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主恋爱了(126)
两个女孩,关系不是普通的好。
他们的孙女笙宝对小姑娘,几乎谈得上是呵护备至。
老人们什么时候见过笙宝如此殷勤的照顾一个小姑娘?
丁老夫人忍不住对沈老夫人感慨道:
“笙宝真是变了,笙宝以前都没有什么同龄朋友。”
沈老夫人点头,“我一直担心笙宝交不到什么同龄的朋友,上了大学被人欺负,现在看来咱们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你看,她和温怡玩得多好。”
“咱们笙宝眼光好,温怡那孩子我看了,眼神正,是个好孩子,笙宝和这样的姑娘在一起玩,挺好的。”
……
两位老夫人一点也没觉得两个女孩的关系过分亲密,也没有觉得两人氛围有丝毫不对。
小姑娘嘛,亲亲蜜蜜的很正常。
她们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和同龄的小姐妹凑在一起,互相之间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两个年轻姑娘凑在一起说说话又怎么了?
谁没有青春的时候呢?
第126章
沈沐笙带着温怡去隔壁市转了一圈。
五一“黄金周”随便一个景点都是人山人海。
温怡在景点附近吃了很多价格不菲、分量不足, 看起来美味, 吃嘴里非常不可的“当地特色”。
路上,沈沐笙和温怡还遇到两个拿着纸条,比比划划的外国人。
在沈沐笙的鼓励下,温怡鼓起勇气主动和对方攀谈。
不仅帮着对方找到了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还与对方交换了“脸书”账号。
温怡开心极了。
英才有自己的外教, 每星期至少有一堂英语课来自外教。
但因为是与隔壁班合上的大课,温怡并不敢主动和外教对话, 她怕隔壁班的同学笑话自己的口语。
这是温怡目前来说, 为数不多与外国人交流的经历。
还是她主动的!
小姑娘高兴的不得了,一直很兴奋。
她的英语可是老外亲自盖章,纯正!
(*^_^*)!
沈沐笙颇为好笑, “至于么, 你英语不是很不错吗,我听小高老师说了,你现在的英语水平相当可以,词汇量也很不错,已经可以看英文著作了。”
“还不够呢, 我……”
温怡反驳说道,她似想起什么,将自己原本想要说的话咽下去。
她可是有大计划的人,决不能露馅。
沈沐笙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真是可爱死了,“好吧, 好吧,有上进心是好事儿,反正五一之后,你们就要期中考试了,到时候看你成绩。”
温怡:……
阿笙真是好讨厌哦,人家都忘记期中考试的事情了,还要提醒人家,好扫兴哦~
小姑娘被沈沐笙的一句话,打击的垂头丧气。
哎,学生党的人生,真是好艰难呀。
-
温怡黄金周玩了三天半,宣布在家休息。
她玩不动了。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景点和景点的距离,也格外遥远。
他们这次旅行,没有开车,所有的景点都需要两条腿跑着去。
温怡觉得自己走不动了。
她就要在家里窝着打游戏,哪里也不去。
老人们很高兴,孩子们不出门,就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陪伴他们。
他们喜欢孩子们在身边的感觉。
黄金周的第五天。
沈沐笙的外婆,丁老夫人散步的时候,捡到一只刚满月的小猫。
说刚满月,也是宠物医院的大夫说的,小猫又瘦又小,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看起来真不像是已经满月了的小猫。
丁家养着猫狗鸟,丁老夫人并没有那么多精力照顾小猫,便将小猫送到了隔壁亲家,托沈老夫人代养。
沈老夫人是很喜欢小猫的,可沈老爷子对猫毛过敏,本人对小猫也不太感冒。
小猫绕了一圈,又绕到了丁家。
小猫实在是可怜,它似乎饿了很久,身上还长着藓,骨瘦嶙峋。
要不是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根本看不出这是一只猫。
丁老夫人倒是不介意家里多一只猫,丁家的金毛也不是很在意。
金毛饶有兴致地围着小猫嗅来嗅去,看上去还挺欢迎的。
唯一不开心的,似乎是丁家的“原住民”。
丁老夫人有一只漂亮的英短。
原住民是年后刚搬到丁家的,短短几个月赢得了丁家全家上下的喜欢。
沈老夫人也喜欢这只猫,时不时到丁家串门,逗弄一下小猫。
英短平时脾气不错,活泼粘人还可爱。
但看到小猫后,却露出攻击的姿态,不欢迎的姿态显而易见。
丁老夫人有些为难,她并不算是爱猫之人,英短也是家中小辈送来陪她解闷的。
家里有猫有狗有鸟还有鱼,都是别人送的。
家里小动物已经足够多,已经相处了几个月的英短猫肯定比刚刚捡来的小野猫分量重。
可小猫这样小,要是现在将它丢掉,肯定活不了了。
送走短时间又不可能有人接手,要知道小猫看起来并不健康,也不像是品种猫的样子。
当然了,丁家要送出去的小猫,肯定有人愿意接手。
丁家背靠长舒集团,丁老夫人是长舒集团丁总的母亲,沈董的丈母娘,为了利益,也会有许多人抢着收养这只小猫。
可丁老夫人不想给别人借题发挥的机会,谁知道收养小猫的人,是真的喜欢小猫,还是想借着小猫从女儿女婿那谋得好处?
