给他一个没有姓的名字。
算命先生都说,这孩子命硬,想要弄死他除非是老天,否则谁弄谁倒霉。
就像一匹危险的狼,小时候你得罪了他,等有朝一日他长出牙齿,便要咬断你的喉咙。
果然如算命先生所言,他命真的硬。
在没有娘亲的情况下竟还长大了,也如他们所说的那般,这孩子真是天生的恶人。
为了活下去,他什么都做,完全没有善恶的观念,什么都敢做,什么都会做。
天不怕地不怕,还特别记仇。
有一次他偷了一个员外园子中养的一头鹿,拿去拷了吃,员外找到他将他毒打了一顿。他笑着叫员外等着,于是第二天员外一家都被马蜂蛰了,满园动物都被偷的精光。
再要打他,他还是会加倍奉还。
你若问为何不直接把他打死算了,难,太难了。
这小子毒的很,也恨的很,你要打他,他就像个没有痛觉的怪物,用牙用爪也能活活从你身上扯下一块肉。
就像匹野狼。
这世上没有人不怕疼,但他就是个列外。
从他能走能跑开始,祟岚城的人就躲着他,避着他。
就算他偷了东西,偷便偷吧,反正没法制他,也不只是自己被偷而已。
他从不用他娘给他取的名字称呼自己,六岁的时候,在学堂外听课勉强认了几个字,重新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星彧。
祟岚城的人恨透了他,这就是一个小混混,小流氓。
吃东西不给钱,要什么你就得给他什么,小时候如此,长大了就更是如此。
当着面不敢说,背地里却人人叫他小怪物。
不许自家的小孩和他玩,当然,小孩也不敢靠近他。
如果星彧早知道叶之凝这个女人不能惹,惹肯定还是会惹,但他一定不会这般光明正大的惹,肯定偷偷的,让她吃了苦头都不知是哪个小流氓干的。
而不会像现在,偷了她的东西,被她拎在手中提着走。
星彧:“放我下来!敢这样拎着我走的,你可是第一个人!”
后领被她拎着,饶是这样星彧依旧在手舞足蹈地挣扎,半刻都不消停。
这个女人实在太厉害了,比那些人高马大的衙役、小厮还要厉害,明明小小的一个,细胳膊细腿,居然两三下就将他提起来。
小流氓被人制服,祟岚城的人欢喜坏了,一个个冲出来,抱孩子的抱孩子,牵狗的牵狗,立即将街道堵得水泄不通。
领头的正是那被他偷走满园动物的员外,这员外曾被星彧折腾的很惨。
如今见到他,还隔得远远的,生怕星彧挣脱下来给他一下。
但叶之凝太厉害了,一只手就将他牢牢制服,提在半空中只能乱摇。
见此,员外便放心了,带着一家老口喜道:“姑娘,这位姑娘,您简直太厉害了,一下就揪住我们祟岚城的最大祸患!”
叶之凝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衣裳,说不上多漂亮,却也不丑,十分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