说来也巧,正在丁老夫人不知拿小猫如何是好时,温怡和沈沐笙回来了。
温怡是喜欢小动物的。
农村养猫养狗的不少,温怡小时候家里也有一只猫,但那猫很老了,温怡六七岁的时候,老猫便不在了。
温怡从保姆口中知道她们走后“丁家猫主子暴怒始末”,动了恻隐之心,主动提出让保姆将小猫放到她的房间,由她来照顾。
保姆犹豫着,不敢答应。
小猫身上有猫藓,万一传染了温怡小姐怎么办?
事实上,温怡见到的小猫,情况已经比刚捡来的时候有所好转。
丁老夫人虽然犹豫着要不要将小猫送走,但该做的事情,一样不少。
温怡见到小猫时,小猫已经做过一轮检查,上过药,驱了虫,精神也比前两天好上百倍。
只是仍然瘦瘦柴柴的,像埃塞俄比亚的难民,大大的脑袋,支撑着孱弱的身体。
沈沐笙一直以为,自己不算特别有爱心的人,但见到这只小猫后,也忍不住蹙眉头。
这猫看起来太可怜了。
它本来就因为枯瘦看起来有些诡异,又起了猫藓,身上的毛被剪得一块一块的。
斑驳的毛发加上消瘦的身形,让猫可怜又诡异。
也怪不得姥姥如此犹豫,在精力有限家里也不缺小动物的前提下,还在斟酌要不要留下小猫。
“阿笙,我听保姆说,等小猫养好了可能要送走,那……我可以照顾它吗?”
温怡小声问道。
沈沐笙想了想,说道,“我倒不反对,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沐筝哥,还有张姨的看法。”
“那阿姨叔叔呢?”
温怡犹豫着,又问道。
“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应该不会反对,不过你确定你要养它?养猫很麻烦的,尤其是这种病歪歪的小家伙,你得铲猫屎,还得给它定期驱虫,等它大一些,你还要带它去做绝育手术,它不是品种猫,性格怎么样不好说,你马上就要会考了,确定自己可以在养它的同时,兼顾课业吗?”
沈沐笙平静地看着小姑娘,没有盲目地鼓励小姑娘收养这个小生命,而是劝温怡慎重。
其实依照沈家的财力,别说一只猫,就是一百只猫也是养得起的。
可保姆来养和自己养完全不是一回事。
沈沐笙猜想,温怡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可爱。
可野猫的性格不稳定,谁知道它长大是个什么性格?
沈沐笙有不少同学也养猫,有些猫小时候软乎乎的,长大了简直就是“夜叉转世”,对人又抓又咬又挠,脾气坏得不得了,完全就是“养不熟”的“小白眼狼”。
谁能保证这可怜兮兮的小东西,未来不是一只“小夜叉”?
果然,沈沐笙一说,温怡便犹豫了。
她并不是退缩了,而是怀疑自己是否可以养好这个小家伙,胜任“铲屎官”一职。
毕竟她从来没有养过这么小的猫咪。
想了想,温怡说道:
“那可以先让它在我屋里待两天,让我适应适应吗,我要是养得好,就留下它,我要是养不好,就让姥姥送它走。”
小姑娘提出了自己的折中方案。
沈沐笙笑了,“可以啊,我想大王应该会高兴的。”
大王是丁家的原住民,这两天对“小家伙”虎视眈眈的英短猫。
保姆说,自从小家伙来到丁家后,大王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差。
她们要时时刻刻盯着大王,防止“命案”的发生。
沈沐笙将温怡想要收养小猫的事情告诉了姥姥爷爷。
丁老夫人是挺高兴的,温怡是个好孩子,一定会对小猫很好的,但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担忧,“外面捡的小野猫,身上还有猫藓,不会传染温怡吧。”
和猫比起来,丁老夫人当然更担心人。
“不会,让她注意点就行,她想养,这就是她的事儿,最近两天,我们又不出去了,让她试试吧,她不行会直接说的,要是能养,这猫我们就带走了。”
沈沐笙直白地说道。
丁老夫人听到后,点点头,“好吧,让温怡试试吧,不要让她逞强。”
“她心里有数的,姥姥放心吧。”
就这样,小猫转移到了温怡的房间。
温怡的房间平时是关着门的,大王进不来,自然没办法“伺机作案”。